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痛失女兒討說法 精神病院強制封閉22天

發表:2004-10-29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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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島市一位痛失獨生女兒的母親不久前,來到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為女兒之死討說法,,被當作精神病人,強制封閉「治療」了22天。在驚恐之餘這位母親申明:「如果精神病院能夠輕易以醫學的名義,將與自己有矛盾的病人強制隔離治療,這是更加可怕的事!」

據南方週末報10月28日披露,李萍是青島市一名退休工人。整個酷暑,53歲的李萍與丈夫付生輾轉奔波於上海、青島、北京三地,她只想證明一件事:自己不是精神病人。整個事件起因源於他們的女兒突然去世。 

**女兒心理治療6年自殺 母親探究竟反被送進精神病房

2003年9月,她的正在上海一所大學讀研究生的女兒因抑鬱症跳樓自殺身亡。此前她曾在接受6年的精神衛生中心的心理治療。李萍夫婦在收集了多方面材料後認為,精神衛生中心醫生的治療方式有問題。

今年4月20日,李萍夫婦在與院方再次交涉無果後。李萍順便陪著患有抑鬱症的丈夫付生在精神衛生中心挂了個專家門診。給付生看病的是精神衛生中心的院長肖澤萍教授。發覺李萍談起女兒來痛哭流涕,悲傷不已,便建議她先住進醫院的東二病房觀察治療,由丈夫付生作為她的監護人。

5月25日上午10時,在院方開的一次協調會上,付生對院方代表說,「醫院不能只考慮經濟利益而忽視了病人的身心健康」,當提到自己女兒的情況時醫務科長立刻拍案而起:「你女兒不是在我們這裡看的病,她的死與我們無關。」 此話激怒了剛剛失去女兒的李萍,她衝到醫務科長面前,拉著他要到院長那裡去評理,結果被醫務科長一把推開,撞在了一桿秤上,摔坐在地。李萍被丈夫從地上扶起來,她想要衝上去,但被丈夫抱住了。過後李萍講「我當時氣得很,後來在他的白大褂上踢了一腳。」

李萍覺得很委屈,女兒死了,自己這麼大歲數了從來沒有這麼被人推倒過。回到病房後, 她沒有吃飯,一直在哭,護士給李萍打了一針安定,也無濟於事,仍痛哭不止。

**院方在水果刀上大做文章

下午1時左右,一位醫生看到李萍床頭放著一把水果刀,就讓付生裝進口袋,說是「怕李萍出意外」。(這把小刀是女兒的遺物,夫婦倆一直把它帶在身邊)。

大約1時20分,心理諮詢部主任張海音醫生帶著保衛科長等五六個人來到了李萍的病房,要給李萍換個地方治療,張海音等人領著李萍夫婦來到了精神衛生中心的北三病房:北三病房裡的病人又哭又鬧,神志不清。李萍突然發現情況不對,轉身跑過了兩道木門,結果在第三道門前被醫院保安給抓了回去。

大約2時左右,醫院叫來了110,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的一位民警從付生身上拿走了那把水果刀。

徐匯公安分局向付生出具的強行收治的文件,其「肇事肇禍情況」一欄描述:2004年5月25日10時許,付生、李萍在本精神病院總院北三病區等處用椅子砸醫院人員,並持水果刀威脅醫方人員。上述行爲持續到下午2時許,嚴重擾亂了醫院正常工作秩序。

當天,李萍和付生分別被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和徐匯區精神衛生中心強制隔離治療。

據與李萍夫婦一起參加了院方開協調會議的劉梅證實:整個開會的過程中,沒有看見李萍夫婦拿刀威脅過醫務人員。這一點在場的人都可以作證。

付生堅持道 在被抓進強制隔離病房時「小刀從來都沒有從口袋裡拿出來過,更沒有用刀威脅過任何人」。

院方表示,就此事拒絕接受記者的採訪。
  
**精神病院強制封閉「治療」 22天──隔離 捆綁一場驚魂噩夢

從5月25日開始,李萍被捆綁在床上,她能做的只有躺在床上哭泣,眼睜睜地看著碩大的老鼠在地上跑來跑去。

李萍泣不成聲回憶道:「我一輩子沒給人綁過,這一次她們把我手腳都綁在床上,綁成一個『大』字,然後當著眾人的面撕掉我身上的衣服,光光地套上病號服。我胸前掛著的一塊祖傳漢玉也被扯了下來。」

「我手腳都不能動,情急之下用唾沫啐了護士長,她就用枕頭把我的頭按住,一個枕頭還不夠就兩個……」

「我用絕食來抗議,醫院就把我綁起來吊葡萄糖。吊了葡萄糖之後我想上廁所,可是她們始終不肯給我鬆綁,最後全都尿到了褲子上……我口渴了向她們要水喝,她們也不肯給,說是我喝了水又要上廁所。」 直到李萍女兒的幾位朋友聞訊來交涉、抗議後,她才得以鬆綁。

在此期間院方限制李萍與外界通電話。李萍說:「我求她們讓我給86歲的老母親打個電話,讓老人家知道我還活著就可以了……三個人用繩子綁著我,把我牽到別的樓去打電話。一路上的人都在圍觀。我哀求大夫放開我:『求求你們,能不能給我一點尊嚴?』」

一位探視者回憶說:「當我們看到她的時候,她正躺在廁所對面過道上一張臨時的病床上吊著點滴。她看到我們,發出了一聲讓人撕心的悲號,又抽泣著勉強抬起一隻被縛的手對我們說:『我不是在做夢吧,你們怎麼能進來……他們欺負我,把我手腳都綁起來,我都絕食三天了。』我無法形容自己當時的心情。一個剛剛痛失愛女的母親,千里迢迢到上海為女兒向醫院討個公道,卻遭到這樣的侮辱──被當作一個隨時會實施暴力的精神分裂病人,四肢分開綁在床上。看著她佈滿淤青和傷痕的手臂、小腿,我不敢想像那個過程。」

李萍說,後來院方允許她每天和丈夫通一次電話,但每次只要一提到女兒的事情,院方立刻就把電話掐斷,終止他們的通話。

院方一位負責人為解釋,對李萍採取的措施,應該叫「看護」,不能叫「捆綁」,是了保護她免於自傷或傷人。這場噩夢持續了22天。

**精神病院將與己矛盾的人強制精神病治療,這是更加可怕的事!
據瞭解,精神衛生中心是以「創傷後應激障礙」 的「病因」對李萍採取強制隔離治療的。李萍一直堅持據理力爭:「我沒有精神病。是我因為女兒的問題和院方產生了矛盾,他們才這麼認定的。是他們要把我強行帶去隔離病房,和精神分裂病人住在一起,我才要逃出去的。」

從精神衛生中心出來後,李萍在青島一家醫院求診得出自己「精神正常」的診斷後,又分別在8月25日、9月9日兩次到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衛生研究所),8月31日、9月7日兩次到北京回龍觀醫院,9月3日到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求診,6次診斷都表明李萍並沒有患「創傷後應激障礙」。她在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衛生研究所還特地做了一次心理檢查,診斷是「屬正常範圍」。
 
李萍認爲:「我因為女兒的死和精神衛生中心有醫患糾紛,精神衛生中心和我有直接利害關係,他們怎麼能做出把我關起來的診斷?這個診斷應該由第三者來做。」 她質疑:「精神衛生中心在既沒有取得警方出具的收治文件,也沒有徵得本人和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怎麼能將一個自由人強行關進隔離病房呢?」 李萍還說:「就算按照醫院的說法,我丈夫當時喪失了民事能力,他們也應該找我的其他監護人啊。」事實上,院方並沒有聯繫過李萍的家屬。

上海陽光律師事務所蔣偉忠律師說:「憲法只賦予了司法機關限制他人自由的權力。如果沒有監護人的同意也沒有警方許可,醫院將病人從開放式病房強制送到隔離病房,是非法限制了病人的人身自由。」

另據報導,上海已發生多起當事人起訴精神病院非法對其強制醫療的案件。今年2月,一位婦女向法院提起訴訟:丈夫以妻子可能患有精神病爲由,申請上海精神衛生中心對妻子予以強行收治,上海精神中心在收治「病人」時,她並沒有發生暴力危及他人的不當行爲,僅僅依據出診醫生與她的15分鐘簡短談話,未向她的親友、同事進行必要的走訪和調查瞭解,即判斷她患有「人格障礙」,強行將其送進醫院。

李萍再次申明:「如果精神病院能夠輕易以醫學的名義,將與自己有矛盾的病人強制隔離治療,這是更加可怕的事!」

報導說:李萍正在著手委託律師,起訴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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