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律師:中國證據不可信

發表:2003-07-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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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報導)福建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嫌犯賴昌星及其妻子試圖爭取加拿大法庭推翻移民當局的判決,讓他們可以得到政治避難的申訴續有新發展。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聲稱,來自中國大陸當局的證據不可信。

此前,加拿大移民事務審查小組已經拒絕兩人的避難申請。如果,加拿大法庭不推翻移民小組的決定,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將面臨被遣返中國的命運。由於她們被指牽涉走私活動,他們將會面臨刑事起訴。

在有關賴昌星兩人的上訴的第二天法庭聆訊過程中,他們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說,中國政府有有關賴昌星的資料,但是沒有提供這些資料。

他又說,加拿大移民小組堅持賴昌星夫婦必須證明中國當局在面談時所蒐集的資料究竟是有關人士自願提供,或者是在施加壓力後得到的。馬塔斯律師說,除非有其他證據證明資料是有關人士自願提供的,否則,法庭不應接納。

馬塔斯指中國大陸當局的資料不可靠。

生命危險?

此前,在星期一(7月14日)的聆訊中,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說,如果把兩人引渡回中國,那麼,兩人的生命安全堪憂。

報導又說,賴昌星的代表律師指出,中國政府保證賴昌星引渡回中國後不會被判處死刑的說法不可信。

這件案件對加拿大來說是難以處理的問題。加拿大最高法院曾經判決,不會把涉嫌人士引渡到可能面臨被處決命運的地方。雖然中國當局在處理此案時曾經表示,賴昌星引渡回中國後不會被判處死刑,但是,此前一些牽涉有關走私活動的人在被捕後已經被處決。

加拿大當局在2001年11月應中國當局的請求逮捕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中國方面聲稱賴昌星牽涉一宗龐大走私案,所涉及的款項達100億美元。

賴昌星夫婦是在1999年和三名子女到加拿大的。兩人在2000年6月提出避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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