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廣東治安惡化

發表:2004-04-20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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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我的一個朋友阿萍(化名)在廣州被搶。有兩個人駕著一輛摩托車開上人行道,把她的包搶走,包裡有身份證件、眼鏡、鑰匙、電話本、幾百塊錢現金等物。

被搶之後,阿萍打電話報案,但接電話的警察態度十分冷漠,也表示出無奈,只是說讓阿萍自己到派出所去登記。我去年就有過比較好的男性朋友被盜,去登記了,但是之後就杳無音信了。

阿萍被搶之後打電話給我告訴我這件事時,她說希望那些強盜把證件還給她,她被搶那時正好搬家,什麼證件都放在包裡了,要是平時她是不會把證件放包裡的,身份證也不會帶著,所以丟失了很痛心。我說她別幻想,盜賊想的是怎麼搶下一個人,是不會冒著被抓的危險無償地送還東西的。

過了幾天,阿萍剛到上班地,女主管告訴阿萍有人打電話說檢到她的包了,叫她到她前一個工作地去領。但是那裡也只是留了一個紙條,寫著電話號碼。阿萍打了那電話,接電話的那人說他是檢到包的,還把過程描述了一通,但是說當時沒空,讓阿萍過兩天再打電話給他。

阿萍打電話給我時,說檢包的那人和搶她包的人肯定是一夥的,雖然她在和對方通話時還總賠著對檢包歸還的感謝,她問我該不該報警。我知道她心頭有著憤恨,她說真想帶著幾個警察去領包、把歹徒抓獲,我說別太天真了--「你以為你是中央大員,警察會跟著你屁股後面轉?」;警察一般只會考慮兩件事:要不是為誰服務,就是為錢服務;為誰服務?為主子服務,抓安安靜靜煉功的老太太積極得很;為錢服務,你能給他什麼好處嗎?再說了,要是警察是「為人民服務」 的、稱職的,那社會也不至於成天那麼多搶劫偷竊的了。

我說(唉,阿萍這女孩真是沒什麼社會經驗):搶了包又要還,無非是想再敲一筆;報警吧,一是沒什麼用,二來,歹徒極可能報復,反而會引來生命危險,花點小錢贖回些證件也就算了;況且,在這社會裏,公檢法、政府官爺們才是黑老大!你查查近幾年的新聞看,那些最最令人無法想像、令人髮指的,像光天化日之下姦淫婦女、誘騙欺負姦淫婦女或包情人而又大寫日記收藏淫物、霸人財物而又打人殺人(比如看看《中國農民調查》!)的、哪個不就是公檢法和政府官爺們自己或者由他們撐腰的人物?!有他們作亂製造混亂、樹榜樣,這社會治安能變好?現在確實沒有一種力量能制止得了他們。

阿萍過了兩天打電話,對方卻說在很遠的地方,不在廣州,叫她打另一個電話。但另一個電話打不通,只好再追問前一個電話。兩次之後,對方說給錯了號碼,重新給了一個號碼,打過去,對方說在很遠的地方,過兩天再聯絡,現在沒有空。過了兩天聯絡,那人說在廣州但是很遠,叫阿萍到他那邊去取。

阿萍打電話跟我說時,我說,他們有一夥人,轉來轉去的,還叫你去那麼遠,要小心別進了他們的圈套。我說如果要回證件就堅持在附近公共場所交接,至少要帶個朋友,而且離聯防隊或派出所不太遠的地方,要不就別要證件了,補辦一個算了,因為要回證件會有另一種風險,讓歹徒見過面認識後可能會被跟蹤,因為包裡有鑰匙等。

阿萍說,就在阿萍在電話間打電話的時候,聽到電話間的主人講起前不久發生在附近的一起入屋搶劫案:一個女人小林(化名)帶一個她認識的女性朋友回家,結果她朋友引來了幾個男人,強迫小林說出了存摺的密碼,導致她損失了十萬元。

阿萍的事先按下不表,說另一件事。就在這期間,我的一個在東莞長安鎮的好友阿佳(化名)給我發來信息,說是在4月7日,她在東莞長安鎮街頭被搶了。她在長安鎮搭乖摩托車,那個開摩托車的人是穿了由交警統一發的標誌服的。但她上車後沒多久那人就放慢了速度,接著從後面趕上來坐在一輛摩托車上的兩個人搶她的包,她想抓住但力氣不夠大,結果包被搶了還摔了下來,還好只是輕傷,載她的那個摩托車搭客仔根本不顧她,和搶她包的摩托車朝著一個方向跑了。幸好她沒有丟證件也沒有丟手機,只丟了幾百塊錢。過了幾天,同樣有人說撿到包要還給她(裡面還有她的筆記本),我跟她說了阿萍的事,叫她別要回包了,小心為好。

最近幾個月來,還有另外好幾個朋友(受害人基本上是女性)被搶被偷了、丟包丟手機,以此推算,這個比例真是不小。

我有一個在廣州的朋友阿強,前幾個月在公共汽車上丟了手機,去移動通信營業處申請補辦號碼卡的時候,營業員告訴他,每天因為這種原因來補辦手機卡的就有五六十人。按這種說法推算,在廣州少說也有十幾二十家這樣的營業處,那麼廣州每天丟失的手機有上千部!

就在短短几個月之內,我自己也親眼目睹了幾起搶劫案,在公共汽車上,在路邊。

就在4月12日,阿萍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有七個警察圍著兩個女孩,兩個女孩說她們從深圳到廣州,剛下車就被搶了金項鏈。阿萍那時看到這些警察,覺得他們都像飯桶,他們圍在那裡,似乎在看著熱鬧。

前幾天,阿萍終於和歹徒聯繫好,把包要回來了,對方卻沒要錢,但沒還手機、電話本、鑰匙等,我於是懷疑起來,會有善意的歹徒嗎?當然不會。我跟阿萍說要小心點,歹徒沒要錢有幾種可能性:一是搶劫的人為了減輕社會對他們的怨恨,想長期以搶劫為生而不驚動警方,或者會僅僅搶了包拿了錢,把他不要的東西如證件之類的還給受害者,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歹徒們是很清楚現在的警察已經不是為民做事了的,所以猖獗得很;二是還包是為了降低受害者的警惕性,然後摸清受害人的情況,因為還有鑰匙、電話本都沒有歸還,所以他也許會進行跟蹤,然後入室搶劫。所以我勸說阿萍,這段時間少一點在街頭上露面,走回家的時候要走一些與平時不同的人少點但又不偏僻的路線。

就在4月17日,阿萍被人跟蹤了,跟回到她住的小院子前,還好她警覺,她發現了,在她到門口而又故意走開時,那人竟要開小院子的門,她把他訓斥一頓後他走了。當阿萍打電話和我說時,我感覺她當時因為緊張而沒用上計謀把歹抓獲。後來,阿萍向不遠處的聯防隊(城中村有聯防隊的)報了案,也讓房東換了鎖。但阿萍的危險並沒有消除。

我身邊的世界這麼小,認識的人沒多少,在他們身上卻有這麼多事情發生,這世界真是亂套了。警察又保護不了我們,那就只有靠我們自己小心點了。這段時間,連我也覺得多了些不安全感、恐懼感,除了「被代表的恐懼」,還有對這治安的恐懼。

最近,網際網路、網吧裡的監管更嚴厲了,雖然那裡很平靜,遠不如街上巷間常發生搶劫、凶殺那樣鬧轟轟,但如果你在網上貼幾條所謂的「反動」言論,公安倒是很積極效率很高,一會一大幫就會出現在你的身後了。(請看「陽光人士:我遭公安網警迫害的經歷」。在此,對陽光人士先生因為貼我的文章而被拘留15天表示歉意,我並不誇張的真實語言已讓代表者們極端憤怒,我是為著我人生的真實並無意去激怒他們的,我願望讀者們在有關「被代表」的反思中獲得精神力量、看到自由--結束「被代表」的命運--的希望,但不要因為我而受累受罪,在此敬告各位讀者:傳播突破封網代理工具比張貼敏感文章好得多、安全得多。)

這世界何時能夠安寧?而這亂源又是誰?(那五協助整理,2004.4.19於中國大陸)註:「被代表」的概念請參照「被代表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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