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勝德塑料有限公司原總工程師四年牢獄後又被綁架

發表:2005-11-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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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張勤,男,50歲,原是上海市勝德塑料有限公司的技術骨幹,曾任質監科科長、總工程師、辦公室主任助理。在單位裡只要一提起他,上至廠長,下至門房,都一直稱讚他。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他卻在短短的五年時間裏遭受了殘酷的迫害,至今仍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閩行公安分局看守所,不讓家屬探望。

1999年底,張勤被上海市徐匯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在徐匯看守所,有一次承辦人邱某,對張勤堅持認為法輪功不是×教的答覆不滿,從而獸性大發,竟掄起雙臂左右開弓對準他的臉連擊200多下耳光,直到他再也無力舉起雙掌才罷休。被強制罰抄所謂的「行為規範」或「二高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更是家常便飯,只要管教人員不叫停,便得一直抄下去,沒日沒夜不能吃飯、不准睡覺。

2001年3月份,張勤因張貼法輪功真像而第四次被綁架。在徐匯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他堅持煉功,不認「錯」,被強迫面壁而立整整六天六夜。稍有抗爭,惡徒就拳腳相加,致使張勤神思恍惚、雙腳腫得像小山,並化膿流血水,生命垂危。民警怕他死在拘留所,鬧出人命案,竟致電家屬謊稱他腳氣嚴重感染,需立即送市級醫院治療,並有可能要截肢,否則有生命危險等等,命家屬立即送500元錢去。 76歲得老父老母整日在思念兒子,不料卻等來了這樣一個電話,頓時被嚇得魂不附體,立即湊滿錢物匆匆送去。可他們卻連張收據都不給。

張勤在醫護人員的搶救下終於慢慢恢復過來了。可是出院等待他的卻是四年的牢獄之災。2001年9月29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2001)徐刑初字第229號判決書竟荒唐的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張勤有期徒刑四年。

在上海市提籃橋監獄的初期,張勤每天被干警或囚徒(受干警唆使)毒打約兩個小時。這次他們學乖了,專揀肌肉多的地方打而不會出人命,不會留後遺症。這種暴力直到他在海外的親友回國探望才稍有收斂。

就這樣張勤在鐵窗內熬過了漫長的四年牢獄生活。2004年12月30日刑滿釋放後,他仍是重點防範對象,常有裡弄不法幹部來訪,瞭解他的行蹤。

2005年11月8日,上海市閩行公安分局再次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張勤拘捕,至今仍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閩行公安分局看守所,不讓家屬探望,不告訴詳細情況。

張勤80歲的老父老母焦急萬分,不知他在拘留所又受到了怎樣的虐待,整日膽戰心驚、度日如年,怕再次接到民警的電話傳來噩耗。唯一的兒子遭到監禁,唯一的女兒女婿及兒媳又遠在國外,日常生活無人照料,頓時困難重重。張勤在海外的親屬也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說「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修煉者「破壞了法律實施」?為什麼「民警」打人不是犯法而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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