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女被迫賣淫案」的黑幕

作者:馮良 發表:2004-06-07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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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曾轟動一時的中國「廣州毒女被迫賣淫案」近日再成焦點,由於廣州當局在案件被揭發18月後才決定拘留涉案主要當事人,致使其中一名主要關鍵人物有充裕時間全家出逃.最可疑的是,案中最關鍵的證物,竟然都不翼而飛.現時社會上有一種聲音指,廣州當局負責官員有失職之嫌,甚至有人懷疑案件背後有不可告人的黑幕。

據《新快報》,《北京青年報》等中國媒體報導, 6月2日,曾經轟動全國的「廣州長洲戒毒女被迫賣淫案」再次開庭,涉案的三個戒毒所主要負責人之一---長洲戒毒所的上級單位廣東省第二工人療養院原副院長劉國華第一次出庭受審。此時,距離2002年3月19日廣州警方搗毀長洲戒毒所,已經是2年零2個月有餘。

據指出,這件重大案件中的關鍵證據,竟然在送交有關部門後「缺失」了。原戒毒所的「出所審批表」、「強制戒毒決定書」等書證;以及案件披露之前,趙世龍等人暗訪時錄下的錄音和拍攝的膠卷等物。而記者艱辛暗訪、取證時拍攝的照片等重要證據,卻在送交有關部門後不翼而飛。 據指出,廣州的中國檢察院和公安部門對於證物缺失問題的說法互相矛盾,因此有理由相信有人撒謊,甚至有人懷疑在檢察或公安系統中有人故意替被告開脫。

事實上,「廣州戒毒女被迫賣淫案」由被搗破至今兩年多,事件一直是疑點重重. 2002年3月14日晚,廣州《羊城晚報》記者趙世龍接到受害人的舉報,稱長洲戒毒所長期與雞頭勾結,販賣戒毒女脅迫其賣淫。趙世龍等記者透過幾天的臥底調查,取得了第一手的證據,之後直接向廣州市公安局報了案。

在記者的大力協助下,廣州警方於2002年3月19日鏟除了這個「黑心」戒毒所,並抓捕了多名雞頭。當年12月25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對直接販賣戒毒女的戒毒所中隊長陳太中、管教邵麗愛及雞頭毛祖富、王先珍等6名被告提起公訴。

而在此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罪責的原長洲戒毒所所長羅賢文,卻僅僅被關押了15天後就得以「取保候審」;羅賢文的上級、原廣東省第二工人療養院院長張一平和副院長劉國華,也一直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2003年2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第一次開庭審理,涉案的雞頭和戒毒所管教等6人被告被控「組織、強迫賣淫」;而戒毒所的責任人仍然不在被告之列。

此事經多家媒體、尤其是2003年7月14日的央視《新聞調查》欄目披露之後,加上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批示要「整頓廣東政法幹部隊伍」後,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才對張一平、羅賢文同時立案。又過了兩個月,到2003年9月16日下午4時,黃埔區檢察院才以「濫用職權」罪名,對張一平、羅賢文實施刑事拘留。之後,劉國華也被立案調查。而此時有關部門才發現,張一平已於7月中旬舉家潛逃。

《北京青年報》還引述趙世龍還指出:和張一平一家同時消失的,還有戒毒所販賣戒毒女賣淫等得來的上千萬「黑金」。

目前,張一平與其妻及子女均下落不明,有關部門表示,對張一平正在追捕之中。「但我查過,」《北京青年報》引述趙世龍說,「不知為什麼,張一平沒有被列入通緝犯的名單。」

最不可思議的是,此案背後似乎涉及某些黑勢力在幕後操控,揭發此的記者趙世龍已在去年秋天被逼離開了廣州。據報導,趙世龍揭開了長洲戒毒所的黑幕,而他的人身安全卻開始遭受威脅。那一段時間,頻頻有騷擾電話找到趙世龍,有的還威脅說:難道你就不擔心你以後的安全嗎?

2003年8月初,一個著名記者網站上出現了趙世龍可能遭受迫害的呼救帖:「面臨著人身安全無法保障的問題」,「本人在廣州素與人為善,如遇不測,定為長洲戒毒所所長羅賢文所為。」

此案發展至今,已經成為中國司法公正的一個晴雨計.有評論認為,如果連一個廣州的檢察公安系統都可以如此,中國的司法和執法系統的公信力可能會大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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