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是一群什麼組合

發表:2003-02-1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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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社會上浪蕩多年的「舞女」,竟然憑藉關係搖身一變當上了法官,這是發生在陝西省富平縣法院的一件怪事。


新華社隨後報導說,陝西省政法委近日對有關當事人做出以下處理:王愛茹、張軍利等人立即予以辭退;原富平縣委副書記、現渭南市移民辦主任白兵權,富平縣人民法院院長加森有停職檢查,待陝西省及渭南市紀檢部門查清責任後再做處理。目前,共產當局聲稱,陝西省及渭南市紀檢部門正在對富平縣法院發生的弄虛作假、違反組織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作進一步調查,鑒於富平縣政法隊伍存在的嚴重問題,陝西省政法委已經將這個縣作為全省政法隊伍整頓的重點。


也正是這個法院,南方週末在八個月前曾有過報導(一名法官「抗上」的代價)---- 該院法官王亞光在一起簡單的行政訴訟中堅持秉公斷案,「抗」了審委會的意志,進而遭到打擊報復,被逼踏上上訪路,告狀達七年之久。該用的人不用,不該用的人卻在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判案,結果導致民怨不斷。南方週末記者近日深入進行調查,發現類似這種「舞女當法官」的怪事,在富平縣法院還真的不少 ---- 無論是法官們自己還是當地民眾,都早已見怪不怪了。

* 業務素質與道德水平

「不用去談業務素質了,就道德水準而言,富平縣法院有不少法官根本不配坐在莊嚴的法庭上斷案。」富平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如是說。來到富平,記者才知道,「舞女當法官、流氓提院長」一語,在該縣已然家喻戶曉。新華社的報導稱,被指為「舞女」法官的那個人原名叫王愛茹,是富平縣王寮鄉南董村農民,長期與黑社會老大孫某某同居,無正當職業。一九九六年到一九九七年,孫某某在縣城開辦「聚仙樓」舞廳,作為容留婦女賣淫和黑社會拉攏腐蝕黨干的場所。這期間,與孫某某勾搭的王愛茹一手操持舞廳,成了在富平名噪一時的老闆娘。


王愛茹的一個鄰居說,「有一段時間王愛茹跟孫某某關係不好,曾在舞廳裡做小姐。」就是這樣一個只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小姐」或「老闆娘」,一九九七年底竟然在富平縣法院美原法庭當上了法官,二○○○年叁月更調到執行庭任法官。「舞女」法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幾乎成了當地民眾的談資和笑柄。一位律師說:「王愛茹辦案,連一個懂事理的農村老漢都不如,完全是憑感覺。她寫的判決書錯別字多,語句不順。她不知道適用的具體法律條文,常常空下來讓別人填空。」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上午,被辭退的王愛茹糾集四個人衝進法院會議室,毆打正欲開會的美原法庭庭長董有仁,董的衣服被扯爛,臉被劃破。董有仁被打是因為一個月前他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王愛茹「經常收受當事人錢財私辦黑案」,「還趁辦案之便詐騙錢財」,把王愛茹「整得上不成班」。給新華社記者帶路的華朱鄉農民朱繼耕不敢回家,成天在外東躲西藏,王愛茹嚷著一定要找到他和王亞光,跟他們算賬。南方週末記者在富平採訪期間,王亞光進出小心翼翼,隨身總帶著朋友送的藏刀。

王愛茹「打人」時,省裡來富平整頓司法隊伍的工作組還駐在富平,直到十一月十二日,記者離開富平,縣裡對打人事件仍然沒有表態。與此同時,關於王愛茹辦案水平的故事卻源源不斷傳到記者耳裡:比如,董有仁任美原法庭庭長期間,王愛茹受理叁十二件案子,十六件至其調走未結案,七件未立案,但她已經收取了叁千二百元案件受理費。

關於王愛茹利用職權謀取好處,記者在執行庭法官王福順口中也得到了證實,如王愛茹被清退後,移交給王福順的兩宗案子,案卷表明已收執行款,卻未返還申請執行人。一位法官由此感嘆:「法官的職業道德水平低比業務素質低更可怕,以這樣一個道德水準低下的法官隊伍如何能保障司法公正?」然而,就是在一九九五年中共的「法官法」頒布之後,竟還有十多名像王愛茹那樣的社會閑雜人員違規進了
法院。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富平法院近叁年來不曾進過一名正規政法院校畢業的學生。

張軍利,院長加森有原來的司機,同事的評論是「一身流氓習氣」。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張因涉嫌冒充公安干警強姦髮廊女老闆被富平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二○○一年一月十日,縣公安局向縣檢察院報請逮捕。事發後,加森有授意法院幹部找公安、檢察機關上下打點,後向公安局交一萬元「保證金」取保候審。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張軍利在取保候審期間竟被加森有任命為縣裡的法庭書記員。一名工人,
汽車司機,又是一名有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竟堂而皇之地在公堂上審起案來,「這是對法律的褻瀆」,一位退休法官講到這件事時語不成聲。張軍利出事後,勞改釋放人員連某某進法院成了加森有的司機,之後也調到執行庭辦案。連是某副院長的妻弟,後因「風聲」緊,調離了法院。

* 一起假案

由於法官素質低下和徇私枉法等原因,在富平,冤假錯案可謂不少。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富平縣百貨公司兌付給焦健本九十六萬元的工程款在押解回家的途中被人持槍劫走,一時間富平全縣震動,後幾經查詢,焦才知道是法院在強制執行,而「劫款」時法官們並未出示證件和相關的法律手續。當晚,焦在法院執行庭簽下「同意扣款」書後,才拿回了四十五萬元退款。

該糾紛源於六年前的一張「借據」。一九九四年一月,焦健本在韓城市承包工程,因建方欠款久追不果,便尋求當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邢某幫忙,邢允諾,並向焦介紹一項五百萬元的工程,但要先付百分之五的「介紹費」,焦一時籌不出這麼多錢,邢讓他寫了一張「焦健本欠二十七萬元」借條,邢以不便出面為由,款落「李敬章」。
後來,焦承建五百萬元工程一事「打了水漂」,焦向邢索回借條被拒。二○○○年八月四日,焦健本接到法院的傳票大吃一驚,原來自己竟被從未謀面的「李敬章」告上了法庭。八月二十一日,富平縣法院按簡易程序審理「焦李」糾紛,邢某與「李敬章」均未到庭,由自稱是「來自西安的律師」閻某某代理,調解了事。閻為富平氮肥廠工人,是富平法院副院長佟某某的妻妹,而佟與邢某則是好友。辦案的書記員孫某向焦提出自己的意見:「如果調解,可以算二十一萬元,訴訟費原告出,若判決就要算五十多萬元,現在就要決定,沒有時間拖延。」焦無可奈何之下,只得在調解書上簽了字。

叁個月後,焦健本的五十一萬元被「強制執行」,超出「調解協議」二十一萬元。富平法院執行庭知情法官告訴記者,這是一起沒有原告的假債務糾紛案,是精心策劃的一起假案。「假原告不敢出庭應訴,原告沒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操縱假案的人不敢出頭露面。」今年叁月二十六日,渭南市中院以「事實不符」為由要求富平法院「按審判監督程序依法審理」,但富平法院置之不理,於八月二十八日駁回了焦的再審請求。到截稿時為止,又叁個月過去了,焦健本的五十一萬元工程款仍滯留在富平法院,沒有人給他一個合理的說法。

* 私設監牢與律師被打

一九九二年,農民朱繼耕與人合夥辦了個麵粉廠,叁年後獲利十二萬餘元。廠長楊某某企圖獨佔麵粉廠,不結算,不分紅,引發糾紛。一九九五年二月,朱等叁名合夥人將楊某某訴至法院,要求承認他們的所有權及受益分配權。案件經一審、二審、重審歷時叁年審結。楊某某通過關係找到院長加森有說情,加迫使辦案法官改變了原判決,致使朱等白折騰叁年仍然一無所有。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夜裡,心懷不滿的朱繼耕在縣城散發宣揚加森有腐敗的材料,被富平法院法官劉某某當場抓住。朱被拉到長城賓館叁樓,戴上背銬,法警楊某某接連打了朱的耳光,隨後又被張利、劉某某等輪流毆打,導致大小便失禁。第二天,朱又被非法拘禁達十一天,朱妻也被銬起來逼供、辱罵。叁年來,朱繼耕不斷上訪討說法,但打人的劉某某反被提升為某法庭庭長。

整人不只是一些法官的專利,而且被整的對象也不只限於農民,喬山人律師事務所律師成雄飛有刻骨銘心的經歷。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雪紛飛,清晨八時,成雄飛便被富平法院雇佣的法警王某某叫到了杜村鎮政府司法辦公室。因一筆擔保的借款發生爭執,王某某嫌成雄飛「講了法」,粗魯地將成銬在司法辦門外的桐樹上,成在大雪中站了一上午。隨後,成雄飛被帶到東上官鄉政府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十五天裡,作為律師的成目睹了富平縣法院經濟庭部分法官的胡作非為:私設監牢,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隨意抓人、銬人、拘禁人,將男女「人質」混關一室,動不動就將人銬在樹上,隨便打人更是家常便飯。與成雄飛關在一起的皂角村農民管許昌曾被經濟庭干警孫某等人打得昏死過去,後經醫生搶救才活過來,關押成雄飛屋子的牆上到處都是血跡。
叁天後,送達給成的拘留通知書上說,成雄飛「妨礙司法人員執行公務」。面對記者,成雄飛難過地說:「作為一名律師,連自己的合法權益都保障不了,如何去為老百姓申冤?」十一月十一日,在東上官鄉政府,記者見到了關人的叁間房屋,透過玻璃窗,已經看不見牆上的血印了,但住在屋裡的人證實,這屋子曾做過「監牢」。
一個令人齒冷而又啼笑皆非的細節是,去年冬天,幾十名債務人被非法關押在張橋鎮。經濟庭副庭長李小平想出一招,讓債務人脫了上衣,圍著院子繞圈跑,嘴裡喊著口號:「下定決心,排除萬難,欠債可恥,一定還錢。」而李小平的這一「發明」,還作為經驗在富平電視臺新聞中播出。

* 富平法院法官的整體素質

在律師們眼裡,這位高中學歷,一九九六年始任法官,一九九八年便升任經濟庭副庭長的李小平「業務能力很差」,「只會說一些法律常識」。曾經有律師找他諮詢業務,李雙手一擺︰「不要跟我談法律」。按律師成某的說法:「他甚至不知道有一部產品質量法」。
成某說,富平縣法院經濟庭的八名法官,真正夠法官水平的沒有一個,「都很糟糕」。成說,民庭庭長李申志業務能力不錯,經濟庭的判決書經常交給他來寫,「有的實在看不下去,李就重寫一遍」。前任經濟庭庭長成平在成某眼中「辦案還可以」,但因李小平與法院院長加森有的關係「非同一般」,成平被調到了審監庭,李小平則負責經濟庭工作。成某又說,王亞光是法院最好的,剛直不阿,卻遭棄謾?p>
與記者聊天時,民庭庭長李申志說:「在富平法院,只能隨波逐流,想潔身自好就太難了」。李是老叁屆,按理也早該退下來,但卻仍居要職。李解嘲說:「不是我的素質有多高,實在是法院整體素質太差,該要的人不要,不該要的人成堆」。按照政工科長李冬菊的說法,富平法院法官的文化程度多數在「大專以上」。但這一說法卻遭到一位法官的質疑:「那全是哄鬼的,許多人只是法院系統內部的夜大或函授畢業,有的純粹就是花錢買的文憑。」至於院長加森有自己,進法院前當過鄉鎮行政幹部,後來又當過工商局局長,根本沒有任何法律專業背景。

不止一個瞭解法院底細的人對記者說,法院進人就加森有一人說算,整個法院成了一個下散爛的聚寶盆,再乾淨的人也沒法不被牽進去」。富平位律師說,現在法院寧可進一些不懂法律的人再培訓法律知識也不願要學業有成大學畢業生,沒有任何背景的大學生要到法院求職,那比登天還難。這麼多年來,富平法院正規法律院校畢業的大學生只有六個,現在剩下了叁個。近幾年不少水平高的法官紛紛調離,不少人認為的辦案水平高的官王亞光,如今則「待崗」在家。對於記者的正式採訪,富平法院從上到下一律拒絕。之前的幾天,法院多次開會,某副院長一再強調:未經院領導批准,不准擅自接受記者採訪,否則屬違紀行為。可以證實的消息是,繼王愛茹、張軍利等之後,富平法院停止了違規進法院的李虎、王基建、馬小榮、陳煒、羅高平等五人的辦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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