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稱因被女人騙過實施報復 6年連殺7名女子

發表:2004-11-27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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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7時,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群眾報案,稱在西安廣場派出所管內的吉林大學和平校區(原軍需大學)院內的一樹林帶發現一無名女屍。經過警方偵查,案發前,有一名男子與被害人有聯繫。10月18日19時許,警方在青年路北京華聯樓下的一家美發廳內將該男子抓獲。

  命案背後還有6起命案

  據該男子交待,他叫於斌,34歲,長春市人,他對10月13日發生在吉林大學和平校區院內的殺人命案供認不諱。

  當日,於斌與被害人梁某約好18時許在新竹花園路口見面。碰面後,兩人來到吉林大學和平校區院內。梁某說想向他借6000元錢。於斌雖然嘴上答應了,但是心裏卻非常生氣,便產生了強烈的殺念,並趁梁某不注意,用隨身攜帶的刀將其殺死。殺人後,於斌還搶走項鏈1條、耳環1副、白金戒指1枚以及小靈通手機1部。

  經過連續幾天的突審,於斌交待了從1998年至2004年,他共殺死7個女人,其中僅1998年8月25日至11月16日,就殺死5人。

  殺人理由是「被女人騙過」

  當辦案人員問於斌殺人動機時,他的回答竟是「我原來被女人騙過,我仇恨女人。特別是我和女人發生性關係後,她們向我要錢,我非常反感,就想殺了她們!」

  由于于斌經常混跡於長春市內的各個舞廳,所以除了今年6月28日被他殺死在長春市和平大路513廠附近家中的張某外,其餘6人都是他在舞廳跳舞時認識的。

  在於斌交待的7起命案中所使的殺人凶器都是他隨身攜帶的--在街邊或市場上買的刀。每次作案後,殺人的刀他都扔掉,他說:「我每殺完一個人後,就把刀扔了,從不留著,再買新的。」

  11月26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於斌被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東亞經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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