明代以前 中國並非專制獨裁(圖)

發表:2014-09-04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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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永樂皇帝朱棣
 

甲、明代之中央政府

從明迄今,六個世紀,五百多年,西方歐洲走上一個新的近代史階段,中國也復如是。

若論漢、唐、宋諸代,中央政府的組織,皇權相權是劃分的,其間比重縱有不同,但總不能說一切由皇帝專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據正史記載,因宰相胡維庸造反,明太祖受了這個教訓,從此就廢止宰相,不再設立。他並說以後他的子孫也永遠不准再立宰相。

沒有宰相了,又怎樣辦呢?從前唐代是三省分職制。一個中書省,一個門下省,一個尚書省。到了宋代,門下省退處無權,給事中大體也如諫官般,變成和宰相對立,很少能對詔諫行使封駁權。其時的宰相,則只是一中書省。自元迄明,中書省還是正式的宰相。直待明太祖把中書省廢去,只留中書舍人,僅是七品小京官,其職守等於一書記。在唐代,中書舍人是代擬詔敕的,現在只派成管文書與抄寫之職而止。給事中在明代也是七品,卻還有封駁權。中書門下兩省都廢了,只剩尚書省,但尚書令及左右僕射也不設了,於是尚書省沒有了長官,改由六部分頭負責,就叫做六部尚書,這是一種禿頭的尚書,在唐宋時,六部中每部的第一個司稱本司,如戶部有戶部司,吏部有吏部司,其餘禮、兵、刑、工各部均然。而尚書省則有尚書令,為正長官。左右僕射為副長官。現在明代則等於升本司為部長,六部就只是六個尚書,變成一個多頭的衙門。六部首長,各不相屬。這些尚書都是二品大員,這已經是當時最高的官階了。

此外有一個都察院,是由御史臺變來的,專掌彈劾糾察。全國各事都在都察院監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來,並稱七卿。

七卿之外,還加一個通政司,一個大理院,則稱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國中外一切奏章送給皇帝的,都歸通政司,這是一個公文出納的總機關。大理院主重審,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後判決不了,有什麼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重審。刑部尚書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這都是司法機關,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會審。

上述的九卿,實際上只前面七卿比較重要,後面兩個卿就不重要了。在這九卿之上,更無首長,所以明制是有卿而無公,成了一個多頭政府。刑部不能管吏部,吏部不能管戶部,政府諸長官全成平列,上面總其成者是皇帝。

武官則有大都督,全國有五個大都督府(唐朝有十六個衛),他們都只管出外打仗時帶著兵。至於徵調軍隊,一切動員工作,這是兵部的事,不在大都督職權內。

明代政府,經過這樣的改變,一切大權,就集中到皇帝。我們若把明代政府這樣的組織,來回頭和漢唐宋各代的傳統政府一比較,便知以前宰相職權在政府之重要。但明代雖說一切事權集中在皇帝,究竟還有歷史舊傳統,亦並不是全由皇帝來獨裁。有許多事,是必經廷推、廷議、廷鞫的。當時小官歸吏部尚書任用,大官則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撫總督開會來公開推舉,這叫廷推。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單獨決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決,這叫做廷議。倘使有大的獄訟,三法司解決不了,也由七卿,九卿開會定獄,這叫做廷鞠。這一制度,本來漢代早就有,朝廷集議大事,屢見正史記載,可見一切事,還不是全由皇帝獨裁的。

再說給事中,他官階雖只七品,但在明代,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官。明代給事中是分科的,依照尚書六部分六科。如戶部給事中,兵部給事中,禮部給事中,故又叫六科給事中。大抵這個人靜悉財政,便派做戶部給事中。那個人懂軍事,就派做兵部給事中。皇帝詔書必經尚書,始分部行下全國。此六科給事中仍可有封駁權。如關於財政問題,上面命令到了戶部,戶部給事中,就可參加審核,發表意見,這好像現在西方政府中的專家智囊團。只要他們不同意,仍可原旨退還。而且給事中並無大官,可以各自單獨發表意見。遇到廷推、廷議、廷鞠,他們也可出席。一般說來,他們的意見是很受尊重的。若他們表示反對,在當時謂之科參。往往六部尚書因為科參,束手無策,只有把原議擱下。這仍然是當時君權之一節限。

乙、明代內閣制度

然無論如何,在明代,一切事,總之是皇帝最後總其成。但皇帝一人當然管不盡這許多事,因此我們就得講一講皇帝的秘書處。明代皇帝的秘書處,當時稱為內閣。秘書便是內閣大學士。因為皇帝在宮裡辦公,他需要幾個秘書幫他忙,這些人的辦公地點在中極、建極、文華、武英四殿,還有文淵閣、東閣兩閣。這些處都在內廷,所以這些人就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內閣學士原本的官階只五品,而六部尚書是二品,可見內閣學士在朝廷上地位並不高。上朝排班,大學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書的下面。今且說這些大學士做些什麼事情呢?在太祖時,內閣學士不過像是皇帝的顧問,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隨時問他們,聽他們意見,做皇帝之參考。奏章批答,從前是宰相的事,現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一一親自動筆,便口授大學士寫出,這所謂「傳旨當筆」。由皇帝吩咐下來,這事怎樣辦,那事怎樣批,他們只照皇帝意見寫下。所以照理,大學士不過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政治大權還是在皇帝,不在大學士。

據當時統計,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後八日間,內外諸司送到皇宮裡的奏章,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裡,有講一件事的,也有講兩三件事的,共計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此因中國地方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當預聞的事當然多。遠從秦始皇帝時,早已把天平秤著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況到明代?那時,西方還沒有現代像樣的英、法諸國。西班牙、葡萄牙這些小國家,不論疆土那麼小,政治規模也簡單得可憐。這當然不能與中國比。試問當時偌大一個國家,件件事要經皇帝批核,這當然很困難。我們試看北平故宮,前面三大殿,是朝會之所,後面如乾清宮等,由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來辦公,距離既相當遠,北平之氣候九月就結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凍,早上天氣尤其冷。而中國政府傳統習慣,會議上朝,總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會,皇帝也須黎明即起,等到太陽出來便散會了。一般做官人,多半住宮城外,遠的如前門外騾馬市大街等處。早上跑進皇宮有很遠的一段路,騎著一匹馬,帶著一個僕人,掌一盞燈籠,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還得下馬,仍准騎馬的只有少數幾個人。一律須先到朝房,靜候皇帝上朝。皇帝出來,天還沒大亮,遇到天氣寒冷,那時也沒有近代的防寒設備。火爐很簡陋,生些炭火,不過擺擺樣子而已。

明制一天有三次朝,稱早朝、午朝、晚朝,如實則皇帝要三次出面見群臣及民眾。明制常朝有兩種:一叫御殿,一叫御門。御殿又稱內朝,是在大殿內朝會議事。御門是到奉天門,就在陽台上,讓老百姓也可以見面說話。現在西方國家有什麼大集會,還有在陽台上講話的風氣,我們稱這是一種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實清朝故宮的午門,就是與被皇帝和民眾見面的陽臺,不過這種制度清朝沒有行,但明朝卻有。皇帝一天要上朝三次,多少的麻煩。明太祖是開國皇帝,天下是他打來的,以前他是皇覺寺和尚,掃地挑水也幹過,他有這樣精力,可以做這樣的皇帝。明成祖也還是親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從北京打到南京來得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親裁庶務。再下去的兒孫,生長在深宮,精力逐代萎縮,便不能這樣做。甚至不能天天出來上朝見群臣。今天不上朝,明天事情就接不上。事情接不上,不能叫文武百官在那裡老等著,也不能群臣們說了話,皇帝無辭可答。後來皇帝便只有偷懶,把政權交付與內閣,閣權慢慢地重起來。

不過閣權雖重,而他們的官階還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內閣大學士都由尚書兼,這樣一來,內閣學士地位雖不高,尚書地位是高的。同時也和宋代般,他們都有經筵講官。經筵講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讀書的,那是皇室的老師。由曾任這些官職的人來兼內閣大學士,自然和皇帝關係是既尊且親了。所以明代的大學士(皇帝私人秘書)以六部尚書(政府行政長官)和曾任經筵講官(皇帝的老師)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就尊嚴了。然而明朝大學士的官銜,卻始終是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譬如兵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之類,他的本官還是尚書,大學士還是一兼職。直到明代亡國,大學士還是一個五品官。不過上朝時,他以尚書身份而兼大學士,已經是站在其他尚書的前面了。然照制度正軌論,他之所以尊,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職。所以明代內閣大學士,就官制論,絕對不能和漢唐宋時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論。

摘自:《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錢穆

責任編輯: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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