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週刊: 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發表:2005-01-23 21:4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福州市一起爆炸案審訊綿延三年,警方被指刑求,被告翻供,仍被判死刑。但判案關鍵的雷管持有人卻無罪,也不容許當庭對質,突顯中國司法制度未審先判、未判先決的結構性缺陷,違反程序正義及國際規範。

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福州市中級法院最近在審理一起三年多前的爆炸案時,被指程序不正義,警方在辦案過程中刑訊逼供非法取證。被告當庭宣告: 「正義的聲音是關不掉的。你法官的良知到哪裡去了,連說真話的勇氣都沒有,你還配當法官嗎?」五名被告當場翻供,大呼冤枉,指責法官不敢講真話。庭上控辯雙方各說各話。尤為蹊蹺的是,判案關鍵的雷管持有人近日卻被法庭另案處理,判為無罪,也不容許當庭對質。連場彼此矛盾的判決,突顯中國大陸現行司法制度的結構性問題,亦使爆炸案件顯得更加撲朔迷離和引人注目。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上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外戒備森嚴,法庭內後兩排坐滿的不是旁聽者而是防暴警察,有關福清「六二四紀委爆炸案」的一審判決比預定時間拖延了近一個小時才開庭。福州中級法院的判決書認定五名嫌犯有罪,主嫌陳科雲和吳昌龍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

較早前,新華社福州分社記者許一鳴據陳科雲受刑求寫了內參《如此刑訊逼供怎能保證辦案準確》,送給了福建省有關領導,但無一人予以關注和理睬。

官方公布的案情顯示,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天上午八時許,福州市轄下的福清市紀委信訪室門口發生了一起偽裝成郵包的爆炸案,紀委司機吳章雄「不慎觸動裝置」,當場被炸身亡。該案成為福建省公安廳掛牌督辦大案,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以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久就根據舉報將涉案主犯確定為受到紀委處分而「心中有氣」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秘捕陳科雲公司司機吳昌龍,九月十三日拘捕了陳科雲,隨後又分別拘捕了吳昌龍原姐夫杜捷生和談敏華以及陳科雲妻子謝清(其兄謝建忠也被牽連,遭到拘捕和刑求)等人後,遂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

「破案」容易,審案難。經過三年多的「調查取證」和數次反覆之後,福州中院終於在有關負責人催辦下判定:「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均已構成爆炸罪。被告人杜捷生、談敏華非法買賣爆炸物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告人謝清向偵查機關故意作虛假證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情節嚴重。」

判決卻確認:「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實施爆炸犯罪的後果嚴重,本應依法嚴汀5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