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反訴饒穎?」趙太,別抖了!

發表:2004-07-2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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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趙太是他與倪萍合作的小品裡的自稱,本人借用,別當名譽侵害)趙忠祥透過王富聲言反訴,追究饒穎的名譽侵害,實乃裝腔作勢,明知帶了避孕環卻裝出一副要懷孕的架式!不過是向公眾向輿論作作樣子,討討面子。

已擺在那裡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是應了趙中祥的上訴請求,不是應了饒穎訴狀的請求來作裁定的。它撤銷的雖是豐臺區法院(2004)豐民初字07756號民事裁定書,但實質卻正是饒穎的告訴請求。而豐臺初院這個裁定書是要審理不是要不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那麼,趙忠祥上訴的目的就是逃避審理,逃避審理也就是阻止饒穎那些舉證是真是偽的被偵察,被科學鑑定的澄清。趙忠祥反訴饒穎名譽侵害與饒穎告訴趙忠祥人身侵害是同一事件,都要依靠饒穎舉證的真偽來判定。案件之進入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是出於趙忠祥的努力,不是饒穎的努力。趙忠祥一方面用自己的努使舉證事實不被偵察,一方面又反訴名譽侵害,這不是既讓馬兒跑又不讓馬兒吃草嗎?更恰當的說法是既要把冰放到開水裡煮又要冰塊不溶化,趙太,你說可不可能吧?如果趙忠祥真要反訴,就得讓真相獲得澄清,就得讓饒穎舉證一一經過鑑定。他又何須上訴呢?法院又不是原告怎麼告它就怎麼判,就算饒穎找到豐臺有私,它既受理就得法庭調查,舉證就得在辯論中被考驗,在科學鑑定中被確定採信還是不予採信。無論在那家法院審理都是以澄清事實做為裁定依據的;豐臺區法院還未進入審理趙忠祥就以管轄不當提出上訴,就算管轄不當吧,你是被「誣告」的,你要的是「還我清白」,你管什麼當不當幹嘛?

它當,也是要澄才能清,它不當,還是得澄才能清,一個遭受不白之冤的人才不問管轄當不當呢,只要具有可靠證明性,他都要,你要的是對誣陷事實的排除又不是要管轄權的當不當,你既上訴「管轄不當」就得促成一個「管轄得當」的法兒,你不提不就是中止澄清嗎?須知這裡掩蓋的事實是:他要移送的海淀區法院已經作出不予受理裁定,這不受理已為第一中院終審裁定。移送海淀的結果還是個不被受理,那趙忠祥所希望的是什麼?這不是一目瞭然的嗎?----他爭取的就是法院不予受理。

請公眾清楚:這個案子對趙忠祥最有利的程序就是不予受理。任何法院的受理都無從逃避對舉證的偵察,只要偵察不搞鬼就不能逃避水落。

須知:那饒穎的舉證證據又不是無形無態,又不是抽象的,不是不可辨認的莫棱兩可,那是只要科學一出面也就石出,決不模糊。饒穎所爭取的不是對哪家法院的選擇,而是不計哪家法院,只要它受理,兩度初法告訴所展示了的都是:饒穎只求受理。

而趙忠祥在案件進展中的努也是一貫的----不予受理。而北京市兩個中法都已作出不予受理的終審裁定,趙忠祥要反訴不進入審理程序的案件,並指控人家侵害名譽,這就叫人摸不著腦門了,真相就未被澄清,你怎麼說真相有假?

中國全世界的人也鬧不清一個要「還我清白」的人為什麼卻要阻塞清白的還原,還要在不還原裡完成反訴,怪哉。人家侵害與否就得鑑定人家的舉證,不讓人家的舉證被偵察,被科學所鑑定,又怎麼來判斷那舉證的侵害呢?

事實上兩個中法既都不讓告訴進入審理,它就不能讓反訴進入審理,反訴和告訴要澄請的是同一事實。這就像世界上還沒有趙忠祥也不可能有他兒子的出生一樣。趙忠祥向公眾作的這個秀,實在太不精彩了。

趙中祥是個偽君子這結論在社會檔軍裡就鐵定了。

趙忠祥的反訴不僅揭示他是偽君子,更證明他心底陰暗狠毒,沒有一點人類同情心。一個人怎麼可以因自己的虛榮心眼看著自己的舊情人淪為懸壁呢?趙忠祥就能,那他當然不僅是一個無恥之輩還是一個心腸挺狠挺毒的人。

趙太,你說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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