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被指對國家機密仍無明確定義

發表:2005-09-14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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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星期一宣布,對全國自然災害導致死亡人員的總數及相關資料解密。中國政府稱這是增加透明度。分析人士說,實際上,北京所認為的國家機密,在很多國家來說,根本就是公眾信息。

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沉永社說,這項解密有利於進一步做好防災救災工作,有利於中國民眾行使知情權。沉永社稱這項改革是中國政府適應形勢發展需要,也是推進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的一項重要舉措。

*因特網使政府難掩蓋信息*

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和平認為,在過去的兩三年裡,中國媒體對各種自然災害以及礦難事故的報導已經不再像以往那樣對傷亡人數避而不提。另外,因特網的出現也使得政府更加難以掩蓋這些信息。

李和平說:「如果胡溫希望依法治國,而且這一點中國憲法已經明確寫出來了,我覺得這個解密是一個積極的、具體的、有意義的步驟。」

國際人權組織經常批評說,中國把很多多數國家認為是公眾信息的東西當成是國家機密,比如如何管理新聞業者的規章制度,而且由於中國法律體系對國家機密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經常被政府用來逮捕和起訴持不同政見者、人權活動人士、以及新聞記者。

*記者被控泄密遭關押*

今年早些時候,湖南當代商報記者師濤、紐約時報駐京記者站工作人員趙岩、還有新加坡海峽時報駐港記者程翔都是以泄露國家機密或者與之相關的指控被中國當局關押或定罪。李和平律師說,上述幾位人士被指控的所謂泄密涉及到中國政府文件、中共高層人事更迭、或者是台海兩岸關係,因此政治敏感性更強一些。

李和平說,利用排除法界定什麼不是國家機密固然是一種進步,但是最理想的做法是通過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從正面對國家機密加以明確、具體的界定。他說: 「應該由國家立法機關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確定哪些具體領域是屬於國家機密。否則就會有相當多的公民會因為說出一些事實被判刑。」

*評論人士:僅僅是開始*

曾經因為政治問題而被當局監禁的北京時事評論人士劉曉波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他說:「我希望這僅僅是一個開端。我希望為了真正保障公民權利,也為了真正保障國家安全,中國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借鑒國際上關於對國家機密的界定,是中國將來的保密法變得更加明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想說什麼是國家機密,就說什麼是國家機密。」

除了有新聞業者因為披露北京所不喜歡的信息而被監禁之外,還有些為海外大學工作的研究人員因為向海外公布已經向中國國內學術界公開的信息而被當成間諜關押。

(美國之音記者袁野9月13日華盛頓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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