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妻子曾明娜獲釋回家

發表:2001-08-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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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的妻子曾明娜星期四獲釋出獄。另外,來自中國的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在加拿大法庭作證時,一再受到賴昌星代表律師的質疑。

美國之音報導,加拿大難民法庭的裁判官泰斯勒星期四做出裁決,裁決說,由於曾明娜的身體和精神狀況都很差,並有自殺的傾向,已經不適宜在監獄中繼續拘押,因而決定釋放她出獄,准許她回到位於溫哥華本納比的家中。但是,法庭要求曾明娜保證在每天晚上九點到轉天早上八點之間,必須呆在家裡不得外出。另外,她要交出兩名年齡較小的子女的護照。

《環球郵報》的報導說,上個星期三加拿大難民法庭就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的拘押舉行覆核聆訊。在聆訊中,代表曾明娜的律師指出,被關押在監獄中的曾明娜精神狀態很差,並且有自殺的傾向,繼續拘押可能會有危險,希望法庭批准她獲釋出獄。由法庭指定的一位精神病專家也向法庭證實了這一說法。 難民裁判官泰斯勒並沒有當庭作出裁決。直到這個星期四,泰斯勒才以書面形式,裁決釋放曾明娜。

星期四晚上,回到家中的曾明娜通過電話向記者表示,感謝法官對她的同情。

曾明娜:「你不知道,我真的累得很疲倦,很疲倦,我一直盼望有一天能夠出來。現在終於回到家裡了。那個法官真的滿有同情心的。」

加通社的報導說,正在溫哥華舉行的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及其家人的難民聆訊,這個星期,主要是由中國負責審理遠華案的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以加拿大移民部證人的身份,出庭指證賴昌星在中國犯有走私、行賄等罪行。但是,賴昌星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一再指出中國方面提供的證據及其他涉案人員的口供,存在明顯的漏洞。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更對中國司法系統奉行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強烈質疑,認為這一政策等於是鼓勵犯罪嫌疑人編造假口供,以換取減刑。

馬塔斯說:「他們如果招供,就能夠獲得減刑,一些本來要判死刑的犯人,如果和調查人員合作,那麼就能夠免於死刑。」

馬塔斯指出,這些編造的口供,往往會成為調查人員指控其他人犯罪的證據,從而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冤案。馬塔斯律師相信,遠華案就是這樣的一個冤案。

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吳建平在法庭上則強調,中國的司法制度不同於加拿大,因而不能夠用加拿大的法律標準來看待中國的司法系統。 但是,吳建平也承認,中國官方提交給加拿大的指控賴昌星有罪的證據,確實存在漏洞。 賴昌星本人表示,由於中國指控他的證據都是編造出來的,因此吳建平在法庭上多次不能自圓其說。

賴昌星說:「今天吳建平他自己承認(對我的一項指控)沒有了嘛,因為再問下去,他就真的麻煩了,他就只能在這邊編了。那些生意上的證據,明顯一打就垮了。絕對沒有的,我跟你說。因為我是很清楚的。他今天自己講的,自己也承認了。」

中國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吳建平在加拿大的難民法庭上承認,並沒有證據顯示,賴昌星辦公室所在的「紅樓」是賴昌星利用女色腐蝕幹部的「淫窟」。他還承認,中國提交給加拿大的其它涉案人員的口供,存在法律漏洞。經過連續幾天的作證,特別是經過賴昌星代表律師的反覆盤問,吳建平對法庭說,他在加拿大的法庭上學到了很多東西。法庭星期五休庭,下星期二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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