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學費」非自殺個案報告

作者:楊銀波 發表:2005-09-1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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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報告經艱辛蒐集整理所得,因篇幅較大,分上、下兩篇,授權《真話文論週刊》首發。殺人、搶劫、綁架、盜竊、狀告、賣身、許婚、詐騙、失憶,此9種劇,因「悲慘學費」的共同因素,皆被40多個大陸真實案例作為證據的高度,以「檔案式」的文本,共同展示於本報告,意在揭露高成本教育轉嫁於國民負擔所激起的種種慘狀,強烈批判致使學費高昂的權力腐敗圖謀,呼籲教育趨於免費化和有保障化。(另:在上述9種非自殺悲劇之外,另有自殺悲劇的20個大陸真實案例被展示於《「悲慘學費」自殺個案報告》)

上篇:殺人、搶劫、綁架

☉殺人

(1)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路南鎮太和新村6號樓。殺人者:王立君,53歲,男。被殺者:王立君的女兒,21歲,在瀋陽航天學院即將讀大二。2005年8月9日犯案。當日早上,女兒叫王立君起床,王立君便轉到照鏡子的女兒身後將她推倒在地,並用手狠狠掐住她的脖子。雖然女兒苦苦哀求自己的父親,但是大約10分鐘後,女兒仍被窒息而死。王立君的妻子下夜班回到家中,才知道悲劇發生。警察趕到後,王立君正在服毒自殺(未遂)。源起:王立君的女兒上大學,每年要花掉1萬多元。在妻子和女兒的強烈要求下,王立君才勉強籌集費用讓女兒上了大學,但他覺得生活很累。

(2)天津市大港區。殺人者:王某,19歲,女學生;杜某,系王某男友;安某、李某,系王某同夥。被殺者:林某的姐姐(林某系王某前男友)。2005年4月19日犯案。當日下午,王某、杜某、安某、李某4人確定林某姐姐獨自在家後,竄至其家中,將林某姐姐綁到床上搶得300餘元及部分物品。得手後,4人連續向林某姐姐後背猛捅17刀以殺人滅口,並將屍體藏於床下。源起:王某大學學費沒有著落。

(3)山西省太原市某賓館、某招待所。殺人者:張金紅,43歲,男,有個女兒在上學,家住山西省霍州市。被殺者:曲某,35歲,女,太原市某歌城服務員;吳某,39歲,女,太原市陽曲縣高貿新街歌廳服務員。2005年3月24日犯案。當日14時許,張金紅將曲某約至某賓館1415房間,並趁曲某不備,將自己隨身攜帶的「聞到死」鼠藥倒入曲某的飲料中。曲某昏迷後,張金紅搶劫了曲某的手機及現金160多元。逃離現場後,張金紅乘出租車來到陽曲縣。16時許,張金紅將吳某騙至某招待所,用同樣的手法致吳某昏迷後,搶劫了吳某康佳手機一部及現金41元。曲某、吳某皆被毒死。源起:張金紅的女兒需要1500元學費。

(4)天津市河東區。殺人(未遂)者:蘇宏,17歲,男,中學生;魏某,系蘇宏繼母。被殺者:蘇毅,系蘇宏父親。2005年2月28日犯案。當日14時許,蘇宏到醫院購買舒樂安定藥片,魏某購買乳膠手套等作案工具。19時許,蘇毅喝酒睡覺後,蘇宏又要求魏某幫助其找床單並撕成布條,將蘇毅捆綁欲致其窒息死亡,後因遭蘇毅反抗未得逞。源起:2005年春節後,蘇毅因蘇宏學習成績因素拒絕給其交納書本費,並拒絕為其繼續交納學費,做出讓其輟學的決斷。

(5)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城東鄉一廁所內。殺人者:李響,21歲,男,吉林省延邊大學生物工程系大二學生。被殺者:邵某,13歲,家住鐵東區七馬路街。2005年2月24日犯案。當晚,李響將在遊戲廳認識的邵某騙至一廁所內,趁邵某不備將其掐昏後用事先準備的麻繩勒死,並將屍體捆綁後塞到廁所外牆的角落,然後向其家人勒索5000元。源起:李響大學學費沒有著落。

(6)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東園一街。殺人者:馬某,男,家住禪城區祖廟路9號。被殺者:一名老年婦女。2004年11月1日犯案。當日15時許,該老年婦女剛從銀行提取現金1萬元,就被馬某用磚頭猛擊頭部致死,並搶走現金1萬元、諾基亞手機一部。源起:馬某女兒大學學費沒有著落。家庭與經濟:馬某及其妻子均是下崗職工,家境貧寒。

(7)湖北省潛江市澤口鎮漢南進水閘旁河道。殺人者:劉某,23歲,男,大學生,家住湖北省武漢市。被殺者:小敏,女,系劉某網友。2004年10月19日犯案。當晚,劉某在水閘旁河道突然從身後將小敏勒昏,並拋入河水中。隨後,他劫取了小敏隨身挎包裡的手機、銀行卡、鑰匙等物。10月20日,劉某返回武漢,用小敏的手機向其父母開價40萬贖金勒財。源起:劉某大學學費沒有著落,家庭經濟拮据。不過,劉某的父母卻總是將省吃儉用下來的錢儘可能滿足兒子。

(8)湖北省大冶市。殺人者:皮某,18歲,男,學生。被殺者:皮某的父親。2004年1月29日犯案。當日下午,皮某用磚頭將父親的頭部砸破。皮父到鄰居家訴苦時,父子倆再次發生衝突。18時許,兒子拿起一把菜刀要砍父親,父親則鬥氣讓兒子砍,不想皮某果真朝父親連砍了數刀,致其因搶救無效身亡。源起:皮某向父親要學費,其父稱「沒有準備」。


(9)山西省古交市。殺人者:李佳奇,男,古交市西山第二高中高三畢業生。被殺者:李立根,系李佳奇的父親。2003年8月23日犯案。當晚,李佳奇找父親談上大學的事,李立根說家裡沒錢,讓李佳奇打工養活自己。父子就此展開爭執。李立根拿麵杖打李佳奇,李佳奇遂奪過麵杖,朝李立根頭部擊打數下,致其死亡。源起:2003年,李佳奇被晉城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家庭與經濟:李佳奇的父母早已離異。父親對李佳奇不管不顧,動輒毆打,總說沒錢,不讓他上大學。

(10)吉林省輝南縣高集崗鎮高集崗村。殺人者:李洪祿,男,農民,當時其子李曉偉(輝南高中復讀生,如今是吉林某重點大學學生)正在考大學。被殺者:丁孝連,男,輝南縣樣子哨鎮鞋匠,與李洪祿形似。2003年4月25日犯案。當日,李洪祿以「為丁孝連介紹對象」為由,將丁孝連騙到家附近的一個水田旁,趁其不備,將其殺害。為了把死者偽裝成自己的模樣,李洪祿特意將事先準備好的自己的衣服、鞋和腰帶穿到丁孝連的身上,把一張寫有自己家電話號碼的紙箱塞進衣兜。為了謹慎起見,李洪祿把丁孝連的頭砍下來扔在附近的河裡,然後逃之夭夭。源起:李洪祿為了讓兒子有錢上大學。李洪祿得知:投保人壽保險後,如果人死了就可以得到巨額賠償。於是,他揣著借來的3000塊錢,到人壽保險公司辦了3份保險,賠償額為9萬元,受益人一欄,是李曉偉。然而,他最終選擇了和自己形似的丁孝連作為死亡對象。

☉搶劫

(1)浙江省永康市經濟開發區。搶劫者:田真,18歲,男,高三畢業生,原籍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某村;田共瑞,系田真的叔叔;以及田真的老鄉。被搶劫者:經濟開發區公園一對情侶等。2005年7月7日起犯案。當晚──7月17日22時許,田真已經參與4次搶劫,最後一次還造成受害人輕傷。4次搶劫之後,他們實際到手的,有現金幾百元和幾部手機。源起:田真上了一般本科錄取線。叔叔田共瑞在浙江永康,田真前去掙錢,但到浙江時,田真身上僅剩1元錢。其後,田真找不到工作,叔叔又不肯借錢,連回去的路費都沒有。家庭與經濟:田真的父母都是務農的,有4個孩子在上學,但一年的總收入只有幾千元。其中,妹妹因為交不起學費而退學,來到浙江臨海打工;大姐高中畢業後也沒有再上學;二姐在江西南昌讀大學。

(2)廣西南寧市天桃路一家時裝店。搶劫者:吳某,男,有個兒子在上幼兒園。被搶劫者:時裝店女店員。2005年5月某日犯案。當日,吳某準備了封口膠,來到該店外觀察,然後進店假裝要買衣服,趁女店員不留神,將其推進衛生間,用封口膠捆住其口和手腳,並將櫃臺內的錢和店員的手機搶走。源起:2005年5月,吳某的妻子發工資後,除了買些生活必需品外,就僅剩幾十元了,這時又恰逢兒子的幼兒園催交學費。家庭與經濟:2005年1月,吳某失業,全家的生活僅靠其妻每月400元的工資維持度日。

(3)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一出租房屋內。搶劫者:李慶文,男,家住盤錦市大窪縣,有個兒子考上大學。被搶劫者:梁艷,出租房屋女房東。2005年3月23日犯案。當日9時許,李慶文用IC電話撥通了梁艷的手機,假稱:「要看看你家房子,如果行,下午1點鐘我就搬進去。」隨後,李慶文到市場花10元錢買了一把木柄鐵頭的錘子。下午,梁艷帶李慶文來到自家的出租房內。在看房子時,李慶文謊稱衛生間的洗臉盆漏水,梁艷彎腰察看時,被李慶文用鐵錘猛擊數下,被擊倒(重傷)。李慶文從梁艷身上翻出一部價值1489元的手機,逃離現場。源起:李慶文兒子的學費、在校生活費沒有著落。家庭與經濟:李慶文沒有工作,家庭生活困難。

(4)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煙墩鄉。搶劫者:王某,男,有個孩子在上學;張某,男,系王某的小舅子,家住煙墩鄉牛角村。被搶劫者:三名出租車駕駛員。2003年8月5日起犯案。當日凌晨,王某、張某從合肥市南門換乘中心將一輛出租車騙到煙墩鄉境內。王某用彈簧匕首抵住駕駛員的脖子向其要錢,張某對其進行毆打,搶走現金190元和一部手機。幾天後,兩人又先後兩次採用同樣的手段搶劫另兩名駕駛員300多元現金和兩部手機。源起:王某的孩子沒錢上學。

(5)廣西河池市南丹縣。搶劫者:韓有富,農民,男,原籍貴州省清鎮市站街鎮,有個孩子在上學。被搶劫者:郭某,男,經營石棉瓦生意,系韓有富的老闆,原籍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2003年2月16日犯案。當日5時許,韓有富趁郭某還沒醒來之機,拿起一根木棒朝郭某頭部連續猛擊4下,致郭某重傷。韓有富見郭某不能動彈後,就從郭某身上搜走9700多元現金及一部康佳牌手機,隨後逃離現場。源起:2003年2月15日,韓有富眼看兒子就要開學,便向老闆郭某說:「我的小孩快開學了,能不能先借100元寄回家交學費用?」但遭到郭某拒絕,韓有富對此非常氣憤。

(6)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搶劫者:姜杉,18歲,男,系瀋陽市一傢俬立中學學生。被搶劫者:李女士、王某等人。2002年5月起犯案。姜杉從2002年5月到2003年6月18日被抓獲時為止,共搶劫作案18起,長期流竄於熱鬧路、二經街、大西菜行等地區,作案時間一般為中午和晚上。其搶劫作案最瘋狂階段時,曾於2003年1月─5月在同一社區相鄰的三棟居民樓內竟連續作案六起,且在搶劫同時還伴有猥褻行為。此人連一點情緒失常的反應都沒有,從未失態,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源起:姜杉想攢點學費,留著以後上學用。家庭:姜杉的父母是個體經營者。

(7)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搶劫者:劉某,農民,32歲,男,有個兒子在上學。被搶劫者:某婦女。2001年3月1日犯案。當日早晨,劉某在去趕零活的途中,發現路上有一位婦女在趕路,四周無人。劉某上前堵住這名婦女進行威脅,讓她把錢交出來,可搜來搜去只搜到30元錢。劉某拿了錢後,自己就繼續趕路。不料,被搶婦女立即叫了幾個人追上來,並將劉某抓住扭送到公安機關。源起:劉某兒子的學費還沒籌齊。

☉綁架

(1)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京山武校」附近。綁架者:汪水清、汪友斌(系同胞兄弟,家住京山縣新市鎮高嶺村8組),汪水清有個小孩在上學。被綁架者:屈某,殘疾人,摩托車修理店老闆。2005年5月4日犯案。當日19時許,汪水清攜帶折疊刀、繩子、封口膠等作案工具,與汪友斌來到「京山武校」前,用公用電話與屈某聯繫,謊稱其摩托車壞在武校附近,要屈某來修理。10多分鐘後,屈某騎車應約來到指定地點,汪水清稱車子停在前面一點,將屈某騙至汪友斌等候的山坡附近,用刀擱在屈某的肩上。隨後,汪氏兄弟用屈某的摩托車將屈某帶到汪水清家中,從屈某身上搜走現金100餘元及手機一部後,將屈某關押在一樓東側後房內。5月5日8時30分,汪水清用屈某的手機給屈某的父親打電話,要屈父準備10萬元贖人。源起:汪水清無錢為小孩交學費。

(2)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綁架者:兩名大四學生,男,就讀於太原市某大專院校外語專業與材料分成型專業。被綁架者:女童,9歲。2005年2月22日犯案。當日,兩名大學生綁架該女童,向家長勒索2萬元,並威脅少付一千元,就剁孩子一根手指頭。源起:兩名大學生未能籌足拖欠學校三年的學費。2005年年初,校方警告兩人若再不繳交學費,就不可能拿到畢業證書。家庭與經濟:兩人三歲時父母離異,與父親相依為命,家境清貧。從大二開始,兩人就為生存而奔波,課餘時在學校做雜工維生。

(3)海南省海口市「海南郵政汽車運輸維修中心」對面的一棵樹下。綁架者:陳文雲,男,海口某高校學生。被綁架者:梅某,海口某實驗小學三年級女學生。2004年11月26日犯案。當日7時30分許,陳文雲將梅某騙到一棵樹下,撥打梅某家電話,稱梅某被其綁架,要求梅某的母親用5萬元贖金換回小女孩。陳文雲用旅行袋的兩條揹帶綁住梅某的手腳,用透明膠布將梅某的嘴貼住。經商量後,陳文雲同意將贖金降到2.5萬元,並讓梅某的父母將贖金放在陳文雲就讀的某高校的教學樓409教室最後一排課桌的抽屜裡。源起:臨近期末,陳文雲無錢交學費,害怕受學校處分。

(4)廣東省某酒店。綁架者:余某,40歲,男,有個兒子考大學,原籍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以及金某。被綁架者:女老闆,在當地非常知名。余某是女老闆的司機。2003年12月某日犯案。當日,余某和金某將女老闆綁起來,同時搶走了她的手機、8000元現金和汽車鑰匙。隨後,余某又要求女老闆給他8萬元現金。女老闆見狀便說身上沒帶,余某於是讓她寫了一張8萬元的欠據。隨後,兩人開走了其價值30餘萬元的轎車。源起:金某的兒子即將高考,可大學學費還是沒有湊齊,余某很著急。余某作案後,2004年8月,其子被大學錄取。余某遂購衣服,急匆匆地想回家看看兒子,結果在遼寧瀋陽火車站落網。

下篇:盜竊、狀告、賣身、許婚、詐騙、失憶
☉盜竊

(1)山西省臨汾市侯馬火車站。盜竊者:韓某,19歲,男,系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某中學高三畢業生。2005年6月20日犯案。當日7時許,韓某乘1675次列車到侯馬站,為籌大學學費抵達母親住處。在即將下車的一剎那,他見4號車廂10號中鋪劉緒磊還在睡覺,就拿走劉緒磊的手提箱下了車。箱內有: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價值16000元,另有一張銀行卡。回家後,韓某翻包找到了失主的電話本,給失主撥了電話,想騙出密碼取出銀行卡中的錢作為學費。源起:韓某高考時,數學卷子被墨水污染後被判零分,但仍考得492分,上大學沒問題,可是家中經濟條件有限。

(2)山東省濟南市交校路某公寓南側。盜竊者:賈某、李某、劉某、方某,男,就讀於濟南市某高校。2005年5月28日犯案。當日1時許,4人在公寓南側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見四下無人便將車子搬至某小區一摩托車維修鋪門外準備開鎖。結果被巡邏民警發現。源起:2005年5月,四人通過專升本考試,同時學費也由原來的每年4000元升至每年7000元─9000元,這尤其對於賈某、李某和方某來說,是一筆大數字。

(3)江蘇省張家港市某化工機械公司。盜竊者:徐某,36歲,男,該公司職工。2005年3月2日犯案。當日凌晨,徐某從家中翻圍牆到公司,先偷了點邊角料,後又鑽窗進入精工車間,竊得不鏽鋼鍛打件11只、不鏽鋼圓板41片,共計價值人民幣10022元,連夜送到廢品收購站。源起:徐某結婚後不久,遠在江西的小姨子打電話來訴說:因家中交不起4500元學費,她將面臨失學。

(4)江蘇省南京市。盜竊者:程立先、齊保坤,男,均有孩子上學,系安徽人。2003年2月起犯案。當月,程立先、齊保坤連續作案偷了3部摩托賣到山東。3月16日,齊保坤想吃獨食,自己一個人跑去偷車,結果被現場抓獲,隨後,程立先也落入法網。源起:兩人家裡孩子都到了上學年齡,卻因為沒錢一直讀不了書。

(5)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某大學。盜竊者:曉芸,21歲,女大學生。2002年11月5日犯案。當日下午,曉芸把同寢室李某放在書包內的儲蓄卡拿到手裡,然後到附近一自動取款機處取出1000元人民幣。源起:學費沒有著落。家庭與經濟:曉芸的父母已下崗多年,全家每月僅有100元補助費。父親身患重病,需要昂貴的醫療費。奶奶負責曉芸的生活費和學費,然而,2001年夏季,奶奶突患肺癌。

(6)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盜竊者:洪艷,17歲,男,輟學。1999年9月8日犯案。當晚,洪艷回到打工住的宿舍,恰逢同屋的人跑了一天業務回來,將裝著貨款的提包放在了床頭,洪艷遂將此包拿走,包內共計現金4.5萬元。源起:洪艷的哥哥洪濤考上了上海一所重點大學。1999年9月8日當天,父親打電話來告訴洪艷:「你哥上大學還缺錢呢。」

☉狀告

(1)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被狀告者:喬某(某中學學生)的父親。2005年1月案件被受理。源起:喬某無錢繼續上學。家庭與經濟:1992年,喬某父母離婚。喬某的母親常年有病,且無固定職業,母子倆的生活十分貧困。父親經營一家百貨店。儘管後來喬父增加了撫養費,也僅僅只有每月55元,致使喬某輟學在家。

(2)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被狀告者:師丹丹的父親。2004年8月案件被受理。源起:師丹丹考上大學。家庭與經濟:1989年,師丹丹父母離婚。在師丹丹上初中、高中期間,父親拒絕支付其學費,丹丹只有向親戚、同學、老師等人借錢交學費。師丹丹初中學習期間的學費共2400元,高中學習期間的學費共7050元,以上共計9450元。2004年8月,師丹丹已被大學錄取,仍需大筆費用。

(3)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被狀告者:李丹的父親。2004年5月23日案件被受理。源起:李丹入學瀋陽師範學院一年,另有其餘三年學費沒有著落。學費:每年3950元。家庭與經濟:1994年,李丹父母離婚。案件受理前,母親下崗待業。

(4)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被狀告者:何秀英的父親。2003年7月21日案件被受理。源起:何秀英接到本科上線通知書。家庭與經濟:2002年,何秀英父母離婚。何秀英的母親已經下崗,身體一直不太好,經常要吃藥。為了供何秀英讀書,母親不得不抱病到街頭做小生意。

(5)湖南省益陽市大通湖糖廠水運公司。被狀告者:易正華,系易贏的父親。2003年7月案件被受理。源起:易贏被海南省海口某學院錄取。家庭與經濟:1993年,易贏父母離婚,次年與張樂平再婚,雙方子女均與他們一起生活,全家靠易正華從事個體修理的微薄收入維持。在家庭經濟困難的情況下,易正華和張樂平東拼西湊6000元讓其上學。但完成三年學業還需費用4萬多元,易正華和張樂平表示無法繼續供其上學。

(6)河南省安陽縣水冶鎮。被狀告者:李明,系李麗的父親。2000年8月30日案件被受理。源起:李麗被一所高校錄取。家庭與經濟:李麗的母親體弱多病,寄居在外地的舅舅家,沒有負擔能力。李麗的父親在水冶鎮開酒店。1999年高考,李麗考上河南的一所大學,但因父親拒付學費,只能放棄。2000年,李麗復讀,又被錄取,但李明卻因與妻子鬧矛盾,而將怨氣都撒向無辜的女兒頭上。

☉賣身

(1)甘肅省蘭州市某大學。賣身者:王瓊,女大學生。2004年12月26日下午,王瓊接受《蘭州晨報》專訪。源起:王瓊父母在她上初一時先後下崗,為湊夠每年的學費,家人四處舉債。王瓊自述:「身份就是招牌,出去時很少有不提自己是大學生的。單就一個大學生身份,出臺價格就會翻番。2003年年底,我徹底地出賣了自己──3000元的高額出臺費。這(手)都是客人用刀片劃的,那種痛苦是你無法想像的,不過,一個傷口值100元,為了錢,我認了。現在我已經不用張口向家裡要錢,已將所有債務還清,而且有了一筆數目不小的存款。」

(2)重慶市沙坪壩區。賣身者:「大學生俱樂部」成員登記表有名有姓有身份證號碼的女大學生,共計70多人,其中被證實有賣淫行為的有五六人。「大學生俱樂部」組織者:楊福雲、楊福海、楊福洪。許多女大學生在證詞中均稱,楊氏三兄弟常用語言暗示她們:「放開些」、「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們要說服他們」。2005年7月11日、7月20日,沙坪壩區法院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此外,重慶目前約有近百家伴遊、陪游公司,招募為數不詳的女大學生從事色情服務。

(3)另據《青年參考》記者陳傑人的《武漢高校女大學生賣淫現象調查》揭示:女大學生賣淫已形成流水線──專人蒐集需求信息,專人介紹賣淫,專人提供民房。不少賣淫的女大學生認為「這樣做挺好,收入高,人也自由,趁著青春年少,多掙點錢」。武漢某大學的一位教授說:再不整治,高校將成為全中國最大的妓院。

(4)女大學生「網上賣淫」現象被媒體頻頻爆光。如:2005年8月10日,《中青在線》發出報導:《長春女大學生網上賣淫面對家人男友感慨萬千》。2005年1月19日,《新文化報》發出報導:《大學生網上約會「放蕩女郎」記者暗訪揭賣淫黑幕》。2004年11月3日,《東方網》發出報導:《女大學生網上攬客很露骨稱學生賣淫不是秘密》。2004年8月20日,《現代快報》發出報導:《在校大學生網上介紹賣淫掙錢檢察院已批准逮捕》。2004年5月19日,《京報網》發出報導:《女大學生網上賣淫被劫》。諸如此類,難以數計。

☉許婚

(1)陝西某醫學院。許婚者:王燕,19歲,大一女學生。2005年7月,王燕在國內某網站《招貼》頻道發出徵婚信息:「覓25歲─30歲男士,要求身高在170厘米至180厘米之間。必須幫我上完大學。做兒女的不能為了自己上學而讓父母那麼拚命,應該有所犧牲。」王燕對《華商報》表示:「如果真有人給我學費,我可立字據信守承諾,畢業後會嫁給對方。」源起:王燕每年需要5000多元的學費。父母從親朋、鄰居處借夠學費,才勉強供王燕讀完大一。家庭與經濟:王燕家在山區,父母年齡都在50歲左右,一年勞作也只能解決一家的溫飽問題,再無其它經濟來源。

(2)河南博物院門口。(含)許婚者:蔡某,23歲,男大學生,就讀於河南農業大學牧醫工程學院,其後考上揚州大學研究生。2005年6月7日,蔡某在河南博物院門口張貼廣告,並許諾:「若是企業,等研究生畢業,我願意到他們公司服務,簽字訂合同;若是個人,是女的,通過商談如願意,我願把自己以自己一生交給她;若借錢給我的,研究生畢業後參加工作,我一定雙倍奉還。」源起:6月6日之前,蔡某必須繳齊欠學院的5800元學費及住宿費,否則將暫不安排論文答辯。如果繳不上學費就畢不了業,檔案也無法調出,研究生夢就要泡湯。據悉:該學院2005年500多名畢業生中,拖欠學費的有200多人,費用合計共有130多萬元。

(3)四川省成都市西郊某大學。許婚者:趙雪,19歲,女大學生。2004年8月1日,趙雪致電《華西都市報》許諾:「誰幫助我解決2萬元專升本的費用,我不但可以運用所學知識報答他,若對方未婚,我還可以嫁給他。」源起:2004年,趙雪考上本科,然而讀本科需要交2萬元的費用。家庭與經濟:父母都是農民,母親又患有心絞痛病,家里根本拿不出這筆錢。趙雪的父母準備將老家的房子變賣,但她實在不忍心,因為若賣了房子,父母以後只有流落街頭,況且母親的病一直拖著無錢醫治。

☉詐騙

北京市某音樂學院。詐騙者:趙某,22歲,大學生,原籍河北省石家莊市。被詐騙者:數名網上購物人。2004年5月起犯案。當月起,趙某以「S-YUAN」為用戶名,在某網站上以出售服裝及各類電子、電腦產品為名,讓網上購物的客戶給其兩個銀行帳號(儲蓄卡)匯款。當購物人將款匯出後,一直未收到所訂購的物品。源起:趙某家庭經濟困難,很難承擔其每年上學所需費用。

☉失憶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趙家鎮繁榮村。失憶者:張莉,16歲,女,四川省中江縣人。2004年3月22日21時被路人於繁榮村村頭大樹下發現。當時,張莉全身赤裸,滿臉髒兮兮。源起:2003年7月,張莉考上高中,但因為家裡窮,她沒錢上學。此後,張莉便徹底變了,要麼沉默不語,要麼大喊大叫。2004年3月上旬,張莉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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