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我現在不賭,就再也沒有賭的機會了,因為我惟一可做賭注的,就是青春。 那一年,我二十四歲了。
每當站在講台上侃侃而談時,我都覺得,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隔著幾百公里的路程,隔著一年多的光陰,那個魯中小城派出所裡的年輕女警,竟恍然如在前世。
我蓬頭垢面地衝了出去,就看見了我心愛的男兒,他站在北京晚春明媚的晨光中,一臉燦若驕陽的笑容,一如當年。在他身後的,是胡同裡隨地亂扔的垃圾和滿地的泥濘與污水,我卻覺得,那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胡同。
再讀《肅殺未名湖》時,我哭了。2001年寒冬,租住在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外新建的民房裡,天花板上未乾的石灰水也曾在夜半落在我疲憊的臉上,我那似乎永不停歇的夢被一陣刺骨的冰涼所驚醒,伸手摸摸,粘稠如血。
2003年9月1日,北京,我二十六歲生日,陽抱著一大捧玫瑰站在女研究生宿舍樓下等我,一臉溫厚的笑容。我靜靜地看著他,心裡面不光有愛,還有感激。這個比我大八個月的男孩兒,這個與我相戀近八年的男孩兒,這個去年成了我丈夫,今年又成了我「師弟」的男孩兒,他臉上那些堅韌的線條,不知何時已然消逝。剎那間如同穿越時光隧道的我,不由不感嘆時間的魔力……
七年多以前,山城重慶,也是在我宿舍樓下,也是在這樣裹了霧色的月光下,我也曾想用我纖柔的手指去輕撫陽年輕的面龐,但卻無法真的愛他。那時候的我,喜歡一種叫做感覺的東西,不喜歡性格粗獷、不拘小節、與我格格不入沒有默契的陽。那一年,我還不滿十九歲。
二十歲的鬼迷了心竅的陽,卻從此用他海盜般的方式,拉著個口口聲聲說不愛他的女孩兒,一晃就是三年。那時侯的我們,不知道要設想將來。很快,那段近乎於無憂無慮、縱情恣意的日子,就在我們肆無忌憚的揮霍中,化為了永不再來的青春。臨到畢業,我們突然意識到,我們無法像別的校園情侶一樣風輕雲淡地揮手道別,我們必須在一起,永不分離。而當我終於意識到這有多難時,才發現,我從未好好珍惜過的幸福,就像是手裡捧著的水,眼見著它從指縫間一點點緩緩地淌出,心也隨之一點點地碎了。那一年,我二十二歲,開始真正懂得什麼是愛。
1999年秋,山東。為了能留住這捧水,我和陽一起回到了他的家鄉--魯中的一個小城。他在法院工作,我在公安局工作,他們單緩芸煬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