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中國律師蒙冤第一案

發表:2002-09-13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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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了,張軍的痛苦和焦慮與日俱增。4年鐵窗生涯,被開除公職,被開除黨籍,喪失了一切生存的基礎,整個社會也似乎將他拋棄。647次個人申訴,幾十次社會各界聯合大申訴,都未能卸下他頭上的罪名,還他一個清白之身。
禍起土地糾紛
  山西省昔陽縣安坪鄉(現已合併改名為樂坪鎮)龐家峪村有500畝河灘地曾長期荒蕪,1969年,縣裡曾組織農民在這裡修過大寨田,此後由於動亂等種種原因長期閑置。1984年,村民們重新開墾了這塊荒地,種上莊稼,收成也不錯。到了1988年,安坪鄉政府突然決定收回這片土地,理由是鄉里曾在此興修過大寨田,根據縣裡的一個文件,誰修大寨田土地歸誰所有。
龐家峪村的村民們反對鄉里收回土地。安坪鄉政府將龐家峪村告上了法庭,不但要求收回這500畝土地,而且還索要3年多的土地收益。
  鄉政府勝訴後,村民們積極上訴,他們想找個好律師為自己辯護。於是有人向他們推薦了敢於仗義執言的張軍。
  張軍當時是山西省政協政法辦公室主任、中國農工民主黨山西省直主任委員、山西省第二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1989年6月,在昔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張軍代表龐家峪村發表了土地應該歸村民集體所有的辯護意見,並出具了大量的證據,但這場官司還是以村民們的敗訴而告終。
揪出幕後「主使」
  官司敗訴後,龐家峪村村民到山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省高院等單位四處奔走申訴,農民的申訴引起當時山西省政協主席李修人的重視,他在申訴狀上批示:對這起土地糾紛案要進行民主監督,同時邀請省土地局、省政府法制局、省人大法工委、山西大學法律系的專家教授就這個問題論證一下,究竟這個判決對不對。
  作為政法辦公室主任,在李修人的支持下,張軍以省政協的名義組織有關專家對這起案件進行了論證,論證結果是大家一致認為這個判決既與事實不符,也與法律相牴觸,顯然是個錯誤的判決。張軍手持省政協公函到北京諮詢國家土地局,進一步證實了昔陽縣法院的錯誤行為。
  之後,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昔陽縣土地糾紛案件協調會上,張軍與昔陽縣發生了一次正面交鋒。會議中昔陽縣言辭激烈,這次會議使張軍徹底站到了昔陽縣的對立面。
  而在此次交鋒前,昔陽縣用鐵的手腕強制執行法院判決,而村民則以頑強的方式對抗執行。
  村民們的頑強對抗讓昔陽縣產生一種看法:這些村民之所以敢於「拒不執行法院判決」,一定有人在背後支持他們。昔陽縣、晉中地區有領導在公開場合指出:張軍是幕後主使,我就不相信法院搞不倒一個張軍!
鋃鐺入大獄
  1990年6月8日下午4點多鐘,正當張軍在山西省政協政法辦公室處理公務的時候,突然被昔陽縣公安局的警察抓到昔陽縣看守所。
從張軍被關進昔陽縣看守所那天起,昔陽縣法院、檢察院就在積極蒐集「證據」,為審判張軍做準備。
  從事後相關證人的供述可以看到,昔陽縣方面為蒐集加罪於張軍的證據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
  在進行了長達半年的準備後,1991年1月14日,昔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軍受賄、詐騙、教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案及梁萬喜等5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案。值得注意的是,逮捕張軍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為由的,此時卻改為3項罪名,這顯然是「事後偵查」之功。
  在張軍之妻郭章梅及其子女的奔走呼籲下,山西省律師協會指派山西省經濟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飛、呂梁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俊卿等6名律師為張軍及其他被告出庭辯護。
但是在法庭調查中,種種怪現象發生了:先是在律師提問時,有人幾次掀開審判長後面的幕佈告訴審判長,制止律師發言;而後在律師按程序4次申請對原告人、證人質證發問時,均被審判長拒絕,而相關證人在作證後,審判長卻不要求他們離庭,出現了幾名證人同時在場的怪誕現象。
  到了第二天開庭,辯護律師發現公訴席上由昨天的4人突然增加到6人,於是請求法庭將多餘人員清出法庭,審判長遲遲不予理睬。經過多次交涉,審判長才勉強宣布休庭合議。
  昔陽縣法院院長陳來喜趁機將張軍的辯護律師李飛和另一名律師叫進了休息室。當李飛、郝廣興律師進入休息室後,數十名法院、檢察院干警蜂擁而上,圍攻、指責,甚至趁機推打,律師的人身安全無法保證,只能落荒而逃,一審成為鬧劇。
  但是鬧劇中依然做出了判決:被告人張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張軍又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張軍還犯教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有期徒刑1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判令張軍退出索賄、受賄、詐騙的全部贓款。
  張軍終於被投入監獄。
  半年後,1991年6月,晉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昔陽縣開庭審理張軍案。二審幾乎是一審的翻版,最終維持原判。
  張軍被關進山西省第一監獄後,有人害怕其妻子郭章梅到處為張軍申訴惹出麻煩,於是,昔陽縣公安部門以「涉嫌受賄罪」將郭章梅逮捕,1991年12月25日,昔陽縣法院作出判決,不提「受賄罪」,卻以「包庇罪」判處郭章梅有期徒刑3年,送往山西省女子監獄服刑。
聯合大申訴
  張軍、郭章梅夫婦的遭遇牽動了很多人的心,從他們入獄的那天起,社會各界為他們平反的努力就沒有停止過,從而演繹了一場長達12年的聯合大申訴。
  12年來,龐家峪村的村民們年年都要幾次三番寫申訴材料,跑有關部門,為張軍伸冤。
  山西省律師協會從一開始就全力介入了這起案件,他們成立張軍律師維權案特別委員會,不但派出律師支援張軍,同時又以山西省律協的名義多次向司法部、山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實情,請求調卷複查,為張軍平反。
  張軍案震驚了全國律師界。律師自發組織起來,召開全國(部分)名律師座談會,為張軍和郭章梅鳴冤。來自上海、天津、山東、浙江、內蒙古的近40名著名律師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全國律師協會以及新聞單位呼籲。
  千呼萬喚中,1995年7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於決定立案再審。
天日終昭昭
  此時,張軍已出獄一年。1994年6月,在獄中病重的張軍被批准保外就醫,回到家中,與妻子郭章梅團聚。
  一對苦難夫妻守著家徒四壁的陋室,等待山西省高院的再審結果。
  山西省高院的調查人員來到昔陽後,排除昔陽方麵人為製造的各種困難,深入群眾,終於拿到昔陽縣法院、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製造偽證、刑訊逼供等種種違法行為證據。
  1997年4月,郭章梅被宣告無罪,同年恢復公職。
  但對張軍案的覆核卻停頓下來。這一等就是4年之久。2001年3月,山西省高院作出判決:一、撤銷山西省昔陽縣人民法院裁定中張軍受賄罪、詐騙罪的定罪處刑部分。二、維持原判決、裁定張軍犯教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原山西省高院常務副院長王躍斌力主為張軍徹底平反,他參加了當時山西省高院、山西省政法委對張軍案件的討論,他說:「如果法院獨立審判也好辦,但現在不是這樣!」
  給張軍留下「教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這麼一個在中國刑法上找不到、山西方面獨創的罪名,源於當時有領導說過:不能宣告張軍無罪,否則昔陽就會亂。
  另外,錯案追究,有多少當年參與製造錯案的檢察官、法官甚至地方領導會受處分,丟掉飯碗?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陳瑞華指出,張軍案明顯暴露出中國司法制度中的一些缺陷,使一個人的命運掌握在地方中級人民法院的手中,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干預下,冤假錯案難以糾正。
  現在,昔陽縣已將那500畝河灘地歸還了龐家峪村村民,事實上已經承認了當初與民爭地的錯誤。

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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