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母親》引發著作權官司

發表:2003-11-16 07:5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小說《我的父親母親》在改編成電視劇的過程中引發了一場著作權官司。日前,北京市朝陽法院已審理了原告武然訴被告北京陽光計畫影視廣告有限公司著作權合同糾紛案。

原告武然說:2003年4月22日,其與被告簽訂合同,約定由被告聘請原告獨自將小說《我的父親母親》改編為20集同名電視連續劇,改編費為每集7000元(稅後),共計改編費14萬元(稅後),並約定被告拍攝該劇的編劇一職為原告獨立署名。合同簽訂後,原告完成改編任務,並向被告交付了全部20集劇本,被告也簽收了。但被告只支付了49000元改編費。後來雙方又達成補充協議,被告確認原告改編的20集劇本已符合被告拍攝要求,承諾欠改編費91000元,逾期支付則按照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誰知被告在宣傳中聲稱該劇由小說的作者、著名作家鮑十和原告共同改編,並將小說原著作者列在原告前面進行署名。

武然認為,由於被告的行為嚴重違約,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改編費及至起訴之日的違約金123760元,編劇署名違約金1元,共計123761元,以及自起訴之日至改編費給付之日的違約金,並承擔訴訟費用。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