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青年被冤殺人焚屍羈押11年 兩人死在看守所

發表:2005-10-19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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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因為一起殺人焚屍案,邢臺市內丘縣南賽鄉神頭村5名青年被警方逮捕。 

  直到2001年6月,差不多11年之後,飽受磨難的他們才被放出來。這時,5個人只剩下3個,另外兩人已經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現在,15年過去了,這一事件仍沒有結論,被超期羈押的5個人(及其家屬)沒有收到警方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補償,更不用說是「國家賠償」。  

  ■血案打破山村寧靜

  在神頭村採訪,這是一個被人們反覆提及的血腥場面:1990年9月16日(農曆七月二十八日)深夜,信用站的侯長生及其次子在家中被人殺死並放火焚屍:侯的屍體被火燒炭化,面目全非,次子渾身是血,頭部有明顯刀痕。  

  「一下子死了爺兒倆,家裡的房子都被火燒了,房頂都塌了。」2005年9月29日,神頭村村口的石橋上,四五個村民壓低了聲音、你一言我一語地向記者描述當時的情景。  

  邢臺市內丘縣南賽鄉(原和莊鄉)神頭村,位於內丘縣城西21.8公里處,在太行山東麓,村子南、西、北三面環山,一條東西方向的水泥路從中穿過,把一個村分成兩半。這是一個僅有1800多人的安靜的小山村。  

  這條水泥路的盡頭是村子西部山頭,那裡坐落著內丘縣歷史悠久、規模宏偉、盛名於世的一處古代建築:扁鵲廟。廟內有扁鵲塑像,廟左有扁鵲墓,每年農曆三月,八方人士雲集祭祀,香火極盛,達月餘之久。這是村裡一年的節日,只有這時,這個小村子才會顯得熱鬧些。

  但1990年9月的一天,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下子打破了這種久違的平靜。  

  兩條人命、殺人焚屍,無論是對於村民還是當地警方,這絕對是一起影響重大的惡性事件。「我們村一直以來還是比較穩定的。殺人放火這種事情以前我們村從來沒有發生過,別說在當時,就是現在想起來,我的心還扑騰扑騰的。」郭群生說。  

  今年52歲的郭群生,當時是該村村委會的成員之一,對村裡發生的重大事件比較瞭解。

  郭群生說,當時公安部門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專案組前前後後在村子裡調查了近兩個月,村幹部們輪流提供飯菜。「但人家商量案件時,從來都不讓我們在場,具體討論過什麼我們根本不知道。」

  經過近兩個月的偵查,公安部門於當年11月6日、7日(農曆九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先後從該村拘走犯罪嫌疑人5名,都是20多歲的青年。他們是:郭豐群、寧五申、侯山林、劉振江和郭全林。  

  ■不明不白被關11年

  「15年前,我就不接受我兒子殺人的事實。現在,我更加不接受。事實明擺著呢,兒子都被放回來四年多了,有事的話他們才不放人呢。」郭豐群79歲的的老父親說話時,語氣平靜而迷茫,目光空洞。  

  「他們既然辦案辦錯了,怎麼就是不肯承認?」他簡直是在吼。  

  這是2005年9月30日的午後,陽光灑在太行山腳下的這個小山村裡,溫暖而柔軟。郭豐群的父親坐在牆根下,枴杖棄置一旁。他實在不願意提及因「殺人」而被關了11年的兒子郭豐群,那是他胸口永遠的痛。  

  郭豐群的前妻、現已改嫁他鄉的侯迷花,至今仍清楚記得郭豐群被捕那天的場景。  

  那天,郭豐群和她正在家裡吃晚飯,公安局的人叫郭豐群,還對她保證說「只是跟我們去一趟,問幾句話就讓他回來。」郭豐群飯也沒吃完,把碗一擱就出去了。但誰也沒想到,這一去就是11年。  

  當天晚上同時被警方帶走的,還有寧五申。「(農曆)九月二十日那晚,是先抓郭豐群,然後又帶走寧五申的。村裡有人看見了,他們說,把寧五申帶出來時,郭豐群已被銬在村口了。」寧五申的哥哥寧根山說。第二天,其他三人也被警方帶走。  

  隨後的一段漫長的日子,專案組的人不時地來到他們幾個人的家裡,變換著不同的地方搜查「證據」,其中寧五申還曾好幾次帶著手銬帶警方回村來取證。  

  「一次,可能是五申說他把作案時的衣服和凶器扔到村頭的一口井裡了,公安部門為了取證,專門把井水抽乾了,讓民警下去找撈,但什麼也沒發現;還有一次,可能是五申說把作案時的有血跡的衣服埋到山上的一塊地裡了,公安部門把那塊地翻騰了半天也沒找到什麼東西;而且,我的屋子地下也曾被挖了個大坑,估計也是為了找證據。」寧根山說,他猜想寧五申在裡面一定被打得不輕,不然不會亂說「贓物」藏在哪裡的。他說,在抓人之前,警察已經在村裡調查了近兩個月,如果寧五申他們真的殺了人,他們還會在家裡等著被捕?  

  很快,這五個人的家長在給他們送衣物送食品時發現,他們臉上有明顯的傷痕。「孩子沒犯錯,可不能老在裡面挨打啊,咱們得抓緊想想辦法,向司法部門反映情況,早點救他們出來。」家屬們開始四處奔走,申訴、上訪。  

  誰知道,從看守所到村裡的路不過40多里,他們五個家庭卻為之奔走了11年。  

  11年後的2001年6月11日,「犯罪嫌疑人」終於被從看守所放出來「取保候審」。這時,5個人只剩下3個,另外兩個已經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羈押期間兩人死去

  「現在我的一隻耳朵還聽不到聲音,兩隻骼膊仍幹不了重活。他們打人打得太狠了。」郭豐群說,儘管從看守所裡出來也有4年多了,但之前的11年當中他在羈押期間所受的「拷打」,至今仍然折磨著他。

  同樣的情況在侯山林身上也有體現。他話語遲鈍,精神低迷。「我覺得我哥回來之後,精神一直有問題,腦子明顯不夠使了,說話也結結巴巴的。以前的他可不是這樣。」侯山林的弟弟侯青林說。  

  侯山林說,11年裡,由於家人不停地申訴、上訪,內丘司法部門既定不了他們的罪,又不放他們。「他們也害怕被上級部門發現,每次上級領導來看守所檢查工作,他們總是把我們幾個單獨藏到別的屋子裡,怕我們喊冤。」

  還有比他倆更「冤」的。他們的苦痛和怨恨,至少還可以表達;而另外兩人,所有的感受已永遠不可能訴說??劉振江、郭全林,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在看守所,我們受盡了各式各樣的毒打。我覺得振江是被打死的,他死在看守所的監室內。」郭豐群說,劉振江是1991年8月15日從看守所提走的,提審了5天5夜後,劉振江渾身是傷的被放回看守所,不久便死在看守所內。劉振江的哥哥劉小五介紹,他得到劉振江死去的通知,不得不趕緊去把屍體拉回來,因為背著「殺人犯」的罪名,「沒有進村,當天直接拉到地裡埋了。」「公安部門告訴我,劉振江是病死的,那怎麼可能呢?一年前抓進去的時候,他還體壯如牛呢。」劉小五說。  

  郭全林的死,更加突然。郭全林的三哥郭玉林告訴記者,那是1995年3月14日中午時分,他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郭全林病死了,現在縣醫院,趕緊來拉走。」同樣是因為背著「殺人犯」的罪名,村裡沒人去抬,郭玉林和兩個哥哥只好借了鄰居一輛拖拉機,把屍體從縣醫院直接拉到地裡,埋了。「我看到我弟弟全林的胸部兩側,有明顯的血跡,背上也有大塊瘀血。」郭玉林說。  

  然而,對於這兩個人的死因,他們一直沒有明確的證據。兩個人的家屬現在都很懊悔,「我們當時不懂法,不知道保留證據,根本沒想到作法醫鑑定。」

  ■無法彌合的家庭創傷 

  2002年7月,郭豐群他們的取保候審也被解除。但這仍舊無法彌合這件事對他們以及他們家庭帶來的創傷。  

  這一事件深刻地改變了這5個家庭的命運。他們本人失去了11年的自由甚至生命,而距他們二十公里外的家則整日被愁苦和悲傷籠罩。5個曾經「日子還都過得去」的家庭如今個個都一貧如洗。  

  11年中,他們5個家庭都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悲劇?

  郭豐群,1990年案發時24歲,剛結婚1年零8個月。因為這件事,妻子在等了近九年之後,由於生活貧苦,絕望之下,1999年跟他離了婚;

  劉振江,1991年死在看守所,案發時28歲。哥哥為了給他「討回公道」,四處奔走,日漸貧困,「事情沒弄成,還把自己影響了。」直到去年,快五十的人了,才倒插門到外村的女方家裡;

  郭全林,1995年死在看守所,案發時24歲。他哥五個,在家裡排行老四。1990年他「出事」之前,他的大哥結婚了,之後全家為了跑他的事,窮盡家裡積蓄,還背著「家裡有殺人犯」的惡名。15年來,只有二哥倒插門結了婚,今年已經41歲的三哥和31歲的五弟至今仍舊單身;

  侯山林,1990年案發時23歲。飽受冤枉之苦、四處求告無門的老父親,1998年農曆三月、扁鵲廟廟會期間,在自家上吊死了。絕望的母親,因為無法承擔家庭的沈重,1999年改嫁隆堯。侯山林的兩個弟弟,因為家裡窮且「名聲不好」,今年分別30歲、25歲,全都沒能成婚;

  寧五申,1990年案發時他23歲。11年裡,妹妹被氣瘋了,至今神志不清;為了能讓他「早點出來」,哥哥寧根山也付出了巨大代價,兒子和女兒上到小學就輟學了,「家裡拿不出學費啦,錢都花在上訪上了」。  

  2005年9月29日、30日,記者挨個走訪了他們的家庭。大都是同樣的處境:幾間昏暗窄小的平房,一張炕,一張滿是污垢的木桌上雜亂堆放著鍋碗等生活必需品,除此別無他物。所有的孩子中,最高學歷就是小學畢業,大多早早輟學,出門打工掙零錢以補貼家用。  

  ■他們期待著沉冤昭雪

  15年來,郭豐群的父親對自己的兒子被當作殺人凶手始終心存疑惑,但是現在,看著兒子被放出來後仍得不到明確的說法、仍洗脫不了「殺人犯」的罪名,他只想哭。  

  和郭豐群的家庭類似,其他4個家庭也經歷了痛苦的15年:輿論飛沫讓他們在村裡抬不起頭,而現實的生活壓力更使他們心神俱傷。  

  在這個案中直接受害的另一個家庭,則在仇恨中度過了15年??侯長生家已經鐵了心認定是他們五個干的。「肯定是他們,肯定不會錯。」侯長生的女兒、同樣生活在神頭村的侯鳳琴說,「公安絕對沒有抓錯,抓錯了,公安早把他們放回了,還用等十幾年?」

  但郭豐群卻說,「我不恨侯長生家,誰家都難免遭難,何況他家遭了那麼大的難,我恨公安不按事實來。」

  「都15年了,我父母的心裏也許能平靜下來了,受罪就受罪了吧,畢竟現在把我放出來了,只能相信政府。但我可嚥不下這口氣:胡亂抓了人,關了11年也不給個說法,哪有這樣的事呢?」「取保候審解除了,這能證明我是清白的嗎?這能補償我11年的遭遇嗎?」郭豐群心情複雜。  

  和他一樣,其他四個人的家屬也表達了同樣的感慨,他們對沉冤昭雪寄予了更多的期待。 

  11年超期羈押緣何發生?  

  11年,他們和他們的家庭經歷了無數次的奔波和上訪,但沒有任何下文;11年,中國有過多少司法改革和進步,就在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還發起了一場清除超期羈押的運動,但這一切都沒有觸動此案。

  檢察院多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公安局多次補查,都沒能達到檢察院要求起訴的標準:因為現場被燒燬破壞,作案凶器也沒有找到。  

  作為一起典型的超期羈押案,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多次敦促解決,「公安部門也早就想放了他們」。  

  然而,此案卻一直拖了11年。這是為什麼?  

  口供中的「殺人焚屍」全過程

  在內丘公安局,記者看到了警方當年的一些檔案材料,其中記錄了郭豐群他們「招認」的此案發生的整個過程:  

  1990年9月17日凌晨零時許,劉振江帶領郭全林、郭豐群、寧五申、侯山林,攜帶凶器及盛有六七斤汽油的塑料壺,竄到神頭信用站侯長生家。按事先的預謀和分工,留侯山林在房上站崗放風,劉振江、郭全林、郭豐群進北屋,寧五申守住東屋門口。  

  劉振江、郭全林、郭豐群將北屋門弄開後,竄進去將睡在床上的侯長生摁住,並以殺死等語言威逼侯長生拿出保險櫃鑰匙,侯不從,三名罪犯便一起動手,用菜刀朝侯長生的頭部、背部、頸部亂砍亂扎數刀,侯長生當即被殺死。當時睡在東屋的侯長生次子侯鳳虎聽見動靜開門觀看,被守在東屋門口的寧五申連砍數刀倒在地上。  

  這時,在北屋殺完侯長生的郭全林從北屋出來,幫助寧五申再次朝侯鳳虎要害部位砍了數刀……之後,劉振江讓房上站崗的侯山林從房上往院子裡扔三四根桿草,郭豐群和郭全林將桿草拿到北屋。隨後,劉振江將攜帶的汽油以及侯長生家油罐內的食用油朝侯長生的身上以及四面牆上房頂灑潑。之後,劉振江用自帶的火柴點燃桿草,同郭豐群、郭全林三人一起將北屋點著,並將攜帶的作案工具扔進北屋,隨後各自逃離現場。  

  根據偵破結論,案發一年後的1991年12月26日,經內丘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內丘縣公安局對郭豐群等四人依法逮捕(因為此前,劉振江已於1991年9月13日「因病死亡」)。  

  1992年1月19日,內丘縣公安局依法提起訴訟。


(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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