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毒梟王椿良與其情婦被判處死刑

發表:2005-08-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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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三年前,他的同居女友在家中被害,警方確定為他殺,由於證據不足,此案遲遲未破,他卻從女友的死亡中獲得50萬元巨額保險賠償金;

  他是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刑滿釋放人員,無業的他在短短的時間裏蓋起了一座價值幾百萬元的豪宅;

  他還建立了自己的毒品加工廠,販毒在給他帶來巨大的經濟利潤的同時,更加快了他走向死亡的速度;

  這名海南的大毒梟兩度與警方交手,最終還是落入法網;

  5日上午,海口中院對王椿良特大販毒案一審宣判:王椿良被判處死刑,與他同案被判處死刑的還有他的情婦周冰。

  女友在家中莫名被害

  王椿良獲50萬元保險賠償金

  2002年5月9日,海口警方接到報案,白沙坊一里22號一女子在家中被害。

  死者黃某,26歲,報案者是王椿良,黃某的同居男友。經過屍檢,警方確定是他殺,但是現場沒有留下可供偵查的證據、痕跡。

  由於現場沒有丟失任何物品,警方首先排除了盜竊案的可能。

  警方又對黃某的社會關係進行調查,發現黃某是保險公司的推銷員,社會關係並不複雜,也沒有發現她跟誰有結仇的現象,警方排除了仇殺的可能。

  而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王椿良曾給黃某買過一份大額保險,受益人就是王椿良。根據這份保險,一旦黃某發生意外,王椿良將獲得保險公司50萬元的賠償金。

  疑點雖多 證據難查

  王椿良僥倖逃脫第一關

  王椿良,1957年出生,海口市人,初中文化。1981年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1992年釋放,至今無業。

  2002年5月11日,因有重大作案嫌疑,王椿良被刑事拘留。

  在對王椿良的審問中,王椿良承認,黃某曾跟他提出分手,並向他索要錢財,但他沒有答應。偵查員在凶案現場發現了天平秤及毒販經常用於打包毒品的黑色塑料袋等,此時,外圍調查反饋回消息,王椿良極有可能參與販毒活動,而且手中有槍。

  在隨後整整一個月的調查過程中,警方漸漸感覺到,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殺人案,許多跡象疑點重重,但又全都驟然而止。但在對王椿良採取強制措施的一個月時間內,沒有找到充分的證據,只能對他採取取保候審,繼續偵查。

  2002年6月,王椿良在被刑拘一個月之後被放,並很快領到了保險公司賠付的50萬元保險賠償金。

  記者瞭解到,對於黃某的死因,海口警方仍在偵查中。

  跟蹤毒販「阿冰」牽出王椿良

  警方初定:他一定和毒品有關

  2004年5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成功端掉了一個吸、販毒的窩點,現場抓獲了一批吸毒人員及毒品的提供者陳春燕。

  民警希望能通過陳春燕層層找出「上家」,擴大戰果。

  據陳春燕供認,毒品是她的男朋友從一個叫「阿冰」的女人手上買來的。

  在陳春燕的指認下,民警發現了那個叫做「阿冰」的女人。這個「阿冰」真名李海春,澄邁人。

  2004年6月的一天,「阿冰」上了一輛牌照為瓊A69142的轎車,在這次偵查中,跟蹤「阿冰」的民警遇上了另一組偵查員,他們跟蹤的是王椿良。

  結合兩年前的那起凶殺案現場的製毒工具,一個重要的信息在民警腦海中閃現,王椿良跟毒品一定有關!

  民警調查發現,從1992年出獄至今,王椿良一直處於無業狀態,但是他的資產卻在逐漸地膨脹:原本是平房的祖屋變成了六層高樓,還在澳洲園擁有一套住房和兩間店面。

  警方同時發現:與王椿良同居的女人周冰才是真正的阿冰。

  真「阿冰」浮出水面

  警方勾出王椿良販毒網路圖

  周冰1972年出生,小學文化,海口市人。這個女人的突然出現,民警們察覺到,真正的「阿冰」應該是周冰,而並非陳春燕所說的李海春。

  王椿良的毒品從哪來呢?經過嚴密的偵查,禁毒民警畫出了這張簡潔而周密的毒品網路圖。送貨人黃斌將毒品送到海口後,首先通知周冰,周冰指揮李海春與黃斌碰面,確定毒品以及人員安全沒有問題後,再由周冰通知王椿良與黃斌進行交易。毒品由周冰負責聯繫買家,王椿良先將毒品交給李海春,周冰再指揮買家到李海春手中拿貨。

  於是,整個網路中,李海春成了所有人眼中的老闆「阿冰」。

  警方放長線釣大魚王椿良難逃第二關

  王椿良疑心極重,反偵查能力強,每次交易都非常警惕。

  交易前,王椿良都會派李海春先與毒販黃斌接觸,確認安全後,再由李海春帶領黃斌與王椿良見面。他還總是變換交易地點,而且都是自己親自開車接供貨人。接到人以後,也不馬上進行交易,而是開車在市內繞圈。在確認沒有人跟蹤,沒被人發現後,才在車上進行交易。平時即使沒有毒品交易,他在外出回家的時候,也要在市內繞上好幾圈。交易完畢,黃斌將所獲得的毒資匯入指定銀行賬戶。

  同時,王椿良攜帶毒品到海甸三西路毒品加工廠進行二次加工,隨後分批販賣。

  放長線釣大魚。為了一網打盡所有的團夥成員,王椿良等人在五六月間的數次毒品交易雖被警方掌握,但禁毒支隊一直沒有行動,他們在等最佳時機。

  警方收網現場繳獲毒品985克

  王椿良終於逃不掉

  2004年6月22日,禁毒支隊截獲重要信息:王椿良準備於當日購進1公斤毒品,再次進行交易。支隊決定:抓住時機,收網!

  上午10點左右,按照慣例,毒販吳小波(女)從雷州將985克毒品送到海口市汽車西站,交給從臨高趕來的黃斌。吳小波交付毒品後返回廣東。黃斌帶著毒品到海口某賓館開了一間房,檢測數量、質量都沒問題,黃斌通知王椿良交貨。

  下午3點,黃斌帶著毒品先到泰龍城附近與李海春會合。狡猾的王椿良並不去接兩人,而是讓情婦周冰通知二人到義龍路。二人只好步行到義龍路,在王椿良駕駛的瓊A69142的小車上會合。在三人還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時,緝毒民警就將車團團包圍。當場截獲王椿良駕駛的瓊A69142轎車,抓獲王椿良、黃斌、李海春,繳獲毒品985克,毒資24萬餘元及電子秤等作案工具。

  設立毒品加工廠

  毒品交易每次20多萬元

  禁毒支隊經偵查確認:王椿良等人從1996年開始從事毒品販賣活動,其情婦周冰、下線李海春、毒販黃斌等為主要成員。

  這個團夥由王椿良負責組織和交易,通過毒販黃斌由廣東湛江進貨,李海春負責接待送貨人並驗貨,王椿良負責加工,周冰負責向李海春提供加工成品。陳春燕等人的毒品就是周冰電話遙控指揮李海春販賣的。王椿良每次交易毒品均使用一部車牌號為瓊 A69142的小轎車,毒品交易均在車上進行。

  該團夥他們每三天從湛江進貨一次,每次交易約1公斤,交易額為21萬元至24萬元人民幣。為了獲取更大的非法利潤,他們設立了一個專門的毒品加工工廠,購進千斤頂、壓模機等(製毒工具)、甘露醇、乙酰胺、咖啡因、金粉等十五種製毒添加劑及原料進行再加工。

  看守所中寫家書再露凶頑

  祖屋裡藏有4把槍數百子彈

  2004年9月23號,王椿良在看守所中給他的家人寫了一張紙條。內容是「能不能幫忙買個眼鏡,能不能給我上點菜卡」等不相關的東西,但是有一句話引起民警的重視。他讓家人從祖屋的某個位置挖出豬腳泡酒,能治關節炎。豬腳泡酒能治關節炎嗎?民警判定其中有「貓膩」!隨後民警根據信件所寫的埋藏地點,從王椿良的祖屋中搜出了所謂的「豬腳」:仿四三式衝鋒槍一支、五九式手槍二支、長管氣槍一支。五一式手槍子彈108發、六四式手槍子彈153發、五九式手槍子彈56發及氣槍鉛彈。

  販毒情侶一審雙雙被判死刑

  27萬元非法利潤上繳國庫

  海口中院一審查明,王椿良、周冰長期進行販毒活動,獲取巨額非法利潤。

  2002年,王椿良、周冰用毒資購買了澳洲園一套房以及兩間鋪面。王椿良用毒資購得沿江三西路一片868.44平方米的臨街土地,2003年興建近1641.8平方米,高六層半的樓房,還購買一部日產陽光小汽車,專門用作販毒的交通工具。

  8月5日,海口中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椿良、周冰、李海春共同販賣毒品海洛因2814.78克,判決王椿良、周冰、黃斌、李海春等5被告人死刑,犯罪團夥其他成員吳峰、吳瓊文等有期徒刑15年至二年不等。

  法院同時判決隨案扣押的14名被告人的贓款現金278526.1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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