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王過清之死:10元錢水費與1條鮮活的生命

發表:2005-07-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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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甘肅籍農民工王過清死了,僅僅為了10元水費,就被兩名治安員打成重傷,並於次日身亡。 生命死於暴力,10元錢的水費就奪去了一條鮮活的生命。本來生命無貴賤、輕重之分,可王過清的死卻是死在10元錢的水費上啊!

  據6月30日《中國青年報》報導,死者王過清的侄子王平說,23日凌晨,他在表哥龐成平家時,被3名治安人員堵住,讓他交水費並出示身份證或暫住證。

王平說他現在什麼東西都沒有帶,請工作人員跟他一起回家拿錢。「他們以為我在撒謊,藉機會想溜走,有兩個人抓住我就打,我只感到臉上,胸口和腿上疼得要命。我不停地解釋並請求他們不要打我,但沒有用。」龐成平實在看不下去了,表示要幫王平交水費,但是工作人員不收。後來,王平在黑暗中看見有人被打倒在地,不停地呻吟著,但那兩人還在不停地拳打腳踢。幾分鐘過後,只聽一聲慘叫,王平聽出被打的人是他叔叔,於是衝出門去扑在叔叔身上,哀求工作人員不要再打了。

  面對生命的苦難,農民兄弟從來就沒有屈服,但是面對這些治安員他們卻不得不屈服,卻苦苦地哀求不要再打。誰不知道這些治安員是「受行政機關的委託行使管理權」,「輔助警察維護社會治安」的?對於外出的農民工,在他們管理的地盤上不苦苦哀求,還能咋樣?

  而讓人更加感到痛心的是,當王平和幾個同鄉去市政府反映,市長接待室接待人員卻是如此說,「我們這裡治安很好,不要破壞了我們的聲譽。」當他們抬著王過清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值班人員看著躺在凳子上的王過清說:「你腰又沒壞,裝什麼?」 當王平去藥店買了藥,向值班人員要點水給叔叔吃藥。然而,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要求也遭到了拒絕:「我們都沒水喝。」為什麼這些人會如此冷眼旁觀、冷漠無情?

  王平說:「當時我們惟一的希望就是政府能夠出面,先讓打人者付錢,救人要緊啊!」可他們去了政府,去了派出所,就是讓他們「救人要緊」的希望破滅。為何總要等到人死才引起重視呢?如果當初湊得齊錢,王過清住院了,他還會死嗎?

  對於農民來說,生命往往像磨石下的穀物,被人生的車輪輾倒,在極度痛苦和煎熬中掙紮著。他們一個個像風中搖曳的小草,行走在社會的最底層,但他們從不認為自己低賤就放棄生命而搖動,堅韌與頑強是對他們最好的詮釋。生命的歷程再苦痛,他們也不會失去生活的勇氣,「寧可世上挨,不可土地埋。」這就是我們的農民兄弟!在農村,每個男人都是家庭的頂樑柱,可如今王過清這個頂樑柱倒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今後如何過日子?

  有一個叫鄭金壽的福建莆田人,至今叫人難以忘卻。一個27歲的生命,在北京朝陽區東壩河中戛然而止。鄭金壽並非失足落水,也不是投河自盡,而是在幾個 「治安員」的無故追打之下慌不擇路,跌落河中溺水而死。本來鄭金壽和女朋友許珍姐兩人約定春節回家結婚,但萬萬沒有想到約會竟成了他們的永別。當鄭金壽正在水中掙扎,許珍姐本能地抱住了離她最近的那個男人的腿,跪著求他們趕快救人,卻一個個無動於衷(2004年9月18日《新民週刊》)。還有深圳民工蔡某被派出所治安員當街毆打,離奇死去……

  治安員雖然不是行政機關執法人員,而是受行政機關的委託行使管理權,輔助警察維護社會治安的人員,但是他們為何不好好地維護社會治安,反而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製造者呢?

  生命需要我們尊重和敬畏,敬畏生命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特徵,視生命為草芥,那是野蠻社會的特性。每個人都有神聖不可侵犯的生命權。「人死不能復生」,但王過清死的經過,卻讓我們心寒,讓我們為生命的安全感而感到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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