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博導披露: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也涉嫌造假

作者:湖北工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周國柱 發表:2005-04-04 08:0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04年8月26日湖北日報公示了2004年湖北省科學技術獎勵項目,我校李四年等人的「電磁式油污水處理成套設備的研製」獲省科技進步一等獎。

  其項目組成員有我校的科研處處長李四年(排序1)、機械學院分管科(研--此字為編者所加)的副院長趙大興(排序2)、王侃(院黨總支書記)、程碧海(校團委書記)、李厚祥(科研科長)、丁建軍、宋小春、張斌……等等。一時間,我校機械工程學院的老師們憤憤不平,有人說:「好一個成套設備,放在地上也有一大堆,為什麼誰也沒有看見這些人對這個『項目』做任何實際工作?為什麼我院誰也從未聽說有這個大項目?怎麼突然神秘地從天上掉下一個餡餅呀!」

  檔案中未見記載這個「項目」的蛛絲馬跡

  我向機械工程學院院長胡均安反映了群眾的議論,胡當即說:「我也從不知道有這個項目」,並告知,他已親自查過了機械工程學院的科研和教師業績檔案:

  ①我院檔案中沒有與公司簽訂的該項目的技術合作合同;

  ②這個項目的「湖北工學院橫向項目責任書」胡院長既沒有簽過字,檔案中也沒有這份文件;

  ③尤其說明問題的,近3年的教師年終教學、科研考核表中,該「項目」中機械工程學院的成員沒有一個人填寫這個「在研項目」。(工作業績考核表是由自己填寫的)

  將時間故意提前4年亦說明其欺騙性

  日前,在李四年評審教授的綜合材料一覽表中,他就將此得大獎的項目填入科研業績的首項中,其完成時間是「1999年∼2004年」:這與他提供材料並由《科技日報》報導情況完全一致,但是,在李的申報材料附件中的「技術合同書」中其簽訂日期是2003年1月18日,顯然前後矛盾。在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竟會組織人力提前4年投入項目研製,豈不荒唐!

  下面幾位關鍵人的講話可以完全戳穿1999年就開始與公司聯合研製開發的假話:

  1.前任科研處處長肖宏年(任期2000年初∼2002年秋)說:我在科研處工作的幾年從未管理過這個項目,也從沒有聽到過這個項目;

  2、現任科研處副處長張華山說:我是分管橫向課題的,但我自2002年調科研處從沒聽說過這個項目,直到他們2004年4月開鑑定會我才知道。

  鑑定證書中的任務分工「亂點鴛鴦譜」

  而與趙大興的談話中,被問急了,卻將「實驗」從「東大」胡亂地改口在「武大」進行,又分明是謊言!至於王侃的分工是「模擬實驗」,程碧海的任務分工是「性能實驗」等更是無稽之談的彌天大謊,李四年將這些長期搞政工的書記同志們扯入其中,居心何在?!

  巨大的經濟效益是如何編造出來的

  看他們如何膽大包天地在獲大獎必需的經濟效益這個必備條件上弄虛作假:

  在項目鑑定證書(〔2004〕第21213064號)中,白紙黑字躍然於紙上:「公司2003年止完成10449萬元的『電磁式油污水處理成套設備』 生產,……每臺套按售價50萬元計算,則累計產值210億元,利稅3億元。」暫且不說這個公司是否獲得如此巨大的產值和利稅,「公司2003年止」,那是從 2003年前的幾年算起呢?以這種瞞天過海的手法,塞進巨大經濟效益,騙取大獎。

  另外,前面已述,甲乙雙方的技術合作合同是2003 年1月18日簽訂的,而鑑定會時間是2004年4月11日,從合同的簽訂日到項目完成日總共一年零三個月,姑且不論項目研製工作的真偽,按科研工作常規,一年多的時間能做出一臺污水處理成套設備的試制樣機已是快馬加鞭亦難以實現的工作量。而一臺樣機又何談經濟效益?!十分明顯,如此巨大的經濟效益是在做數字遊戲,這就是李四年為什麼毫無根據地將合作研製的開始時間比合同簽訂日期提前整整4年的良苦用心!

    技術合同中的「進度安排」又顯示了虛假性

  技術合作合同中:

  「三、進度安排:

  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關鍵技術的設計和研製,……

  ⑵……合同生效兩個月內完成試生產,併進行試銷,……

  ⑶……合同生效3個月內,完成資料整理,申報政府科技計畫項目,……

  ⑷合同生效6個月內完成技術成果的報獎工作。

  售價50萬元一臺的電磁式油污水處理成套設備研製,其關鍵技術從設計到研製只需一個月可以做完嗎?任何一個懂行的專家和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完全不可能的。

  簽這份合同的目的,就是借方環設備有限公司的產品在短期內進行裝模作樣的文字修飾和「技術包裝」,把一個生產了幾年的老產品,裝扮成所謂「國際先進」 水平的新研製產品,然後,再由李四年利用權力之便和一套善搞「關係學」的本領來一番上下運作把「事情」搞定,以達到「合作」騙取大獎的目的,各得其所,公司的產品得了大獎,是金字招牌有利銷售,老闆好賺錢;而李四年等則可以達到沽名釣譽的目的,名利雙收!

  項目報獎違反我校的申報操作程序

  我校自1996年起,凡科研成果報獎必須先由科研處依據我校的有關科研管理規章對申報項目作資格審查,然後必須經由我校學術委員會召開會議,由專家逐項地審閱各申報材料,再投票決定。

  為什麼,今年輪到李四年的項目報獎就可以不召開學術委員會議來評審呢?

  綜上所述,以李四年排序第一的這個獎從頭到尾是一個大騙局,是場大鬧劇!

  2004年9月23日

  (因原文較長,刊登時編輯有刪節)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