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討工資無結果 數日鎮壓火上澆油

發表:2005-07-0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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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勞工通訊新聞稿)7月5日,位於內蒙古包頭市的北方重工業集團責任有限公司(原內蒙古第二機械製造廠)門外,聚集了約300多名買斷工齡和在職工人,要求公司發還 1998年至1999年間拖欠工人的工資。包頭市公安局青西分局(廠公安處)出動100多名警察驅趕工人。據參與行動的工人向中國勞工通訊介紹,該分局局長宋為民帶頭毆打工人,宋首先對工人代表之一黃某(女)的胸部打了兩拳,其它警察和廠經濟警察便開始毆打工人,最後導致包括工人代表黃某在內的3名工人受傷住院,其中黃某腰骨骨折。7月6日,300多名工人再次聚集公司大門外,高喊「懲治打人凶手」的口號,後遊行至包頭市政府所在地,要求政府介入,遭到大批警察驅趕,行動中無人受傷。7月7日,工人們再到公司門前聚集,提出:第一,與公司領導對話;第二,懲治打人凶手;第三,發還拖欠的工資。上午10點左右,包頭市公安局青西青山分局170餘名警察,10多輛警車從不同的方向將工人包圍,實施抓捕。據在現場的工人稱,張聰、二子(綽號)和胖子(綽號)等3 名工人被抓,現3人被關押地點不詳。

北方重工業集團責任有限公司(原內蒙古第二機械製造廠)為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直屬企業,主要生產軍工產品和民用產品。在1998年初至 1999年期間,該公司分別拖欠全廠近3萬名工人的工資長達5個月至2年,當時該公司職工月平均工資約為人民幣500元。從1999年4月份開始,工人們便開始追討工資,並委託包頭市雲浩律師事務所許建律師作為代表,向包頭市勞動局、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廳、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司工會、包頭市總工會、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和全國總工會以及各級黨政部門反映問題,尋求行政和法律途徑解決問題。1999年底,許建律師被內蒙古國家安全局拘留,後被包頭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然而,工人們追討工資的集體行動並未中斷,持續至今。而公司方則每年都向工人許諾,將盡快發放拖欠工人的工資,但卻一直沒有兌現。從今年年初開始,工人們(包括下崗工人和在職工人)開始多次在廠門前聚集,要求公司董事長徐明河及總經理陳樹清就發放拖欠工資等問題與工人對話。但是,公司每次都是派出辦公室主任王某及佛某跟工人見面,並繼續許諾:工資將逐步發還。不過工人們認為,這兩人不能代表公司管理方,所以繼續尋求與公司主管直接對話。

中國勞工通訊認為,北方重工業集團責任有限公司長期拖欠工資,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並給工人們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難和損失,而工人們追討被拖欠工資的行動,既合情、合理又合法。中國勞工通訊呼籲,包頭市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及工會組織應當立即介入這一事件,立即釋放被抓捕的工人,並追究毆打致傷工人凶手的法律責任。同時,促成公司高層領導和工人代表之間的直接對話,以使這一問題得以盡早解決。中國勞工通訊將密切關注這一事件,並隨時跟進報導事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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