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訪人張留安被判刑使百姓膽戰心驚

發表:2005-02-13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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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政府成立非法組織大肆斂財
  
  2000年,河南省武陟縣圪當店村黑惡勢力,借村委會換屆選舉之機,成立非法組織 「3300總部」。2001年7月,翟汝哲被任命為鄉長後, 非法組織改頭換面為「圪當店鄉政府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翟汝哲任組長,配備了警服、車輛、頭盔、棍棒。他們以討債為名為非作歹、非法拘禁,在私人住宅搭靈棚、搶糧;搶商店;哄搶村委財產;侵吞變賣公民住宅;侵吞變賣集體財產價值達250多萬元。
  
  2002年大年初一,他們以討賬為名,在張留安家搭靈棚敲詐勒索;大年初三,在趙啟章家搭靈棚敲詐勒索未果(詳見《大河報》2002年2月22日報導)。

濫用職權上訪人蒙冤入獄 

  搭靈棚事件發生後,張留安到縣委上訪。因市人大召開,為所謂安定,縣裡成立所謂「工作組」到村調查,但騙過市人大會結束後,再無結果。無奈,張向市、省反映,並持省信訪局信件尋見武陟縣委領導,要求依法處理此事。因全國人大召開會議,縣委領導答應處理。全國人大會議結束後,張多次詢問,有關領導置之不理。張留安表示如不處理,將繼續上訪。
 
 2002年11月10日,武陟縣委為阻止上訪,責令武陟縣公安局以「職務侵佔罪」對個體戶張留安執行刑拘及搜查。家中賬目、手續、上訪資料等被搶走(張未在家)。 

  2002年11月8日始,武陟縣公安局將張留安的兒子張森,以各種名義非法拘禁達13天,無任何手續,未通知家屬,沒收張森的手機兩部。至今未還(同時,被非法拘禁的還有村民曹建中10天,周希順2天)。 

  2002年12月底,張留安進京向新聞媒體及國家信訪機構反映情況。範濤得知後,於2003年1月20日指使武陟縣公安局以「職務侵佔罪」為由哄騙北京警方,北京警方將張留安從《南方週末》報社北京辦事處帶往北京市秦城監獄羈押,武陟縣又將張轉至河南修武縣看守所,異地羈押,後又轉至河南省博愛縣看守所。 

  2002年4月5日,隨父經商的兒子張森被以「職務侵佔」罪共犯刑拘後逮捕。並扣押張父子的紅旗和桑塔納轎車兩輛、手機兩部(共四部)。

  2003年8月26日,迫於縣委領導的淫威,武陟縣檢察院將一起民事糾紛向法院提出公訴。 

  2003年10月5日(一審),由於縣委領導的干預,縣法院對張判刑五年,其子張森也被株連,以共犯判刑2年。
      
  2003年12月16日(二審),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04年2月6日(重一審),在無罪證據更多的情況下,武陟縣法院仍維持原一審判決。 

  2004年4月30日前後 (重二審間),武陟縣公安局非法偵查、提審,更換重要證據(工資表),而更換後的工資表又恰恰說明瞭張留安不是武陟縣第三造紙廠的職工(證人當庭作證)。 

  2004年7月26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清理超期羈押的強大壓力下,縣委領導指使武陟縣公安局將張留安父子變相羈押在武陟縣電力賓館內,有四位民警日夜看守。
 
  2004年10月,中央及省內幾家新聞媒體對此案予以監督,縣委領導指使公安局副局長陳鵬松找張留安談心,勸誡其保證不再上訪,可以將其父子釋放,並退還扣押車輛及財物。在輿論監督的強大壓力下,武陟縣公安局不得不將張森釋放,張留安又被公安非法拘禁在住宅中。 

  2004年12月,張留安向中央各部門領導寫信舉報縣委領導惡行,要求公安退還非法扣押的車輛及財物。 

  2005年1月13日 ,縣委領導召開政法會議,動用公安警力,將張留安從外地又押回武陟縣看守所關押。
 
  2005年1月5日,在武陟縣政法委有關領導的協調下,焦作市中級法院法庭對張留安多次要求清算帳目的申請置之不理,判決張留安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子張森免予刑事處罰。並違背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的原則,附加沒收涉案贓款。 

  武陟縣看守所羈押期間,縣委領導通知看守所,家屬不允許會見張留安,指使看守所幹警對張進行「教訓」。同期內武陟縣看守所上報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申請入監罪犯5批次,送至監獄服刑的達幾十人。而張留安仍被縣委領導指令不許上報省監獄管理局,不許送至監獄,不許任何人會見、捎信……至今張留安被非法羈押在武陟縣看守所內接受」教訓「。 

職務侵佔純屬誣陷 

  在主體上,張留安與所謂被侵佔的村辦企業武陟縣第三造紙廠(簡稱三廠)互為客戶。三廠只是張的多個供貨廠之一。期間,無勞動合同,無工資、福利、獎金、保險等任何法定待遇(勞動法)。張作為個體戶,多廠進貨。提貨付現款,無款打欠條。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客戶關係明確。 

  在主觀上,張多次向三廠、村委、鄉政府,縣裡、市裡要求清算賬目,有據可證,不存在侵佔故意。
 
  在客觀上,因三紙廠換任頻繁,帳目混亂。張與之互有手續及質量問題未結。用三廠廠長法人代表李合利的當庭證言:張持的收據款額比發的貨款還多。
 
上訪是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百姓上訪反映問題,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而越級上訪,更是上訪者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張留安懷著無比美好的願望,期盼問題能夠得到解決。
 
  胡錦濤總書侵賦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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