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箭(南京): 百姓吶喊----曝光中共南京法院的詐騙行徑

發表:2003-12-1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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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南京報導】2000年1月15日下午3點,南京市白下區法院委託南京嘉信拍賣公司在南京虹紅橋飯店三樓大廳強制拍賣南京華誠財務公司的銀行貸款抵押物。

當時是南京白下法院執行庭的一夥至少5人(其中有一個李惠敏法官,後來的房產證明都是她負責辦理的)王理甲庭長頭頂著莊嚴的國徽在拍賣開始前上臺保證說:這個房子是依法拍賣,大家放心買,只要過了戶,入住是沒有問題的。就這樣,8套房子被按照法定程序拍賣了。

南京建鄴區鳳凰西街118號504單元的房子被我「依法」買下來了。這個行為的合法性得到了包括南京中級法院在內的所有涉案法院的認可。

我買房子的錢是付了,手續也辦了,可是直到今天,兩年半過去了,官司打了不少,房子也沒有拿到。

有「內行」、「懂法」的人和我說:你現在就告拍賣公司吧。

南京嘉信拍賣公司的總經理陳雷說:我們也是受害者,你要告就告法院去。我們就是吃法院飯的,法院讓我怎麼幹我就怎麼幹。房子是白下法院拿來的。能不能賣、能不能住是法院自己到拍賣現場做的說明,你也在場。我們完全是依法拍賣的啊。

於是我想去告南京白下法院。

南京中院立案庭說:「白下法院沒有應訴權。」這就是說:法院就是法院,就是他錯了你也沒有地方去告。我就是騙你,你能把我怎麼著?

我找嘉信拍賣公司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拍賣法》退錢,他們回答我:要退錢你也去找法院。

那我就奇怪了,法院又沒有收我的購房款,怎麼收錢的時候你們沒有要求我去法院呢?為了依法辦理,我去了三次省高院申訴,接待的人:「你的問題最後還是要通過基層解決,來我這裡能解決什麼?」材料被扔了回來:「自己去南京法院解決」,附帶一張巴掌大的小紙條:請南京法院解決。

我去江蘇省檢察院投訴,南京市北京西路小巷子裡接待的人連聽申訴的興趣都沒有就把我轟出了接待室:「你的事情自己去找法院,是法院詐騙你的,找我們幹什麼?」

在此,不能不對江蘇電視臺王凱熱線欄目,南京現代快報、揚子晚報表示感謝。

因為有這些具有正義良知的記者的報導,使很多當事人的言行都通過報紙、電視忠實的記錄下來了。這個也許對將來確認責任是一個直接的證據。

人民日報駐江蘇記者站的記者說:我們上面有規定,你這個我們不能報。每天都有比你這個重要得多的東西,特別是你的事情涉及到法院的問題。我也感謝他的直率。原來這些打著「人民」旗號的報紙也不是為人民說話的,或者說這個危機四伏的社會有更多嚴重的問題要報。

我突然理解靳如超了,當一個人連最後一點希望都沒有的時候,他和瘋狗就有什麼區別了。

什麼樣的法院能兒戲法律?
什麼樣的法院能把執行判決當足球來玩?
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能對這麼一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案子有兩種相反的判決?

問題:
1. 鳳凰西街118號的房子到底能不能賣?南京的法院懂不懂《拍賣法》?

中共最高法院法釋〔1998〕15號文件第49條:「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成交後,必須即時錢物兩清。」

2. 這個房子既然賣了,誰來負責把它交到用戶手上?拍賣公司?白下法院?建鄴法院?南京中院還是中共江蘇省委政法委?

3. 既然建業區法院認為這個房子不能賣,那麼白下法院或者是南京嘉信拍賣公司應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在事實上有沒有詐騙的嫌疑?

4. 法律是協調社會各種矛盾的工具,法院是解決矛盾的地方,那麼白下、建鄴區法院特別是南京中級法院在此後的近三年時間裏的不作為,是不是違反了國家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他們是不是在製造矛盾、激化本來就沒有的矛盾?

5. 中國憲法明確寫著:國家保護公民財產。我就不懂了,受到保護的財產所有人既不能處分自己的財產,也不能用這個財產去完成他最原始的功能。這個受中國憲法「 保護」 房產證明上國徽是假的嗎?

可笑的是:建鄴區法院居然把法院強制拍賣的房產混為一般的產權轉移,還說什麼 「買賣不破租賃」。我想當面問問兩個法官:你家買房子是當買紙頭玩啊?我想這些法官一定收入不少,不然不會把買房子當看一場球賽那麼瀟灑。

6. 我在2002年7月24日和南京白下法院蘇院長最後談話概要如下:

蘇:「我們當時拍賣是經過中院同意的,但是現在中院這樣判(指我的上訴被駁回)我也沒有辦法。」

我問:「那麼怎麼解決呢?」

蘇:「我看你還是去找市中院,我們是受黨教育多年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聽上面的」

問:「那你作為院長,對本案應該負什麼責任?」

蘇:「......我們已經努力了」

(我當時簡直是半天沒有回過神來,這個是人話嗎?他法院院長居然不按照法律辦事,要我聽上面的!)

古人云:以法度治天下者,莫不太平,以天子治天下者,莫聞久安。古人又說:無國無法,然多以惡吏販法為患。真是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就這麼一個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案例,南京的法院(或者是背後還有人在指使法院?什麼樣的人?)居然可以顛倒黑白,玩弄法律與股掌之間,橫看中國當今腐敗氾濫、貪官橫行,老百姓連起碼講理的地方都沒有,這是什麼狗日東西!

我就搞不懂,中共裡面怎麼這麼多垃圾、人渣?原來的單位黨委書記總經理嫖娼被抓了,換了一個單位總經理又是貪污400萬被判了十幾年。誰相信現在這些中共幹部和南京雨花臺的十萬烈士是--同志 ?

我是守法公民。從不偷稅漏稅,自出生以來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記錄。中共南京政法委在糊弄人,高級中級法院在糊弄人,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老百姓難道除了用炸藥包就沒有說理的地方嗎?

近三年的時間裏,一次次的跑法院、跑律師所,前後找了5個律師。現在我在南京找哪個律師都不敢接這個案子,因為:這個案例它太簡單,而判的又太不可思義了。身為南京大學法學碩士王彬彬律師在剛剛接手該案件時,曾經對我說:這個案子有把握贏,可是一到即將開庭的時候,居然大氣都不出的撤訴了。是建鄴法院錢凱旋法官逼著他撤訴的,理由是:白下法院拍賣是無效的。據說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內幕。連訴訟房租都不行?建鄴區法院居然是可以判白下法院的官司。

天理何在?

附:
南京嘉信拍賣公司電話:025-6639159 陳雷(法人),李建陵,朱用生(現場拍賣師)
南京白下法院院長電話:025-4403886 蘇(錦昌)院長,王理甲
常箭本人:025-8668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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