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再次違法逼迫異議人士

發表:2006-05-24 16:4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中國信息中心深圳報導: 5月23日,深圳警方找家住本埠的張津郡先生談話,警告劉水不得回深圳,並要求張津郡先生不得為劉水回到深圳找工作提供幫助。

據張津郡說,國內知名異議人士劉水在被深圳警方逼走後,21日在電話中告訴好友張津郡先生,表示近期打算重返深圳謀生。23日,張津郡先生就被警方約談。警察約談的內容主要有三點:

1)他們對劉水最近的情況一清二楚,並知道劉水將於近日返回深圳;

2)劉水年初接受國外媒體採訪,揭露深圳公安系統特別是深圳市收教所的一些黑幕,相關領導非常惱火!好幾個部門都想找劉水對質!

3)警告張津郡不要為劉水介紹工作,否則將對他不客氣。警察暗示說,去年張津郡為李劍虹女士介紹工作,他們已經網開一面沒有找麻煩,這次如果繼續幫助劉水,那就……

張津郡先生認為,深圳當局是絕不容忍劉水在深圳長期工作或者生活的。自己如果沒有深圳戶口或者沒有在深圳居住的理由-太太是深圳的或者在深圳有房產,也會是同樣下場!張津郡先生估計,如果劉水先生一定要回深圳,有關方面可能不會和劉水直接照面,但所有能對劉水提供幫助的人可能都會像自己一樣被打招呼!也不排除劉水回深圳後可能遭到更壞的對待。

國內不願透露姓名的觀察人士說,從去年開始,深圳警察對待外地到深圳打工的異議人士就採取了變相驅逐的辦法,先逼走了李劍虹,再逼走劉水,上週又令熊忠俊先生不得不捲鋪蓋走人。這位觀察人士認為,深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論信仰和政治觀點,都有權利選擇在深圳工作和居住,憲法和法律對此從無例外規定,也沒有授權警方按不同的政治見解區別對待,更沒有授權警察妨礙公民在國土內自由選擇居住和就業,深圳警察擅自逼走持不同政見者的行為沒有法律根據,是典型的執法犯法,已經構成剝奪、限制公民基本人權和危害社會正常秩序的罪行,理當譴責!建議有關當事人向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控告。同時,應將有關事實公之於眾。


──《觀察》首發 轉載請註明出處

来源:觀察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