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學生狀告峨眉山景區

發表:2002-10-14 06:0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據成都日報報導,「峨眉山風景名勝區針對本、外地不同遊客,實行兩種不同的遊覽點門票價格」,為此該名勝區管委會被四川大學法學院8名大學生推上法庭。11日,該案在峨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據悉,這是全國首例風景區門票價格地域歧視案件,引起眾多風景名勝區的關注。

今年4月13日,川大學生張家祥、巫卓晨等一行8人結伴去峨眉山遊玩。購票時,他們發現,風景區全價門票為80元/人,同時,對學生實行優惠票價:40元/人。讓他們驚訝的是,他們還見到了另一個門票價格:本地的學生,憑學生證,竟可以10元/人的價格購得門票。該票樣式為:票面鉛印價格為50元,卻以加蓋印章的形式在票面上標示出10元。學生們認為,同樣的風景,不同地域的遊客卻價格不一樣,這是對外地遊客的歧視,是一種價格欺詐行為。7月2日,他們以風景區管委會對遊客實行地域性歧視待遇為由,將其推上法庭,要求賠禮道歉,並終止地域歧視行為。

11日,原、被告雙方圍繞制定並收取門票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違反《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權」展開激烈交鋒。

被告提出三點理由,稱自己不存在「行為違法」。一、管委會是行政事業性單位,門票價格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並由省物價局審批;二、在國家沒有強制要求對學生實行優惠票價的情況下,依然給學生半價優惠,這是對所有遊覽峨眉山的學生的關懷和厚愛,不存在侵犯「平等權」;三、對本地學生及居民收取10元的優惠價格是按樂山市委、市政府決定執行的,未侵犯原告任何權益。

原告則認為,該管委會根據地域不同而出售不同價格門票的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雖是按樂山市委、市政府的規定制定的,但對外地遊客高收費帶有明顯的歧視性質。這既是對憲法賦予公民平等權的挑戰,也違反《四川省遊覽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不僅影響遊客遊興,還影響旅遊業的發展。據悉,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