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提醒公民:持旅遊簽證赴尼經商屬違法行為

發表:2003-05-2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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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站消息:外交部提醒有關公民,持旅遊簽證赴尼泊爾經商屬違法行為,不要盲目聽從有關蠱惑,抱有僥倖心理,以免受到尼法律的嚴厲制裁併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據外交部網站5月21日報導,近年來,不少中國公民持尼泊爾旅遊簽證前往該國非法從事經商活動,有些人因此受到當地執法部門的處罰,並驅逐出境。根據尼泊爾移民條例規定,持旅遊簽證的外國公民不得在尼經商、工作或從事任何有報酬的活動,如有違反,尼泊爾政府有權將其拘捕、罰款、驅逐出境,情節嚴重者將處以刑罰。


  為此,外交部提醒有關公民,持旅遊簽證赴尼經商屬違法行為,不要盲目聽從有關蠱惑,抱有僥倖心理,以免受到尼法律的嚴厲制裁併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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