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監聽器網上熱銷 商家稱可終結夫妻婚外情

發表:2004-10-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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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審議中的《治安管理處罰法 草案》規定,偷窺、偷拍他人臥室、浴室等隱私場所,或者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為,將處以至少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處罰。為此,記者對目前的「手機監聽器」地下交易進行了調查,發現生意火爆。
在網上可以搜到8850條信息涉及交易,價格從480元到15萬元不等

記者在Google上輸入「手機竊聽器」一詞,搜索到的信息多達28800條,而輸入「手機監聽器」時,就只剩下8850條了。「手機竊聽器」一詞搜索到的大多是與手機竊聽相關的各種報導,而「手機監聽器」一詞所搜索到的大都是竊聽產品的交易信息,8850條信息涉及「手機監聽器」交易,實在是個驚人的數字。手機監聽交易網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是「古老開髮網」、「黃山迎客松網路」等網站,不但有交易人的詳細聯繫方式,還有詳盡的產品介紹。

記者撥打交易信息中提供的電話號碼,大都處於佔線狀態,好不容易打通後,對方對價格和付款方式說得比較詳細:根據監聽器的配置和產地,價格從480元到15萬元不等。付款方式可為銀行轉賬,也可款到發貨,價格昂貴的還可以先支付10%的定金,然後送貨上門或直接到指定地點一手交餘款一手提貨。而對產品配置及原理,對方只作了簡略的說明,然後給了記者一個詳細的網站域名,稱上面有詳盡的介紹,有什麼問題還可以通過E-maill聯繫,有專人負責及時給予回答,完全是一副忙得不可開交的樣子。

掏7萬5就能當代銷商

8萬元的產品可以優惠5000元,但搞代銷風險要自負

記者隨後登錄了東莞市鴻興電子科技 香港有限公司的網址,除了各種監視監聽器材的資料外,記者發現該公司網頁的上方還特別注有這樣一句話:「聲明:本站所有產品只用於測試和研究,請確定你所在地區擁有此設備屬合法。」

記者根據該網站提供的聯繫電話,同一位姓林的先生取得了聯繫。對記者提到的一款FCM008 帶音頻、彩色圖像、超高清晰度450線、超低照度0.01Lux、1/3 SONY超感CCD,適用於偵察、情報、記者暗訪及其他隱蔽用途行動電話攔截系統(即手機監聽器)。林先生說,如果是要臺灣組裝的產品,12000元就可以取貨,最低不少於1萬元;如果是美國原裝的,最低得8萬元。

林先生主動告訴記者:「監聽器是違法的,要買需得到當地公安系統的認可,否則被抓住了,公司一概不負責任。」

記者:「既然是違法的,你們怎麼還敢公開賣?」

林先生:「我們在當地有關係,每賣一部有20%還要給上家,但我們也不是公然在大街上開店賣。」

記者:「你們在北京有代銷點嗎?」

林先生:「沒有得到允許,買賣這東西屬於違法的,怎麼會有代銷點呢?不過你想要代銷的話,8萬元的產品我們可以給你優惠5000元,但風險自負,我們可以發貨,也可以送貨。你要真有興趣,可以先來公司看看。」

記者:「按照你們網站上的地址能直接找到你們嗎?」

林先生:「當然能,我的手機24小時開著,你到了我們安排你找家酒店住下,喝喝茶,不就把事情談了嗎?」

記者:「安全嗎?」

林先生:「在東莞肯定安全!」

7000元的監聽器最暢銷

可以隨意監聽20公里內的手機,每月能賣出幾十部

手機監聽器除了網上的交易部分外,也有直接在電子市場交易的。廣東最早出現公開叫賣的情況,北京的市場交易的情況又怎麼樣呢?

記者走訪了中關村電子城、廣外科技商城等十幾家電子市場,並沒有發現公然銷售手機監聽器的現象。記者在部分攤位進行了打聽,攤主大都很警惕、很猶豫,聲稱「我可以找人幫你打聽打聽,你先留下聯繫電話吧,一有消息我就告訴你」。

正當記者在酒仙橋電子城打聽手機監聽器時,一位自稱姓張的青年男子主動同記者搭訕,聲稱可以搞到「駭客手機」,問記者需要什麼價位的、要多少貨、什麼時候要。邊說邊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了一張紙,上面所寫文字的大意是:手機竊聽器(駭客手機),是在手機裡置入一個監聽晶元,需要監聽時,撥一下對方的手機號碼,加入預留的密碼,對方的手機將在不響鈴的情況下自動接通,處於接聽狀態,而對方卻毫無知覺,然而對方周圍的一切卻盡收你的耳中。價格根據不同的監聽範圍和配套功能而定。我公司為方便客戶立即使用,特別準備了已經安裝好晶元的手機。只需告訴我們你想要手機的品名、型號,我們即可為你提供現存的手機監聽器。參考價格:駭客晶元價格+手機價格+30元安裝費=手機監聽器價格。

當記者提出想先看一看貨,姓張的青年顯得有些猶豫,走到旁邊打了個電話,然後帶著記者來到了位於電子城後面的平房區,在一公共廁所旁與另一位戴眼鏡的中年男子會合後,將記者帶到了不遠處的一條小巷子,然後從隨身所帶的皮包中取出了兩個手機模樣的裝置。中年男子指著其中一款NOKIA8250告訴記者,至少得7000元,可以隨意監聽20公里內的手機,這也是現在最暢銷的一款,每月都能賣出去幾十部。

買主調查:「二奶」居首

一個月賣15部,有10部都是開著名貴車、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子買的

當記者問起誰是京城手機監聽器的買主時,戴眼鏡的中年男子給了記者一份宣傳資料,詳實地羅列了手機監聽器在京城的宣傳購買人群:「通過手機監聽器,關心子女的父母可以隨時掌握孩子的現況;互信不足的夫妻可以防患未然,終結對方的婚外情;工作繁忙的老闆可以揪出不忠的員工、瞭解競爭對手;熱戀當中的情侶可以瞭解愛人、瞭解情敵。」

北京某調查公司的資深調查員王昶告訴記者:「去年我曾對購買對象做過一項調查,北京的手機監聽器主要客戶是『二奶』,排在第三的才是私家偵探和保鏢。『二奶』成為主力購買人群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她們的身份所決定的,由於自己本身的『根基不穩』,所以總擔心對方另尋新歡。我的一個朋友曾在中關村倒過這個玩意,他最高的時候一個月賣了15部,賺了十幾萬,其中10部都是開著名貴車、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子買的。」

「其實,手機監聽器在情感或教育領域的危害並不大,一般人也沒那麼多時間,成天去守著聽。真正可怕的還是在商業領域,如果你的公司正在商討工程競標,而你的對手卻竊聽到了,那才最可怕!」

-法律專家:出售使用都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劉心穩認為:《國家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刑法》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於專業間諜器材的生產和銷售,國家法律對此是有明令規定的,只能在特殊的主體間進行流通,是不允許民用的。非法使用竊聽器材盜竊其他單位或個人商業秘密的,依法須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非法使用竊聽器材侵害他人隱私、名譽權的,依法須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目前正在審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規定,針對偷窺、偷拍他人臥室、浴室等隱私場所,或者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為,將處以至少5日以上的行政拘留處罰。

-社會學家:不可出售實驗品

社會學家王彬認為,為做好隱私保護,一方面大家不要把自己手機的底層信息輕易告訴別人,手機不要隨便放置;另一方面政府應制定相應的可操作的法律來監督。

眼下的關鍵是有關部門應對這類器材的生產和銷售環節嚴格控制,讓手機竊聽器材不要輕易地就從實驗室的試驗品變成高價出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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