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平挑戰當局 控訴中國國務院違憲

發表:2003-05-23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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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記者伊藍5月22日報導) 中國民運人士李衛平最近對中國國務院提出起訴,指控國務院頒布的<<出版管理條例>>違背了憲法賦予的言論和出版自由。這是中國首例個人起訴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的案例。湖北民運李衛平3月15號向中國最高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書。

他在起訴書中說,國務院應該廢除實際上剝奪了中國公民的憲法權利的<<出版管理條例>>。他說,中國憲法35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但是中國公民非但沒有真正享受過這些權利,<<出版管理條例>>中有關只有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才能享有言論和出版自由的規定,使憲法35條形同虛設。李衛平在接受採訪時說,日前薩斯在中國乃至全球的蔓延充分說明瞭對信息自由流通的刻意阻塞造成的危害。

*憲法和法律的矛盾*

總部在紐約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對美國之音說,中國憲法中規定了對人權的保護,但是在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中卻剝奪了這些權利,因此憲法和一些法律間存在矛盾。

中國最新的<<出版管理條例>>是國務院在1997年版本基礎上更新後從2002年2月1號開始生效的。據中國人權的劉青介紹,告國務院不遵守中國憲法就他所知這還是第一例。

劉青說:但是像李衛平,單純,並不是因為自己的其它問題,而是單純就這個憲法和法律的矛盾而向法院起訴,要求中國政府,中共遵守憲法,這個應該說是第一個。

李衛平說,他原來供職於一個國家研究機構,由於不能接受六四期間政府對學生運動的鎮壓而離職,隨後專門從事民運活動,後來因為成立自由民主黨在95年被捕入獄,經歷了三年牢獄和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生活。

*人權等候保障*

在談到訴訟的前景時,李衛平顯然作好了不很樂觀的準備。

李衛平說:有可能他對訴訟不僅不予受理,甚至說根本不作答覆,而且對我個人有可能產生一些安全後患。

李衛平對記者說,就在採訪以前,公安局就有人登門拜訪了。作為民運人士,李衛平同公安有過不少接觸,因此被稱為老朋友,公安沒有提到李衛平起訴國務院一事,只是問他近來在做什麼。

李衛平說:我們首先就是繞圈子,雙方都沒有捅破這層紙,他也知道我做了這件事,但他也不說,他不說,我也不說。到最後呢,談了一個多小時,他說,李衛平啊,我們是老朋友啦,以後要多見面啊。我們以後隔一段時間見個面,一起坐一坐,聊一聊。我說,行啊,那也沒關係啊,多多交流嘛。

[中國人權]的劉青說,李衛平挑戰中國最高權力機構無論是否成功都有益於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

劉青說:李衛平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並且向中國法院提出(訴訟),也可能這件事情得不到回音。因為中國政府並不是不知道憲法和法律之間的這種矛盾。但是這種事情的提出,並且是持續不斷的提出,讓人們瞭解、知道、重視,並且去逐漸改變憲法與法律的這種矛盾狀態,將對人權的保障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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