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紹興和議後的秦檜(圖)

發表:2015-05-08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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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網路圖片)

近年來看了許多為秦檜翻案文章,說秦檜議和,有利於南宋百姓,甚至說什麼「秦檜能夠使殘破的宋朝有機會修養生息,使宋朝的人民體驗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然而,這些結論,在史實面前,是站不住腳的。

首先,所謂百年和平,是完全不存在的,紹興八年,宋金簽定和約,紹興十年,宗弼單方面撕毀條約,進攻河南陝西;紹興十一年(1141年),紹興和約簽定;紹興三十一年,完顏亮撕毀條約,進攻南宋,請問這所謂的「百年和平環境」從何而來?

此外我們需要明白一點,趙構和秦檜制止北伐,並不是留罵名後世的主因。當然,這點本身自然是應該譴責的,但他們最值得譴責的是:制止北伐之後,並沒有內修朝政,外建武備,只盼依靠割地歲幣來乞活。這個才是最大的譴責之處。也就是說,如果說趙構和秦檜是出於雙方實力上考慮,而制止岳飛北伐,那麼,接下來的事情,難道他們不是應該如勾踐或者李世民一般,訓軍愛民,勵精圖治,提高自身實力嗎?然而,很遺憾,他們並沒有這麼做。

古今中外,無數血淋淋的教訓告訴我們。和平並不需要條約保障,而需要實力保證。金真有實力滅亡南宋,再多條約也沒有用。南宋要立足江南,也根本不需要條約,不要忘記南北朝時期,南朝什麼時候向北國簽和約啦?

面對屢屢單方面撕毀和約的強大敵人,趙構和秦大丞相不修兵甲,不改善內政,只盼望割地,只盼望送錢,換取敵人的歡心。紹興和約中,把許多本來還在宋軍掌握中的戰略重地,關乎國防命運的順昌(劉琦曾在此打敗兀朮)、和尚原(吳家兄弟也曾在此大敗兀朮)、鄧州(就是著名的南陽,東漢劉秀起家之地)等地方,白白割讓給金國。真是理性和現實啊!

他們割讓了前線戰略重地,如將精銳岳家軍削減,卻又沒有減輕百姓的賦稅。也就是說,百姓在戰爭時所承受的負擔,在「和平」時期也沒有減輕。這議和,作用何來?

我們先看和議之後的南宋軍備情況。秦檜對於堅持抗金的將領,是不斷地加以打擊和迫害的。岳飛、韓世忠自不消說,左武功大夫榮州防禦使邵隆守商州時,披荊棘,立官府,招徠離散,各得其心,把商州建成強固的抗金要塞。宋金簽訂紹興和約時,宋廷把商州割給了金人,他憤憤不平,後常秘密派兵,化裝出境襲擊。「金人報於秦檜,核心恨憤」,即把邵隆調往辰州,後「改知敘州」,並秘密派人用毒酒把他害死。敘州軍民為悼念邵隆的抗金戰功,「皆悲哭」之,「為之罷市」(《三朝北盟會編》卷214)。另一著名宋將李顯忠,也被金使告為「私遣過界」,「秦檜怒」,即罷去他的軍職(系年要錄)卷157)。當時還有一位身陷敵擊區的河北進士梁助,晝行夜狀,歷盡了千辛萬苦回到南宋。他回宋後,「上書言河北事極詳」,並認為「金人必舉兵。秦檜怒,直決之」,把他「押趕惠州編管」(《系年要錄》卷172,紹興二十六年三月乙醜注引《趙牲之通史》。)

秦檜收回眾大將兵權後,「其任將帥,必選駑才。」(《系年要錄》卷169)。駑將治軍「不治兵而治財,刻剝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絕;市井之習成,而訓練之法壞。二十年間,披堅執銳之士,化為行商坐賈者,不知其幾。」(《系年要錄》卷189)。於是兵力日弱,守將缺人。

岳家軍本來有精兵十萬,然而,趙構和秦檜卻派了駑將田師中來接受。田師中貪饕無厭,將原張俊軍的一套腐敗作風,也帶到鄂州軍中,使鄂州駐紮御前諸軍素質退化,其軍紀和戰鬥力「非復」岳飛統兵時的「規摹」(《歷代名臣奏議》卷96李椿奏,張拭《南軒先生文集》卷24《答朱元晦》)。同時,他們還對岳家軍鄂州大軍還進行縮編,由當年的十萬大軍縮減到四萬九千人或五萬二千人,導致這支百戰雄師的極度退化。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韓家軍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紹興和約簽定之後,金朝統治者「以書來索北人之在南者」。宋廷不「敢不如命」,馬上將「海州、泗州、漣水在南百姓」,「根刷過淮北。」後又寫信給金朝,「許以所索陝西、河南人次第而遣」。紹興十四年,高宗、秦檜又「命州縣根刷,前後歸朝人發還金國,」但金人還不滿意,於是秦檜又「命盡發前後所得大金、契丹及歸朝人五萬,還於大金。」秦檜這樣做的目的既是滿足金國的要求,更是為了「陰謀內弱軍勢,絕後來歸降之心。」(《三朝北盟會編》卷220,《中興姓氏錄》)

此外,高宗、秦檜對於淮水、大散關以北的人民因不堪忍受金統治者的壓榨,或因飢荒而冒死南歸者,也拒於國門之外。他們下令給宋金交界的地方官吏說:「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當時,金國連連災荒,陝西一帶百姓「無以食,爭西入蜀」但因為秦檜命令,宋庭不敢接納,以致這些百姓「皆散去餓死,其壯者,北人多買為奴婢。」(《系年要錄》卷147)

有人會問,趙構秦檜他們,強行送北方之人回去,跟軍政有什麼關係?原來,南宋的主要將領,如岳飛、韓世忠、張俊、劉光世、劉錡等,都是北方人,「中興諸將皆北人」,而他們的手下兵馬,也多是北方精壯漢子。可以說,這些逃來北方流民,是宋軍的作戰主力。而趙構和秦檜如此舉動,無疑是斷絕了宋軍精壯兵員,導致後來宋軍戰鬥力大減。而且,他們的舉動,也讓北方的百姓和義軍心寒,不敢南來,大大鞏固金國的統治,削弱了南宋的邊防。

這種惡果,充分體現在紹興三十一年的宋金戰爭上。紹興末年,宋軍將士已失去紹興十年時的那種進取之心、雪恥之志,此時算得上是兵無精兵,將無良將。王之道說:「吾之宿將,比自講和以來,初無尺寸之勞、毫髮之功。二十年間,享其富貴尊榮。……黃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養倍侈,有非言之所能盡者,孰肯披甲冑、冒鋒鏑、奮不顧身以拘國家之急哉?」(王之道:《祖山集》卷二十《與汪中丞畫一厲害札子》)。

結果,儘管有名將劉錡指揮,而且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鎮江四支大軍,但宋軍在兩淮還是一敗再敗,其中固然有劉錡生病的緣故,但毫無疑問,劉錡此時手中的兵馬,已非昔日驍勇善戰的八字軍,而是被趙構秦檜之流腐化削弱後的軍隊,劉縱有千般能耐,此時也無濟於事了。

軍備荒廢了,那民政如何?是不是在議和之後,減少了軍費,百姓就過上好日子呢?這個答案,也是否定的。在秦檜當政期間,壓榨重重,民窮財盡。正如胡銓所說:「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國之「府庫,無旬刀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宋史》卷374,《胡銓傳》)。

在過去戰爭期間,趙構秦檜之流,曾以「濟軍用」為名,向人民預借賦稅,但戰爭結束後,是否歸還或者減免賦稅呢。恰恰相反,賦稅不僅減免,還增加了。「預借之稅,今尚未免,巳預借之弊,折納太重,近於重斂」(《系年要錄》卷155)。有些州縣在折納稅絹時,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系年要錄》卷156),民不堪命。政府本來有官田,在戰爭結束後,本來應該減免租的,結果如何呢?紹興十二年(1142)高宗下詔,命諸路常平司賣官田時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願增者,許人劃佃」(《系年要錄》卷147)。請問某些為秦大丞相辯護的網友,戰爭都結束了,為何百姓負擔並沒有減少呢?如果是百姓無法負擔軍費開支,為何現在他們還要承擔比軍費開支更重的賦稅呢?

其原因其實很簡單,這些東西,都流入秦大丞相的口袋了。秦檜其家「富敵於國」(宋史秦檜傳)。秦府的府庫財富,超過了高宗的「左藏數倍」(《系年要錄》卷169)。凡宮廷所稀缺的物品,他家都應有盡有啊!

由於秦檜「貪墨無厭」,「喜贓吏,惡廉士」(《系年要錄》卷169.),故此在他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貪宮污吏。他們為了媚秦,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即如史書所論 「涪斂以待過往,科率以奉權貴。」(《系年要錄》卷155)。在他們徵收賦稅時,則強迫人民「合零就整錢,如綿一錢令納一兩,絹一寸令納一尺之類,是正稅一分,陰取其九」(《系年要錄》卷154)。甚至,當時各地都是「官收一歲之賦,而民輸兩倍之積。」 《系年要錄》卷170)。當時的南宋百姓,是何等悲慘!哪裡談得上「富足」二字!

若這些賦稅只是臨時增加也罷,最可怕的是,這些賦稅一旦增加,就沒有回頭的可能。甚至出現趙構願意,秦大丞相還不願意的情況呢。紹興二十三年(1153),江西帥臣張守奏請減免當年百姓歷年積欠的預買、和買之費,高宗欲准其所奏,但「時秦檜為相,方損度為月近,且日虞四方財勇之不至,怒而不行」。並在各地,還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如兩浙百姓責要繳納綿、綢、稅捐、茶捐、雜錢、白米六色,和別科米麥,「有一畝地納四五斗者」;京西地區,根據隱田,「增添租米,加重於舊」;湖南「有土戶錢、折托錢,醋息錢、麥引錢,各色不一。」總之,「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並令各地,「間乞減免,理宜禁絕」,於是「民力重困,餓死者眾,皆檜之為也。」(<文獻通考)卷5)

從上述種種跡象來看,自紹興和約簽訂之後,南宋百姓生活不但沒有改善,稅收非但沒有減少,反倒進一步貧窮,進一步增加。如此殘破黑暗景象。真虧得某些網友有膽量公然宣稱的「秦檜能夠使殘破的宋朝有機會修養生息,使宋朝的人民體驗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由於秦檜的黑暗統治,當時百姓也紛紛起來反抗,當時只福建各地的農民起義,就有「數十百部,部數千至數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龍、卓和尚、何白旗.滿小紅、朱明領導的義軍。還有宣州(安徽宣城縣)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領導的起義,而當時宣州知州不是別個,正是秦檜之弟秦梓!

此外,還有江西劉花、何花等人的起義。起義波及廣東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接著,海南島的「瓊、崖、詹、萬四州」百姓、浙江臺州地區的百姓,江西傳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頤寧縣的飢民,浙江衡州的飢民,江西吉州地區的農民,都紛紛揭竿而起,殺富濟貧,屢挫官軍。

自紹興六年岳飛平定楊幺以來,至議和之前,南宋境內,有過如此規模的起義麼?沒有!那些認為議和帶來和平,從而給百姓帶來福澤的人,難道你們不想想,為何這些起義,不在戰事最激烈的紹興十年前後發生,而在議和之後發生呢?這其中,又意味著什麼呢?

論述到這裡,我想已經足夠了。秦檜執政期間,是宋代最黑暗、專制、腐敗的時期。南宋日後的繁榮,大半是建立在孝宗皇帝的勵精圖治之上,與秦檜趙構之流毫無關係。若以後世南宋的繁榮,來為趙構秦檜屈辱和議辯護,真是張冠李戴,教人發笑了。秦檜禍國殃民,罪證如山,縱巧舌如簧,縱難洗其罪名矣。秦檜的禍國殃民之罪,實在數不聲數,本文也只是略舉一二,未盡全貌。本文也只是略舉一二,未盡全貌。本文內里許多內容,都出自曾瓊碧教授的《千古罪人秦檜》這本書,各位不妨去看看。

来源:銅雀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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