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區長落馬 公司老闆攜數億集資款投奔賴昌星

發表:2006-06-2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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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7日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卷款數億外逃,閩林集團向民間高息借貸的十幾億資金一夜蒸發。由此,一起罕見的非法集資案浮出水面。4月8日,閩林集團宣布倒閉,全區約10萬人直接受害。

這是繼1999年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外逃後,又一福建商人攜巨款外逃。與賴昌星涉嫌走私不同的是,林鳳良是涉嫌非法集資。

「我的棺材錢都沒有了。」6月15日下午,70多歲的泉州市泉港區界山村農民老林佝僂著腰,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講述他的奇遇:今年4月6日,他聽說閩林集團「利息又漲了」,就把自己積攢的6000塊錢全部拿出來,又去銀行抵押貸款了4000元,全都「存」在了閩林集團。剛過一天的時間,他就聽人說,閩林集團的老總逃跑了,「存」的錢一分也拿不到了。

像老林這樣的集資被騙者,在泉州市泉港區,據保守估計有10萬人。

6月20日上午,泉港區公安分局的民警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證實:「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捲了幾個億的集資款外逃,具體逃向哪裡還在偵查中,政府正在想辦法幫助受害者挽回損失。」

驚心動魄的4月8日

2006年4月8日,週六。

本來準備睡個懶覺的孫智一大早被朋友的電話吵醒:「林鳳良昨天晚上跑掉了,你往閩林集團存錢沒有?要是沒存,你馬上到閩林大廈來幫我拿東西!」

孫智就這樣被一個電話叫到了17層高的「泉港第一高樓」閩林大廈。

「我一去,簡直目瞪口呆,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只有電視上才見到過。」孫智對當時的場景至今感到驚心動魄,「我才上幾層樓就走不上去了,到處都是人,沒有一萬人也有六七千。裡面的人簡直瘋了一樣,什麼東西都搶,拿著錘子什麼東西都砸。我站在那半天跟朋友聯絡不上,又不敢隨便拿東西,就站在樓道裡干看著。」

「開始他們搬的是電腦、傳真機、保險箱這類貴重的東西,接著就搶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櫃等等,後來,很多人帶了工具卸門、窗、空調、甚至還有很多人在拆水暖設施、水管和鋼筋。被拆了水管的辦公室裡,水漫出地面,有些辦公室本來就正在裝修,更是一片狼藉。他們把東西有的扛回家,有的在路上現場轉賣,估計最高興的就是收廢品的。」

「不少人在那純粹就是破壞,不一定是真正的債主。」另一個目擊者小陳告訴記者,「我當時也去了,我看見很多婦女坐在一樓地上哭的哭、嘆的嘆,根本沒心思去搶東西。上面的人拿著玻璃杯、水瓶往地上亂砸,把窗玻璃也用錘子敲碎,就是來搗亂的。」混亂局面持續了整整一上午。同時,在閩林集團的兩個工廠裡,也上演著同樣的哄搶財物鬧劇,拆機臺、撬鐵皮、砸玻璃、撬鋁合金。小陳說:「三處人馬加起來,總數有一兩萬。」

泉港區政府在4月8日下午採取了緊急行動,下午3點左右,幾百名防暴警察對三處現場進行全面封鎖,迅速平息了混亂局面。隨後,泉港區政府發布公告,公告說:一、公司債權人從即日起,到戶口所在鎮(街道)司法辦登記,並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債權憑證(原件)以及相關材料,以作為今後財產處置依據。二、凡到公司哄搶財物或其他不法行為的治安肇事者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法律責任。參與今天在閩林公司哄搶財物者,必須在明天內將有關財物歸還原處,否則從嚴從重處理。三、請廣大群眾主動配合處置工作,相信泉港區人民政府有信心、有能力妥善處理好閩林公司債權糾紛問題,依法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在這一天,福建省百強企業、泉港區龍頭企業閩林集團轟然瓦解,公司賬戶只剩下幾千塊錢,集團核心企業閩林石材有限公司、閩林房地產有限公司同時宣告倒閉。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閩林集團是一建築與裝飾企業,企業性質是私營,法定代表人為林鳳良。

「借錢」名義下的「存錢」

閩林集團總裁林鳳良出逃時間是4月7日,週五。就在週五下午時,林鳳良還召集公司人員開了一個會。出逃前,林鳳良在當地就是一個名人,還兼任區政協委員、區石材同業公會名譽會長。向閩林集團集資的人,在泉港區不計其數,林的出逃迅速傳遍了整個泉港。採訪中,記者一提起「林鳳良」,搭話的人就會滔滔不絕。

「事實證明,4月7日這個時間是精心選擇的。」在一所中學教書的黃老師幾年的工資一下子都被林鳳良給捲走了,面對記者,他卻顯得很冷靜。黃老師說:「這個問題我們很多人都分析過了。第一,林的出逃是在區長出事後半個月,太早了他來不及為出逃做準備;第二,每個月10-15號結賬,選擇7號,剛好趕在結賬和向債主付利息前,遲了他提款不方便,容易被發覺;第三,7號是週末,就算8號發現他出逃,政府機關在週末也沒有那麼快的反應去攔截他。」

閩林集團在4月7日前一週,公開承諾將借款利息由2-4分提高到4.5分,結果,短短几天時間,大量的民間資金又血本無歸。「這說明,林鳳鳴的出逃是有蓄謀的。」黃老師分析說。

但是還有更多的人認為:林鳳鳴以前很講誠信,他就是靠「誠信」起家的。不講誠信,就是這一次,他外逃,也是不得已。

林鳳良是泉港區界山鎮槐山村人,這個村如今每家每戶都在閩林集團「存錢」了,據村裡統計,一個自然村存款的數額就有幾百萬元。本村村民告訴記者,林鳳良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輟學後以打石頭為生,後來參加民間「標會」(一種非法集資形式),並靠標會發家。在1994年前後,林鳳良開始用高息借款的方式進行集資。

37歲的泉港區槐山村農民林永昆打工20年才攢了兩萬五千塊錢。全都「存」在了閩林集團。他取過兩個月的利息,每個月700元,都是拿著一個「借條」直接去閩林公司財務部領錢,現在不僅取不到利息了,本錢也隨著林鳳良的出逃一去無影蹤了。

村民們憑什麼信任林鳳良呢?林永昆說:「林老闆信譽非常好,已經做了十幾年了,從沒有欠過投資人的一分錢利息,每個月都按時發放,再加上他跟區長關係很好,又有好幾處房產,所以我們才很相信他。」

閩林集團發給林永昆的唯一憑證就是個「借條」。記者看到,這個簡單的白條上記載著:出借人林永昆,借款人林鳳良,利率2.81-3.6%,「擔保單位」蓋著林鳳良的公司「泉港閩林石材有限公司」鮮紅的印章。前面看起來似乎是個人借款,備註欄卻以公司名義寫了一句話:「現公司規定3個月2.3-3.1%,6個月2.5-3.3%,1年2.8-3.6%,這種有利潤分紅的存款,時間有限,數量有限。」

顯然,無論是高還是低的借款利率,都遠遠超出了銀行存款利率。

公開宣傳「辦理存款業務」


「很多人都靠閩林集團發財了。」村民們告訴記者,存一萬元在閩林集團,兩年多的時間就能把一萬元再賺回來。而且,事實上也確實有不少人因此致富。也正因為如此誘人的前景,導致泉港區無數人把錢「借給」林鳳良,也使得他的財富雪球越聚越大。

發財的畢竟是少數,多數人幾年沒領利息,打算「利滾利」,將來一次性領筆巨款出來。採訪中,記者聽到了各種故事。有個人借了兩萬準備裝修剛買的新房,後來覺得錢有點不夠,就打算在閩林存段時間等到了3萬再取出來,還差一週的時間他就要取了,結果林鳳良把錢捲走了。還有個銀行職員,挪用了一百多萬銀行存款,借給了閩林集團,閩林倒閉後,他連申報都不敢去。還有的官員,投了上百萬到閩林集團,資金本身來源不明,現在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閩林集團發布的吸引集資的廣告單耐人尋味,它一方面把集資當作「辦理存款業務」,另一方面則鼓吹公司主要業務即閩林大廈租金利潤可觀。

在一個今年發布的廣告單上,是這麼寫的:「尊敬的各位員工、朋友、客戶們:你們好。通知一下,你們今後如有準備在本公司投資存款……請各位員工、客戶、朋友們來辦理存款業務時,一定帶上身份證。……為什麼我們的大廈有這麼多的集團、公司來租,可以租到這麼好的價錢?第一,我們公司先前努力通過網際網路發布合作信息……第二,本公司大廈規模大,單層面積超過5400平方米,很適合做大商場。第三,大廈設計、配套、地段一流。本部辦公室再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我們公司老闆去年就通過朋友介紹去承包廈門的市政工程,現在已經拿到了廈門市政府的三個市政工程,工程造價合計6.5億元。這都是很賺錢的。」

黃老師遭遇這場風波後,對此有了清醒的認識。他說:「閩林公司再賺錢,也不可能靠經營利潤去支付利息,它高息放貸本質上是虧本的。它所靠的,是源源不斷的新的集資,是以後來的資金補充前面的虧空,一旦新的資金來源被切斷,公司立刻就會崩潰。陳區長被抓後,閩林公司的後臺倒了,其非法集資可能會被政府叫停,這樣,林鳳良除了卷款潛逃,別無他路。」

「區長不倒臺,就不會出事」

泉港區位於湄州灣南岸,面對臺灣,是一個新區,2000年12月28日才經國務院批準正式設立。短短几年間,泉港區從當初泉州市一個貧瘠荒蕪的鄉村,發展為一座欣欣向榮的有37萬人口的現代化港口新城。

林鳳良外逃後,泉港流傳一個說法:「他去加拿大找賴昌星了。」據傳,林早就擁有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的護照,如果他逃出中國邊境,捲走的錢將很難追回,泉港區的經濟發展將因此倒退5-10年。一方面林鳳良捲走的資金巨大,另一方面此事涉及的人數極為龐大,不少人的生活將因此陷入一片黑暗。據瞭解,4月11日曾有一位老太太要自尋短見,後被攔下。

記者在泉港區委採訪此事,宣傳部劉副部長說:此事已接上級通知,不能接受採訪。

記者以受害者身份分別向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詢問情況。市局民警說:「林鳳良涉嫌非法集資,公安局現在已經向全國發布了通緝令,正在捉拿林鳳良,聽說他已經跑到了國外,至於集資人的權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要按法律程序來辦。」分局民警說:「林鳳良外逃的時候帶了幾個億走,現在能不能抓到他很難說。集資人現在要抓緊向政府申報登記。」

林鳳良外逃的直接原因,是泉港區長陳國強的落馬。「區長不倒臺,林老闆就不會出事。」很多人對記者這樣說。「只要有資金源源不斷地補充進去,林鳳良無論付多高的利息,都可以維持下去。」

2006年3月,福建省紀委以涉嫌受賄對泉港區長陳國強「雙規」。陳國強「雙規」期間,林鳳良出逃。

「林鳳良跟陳區長關係非常好,泉港人都知道,不需要證明。」泉港市民告訴記者,「閩林大廈是泉港最高的大樓,政府無論什麼活動,都喜歡在這裡舉辦。林鳳良經常對人講,陳區長就是他兄弟。也正是這個背景,大家才十分信任他,把錢投給他。有很多政府官員都把自己的錢集資給他了。」

林鳳良出逃後一個月,陳國強被批准逮捕。5月31日召開的泉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了泉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報請許可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陳國強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報告》,決定暫時停止其泉州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

「錢沒地方去」與標會發達

林一傑(化名)今年24歲,在閩林案案發前,每天無所事事。林一傑高中畢業後找了份工作,不久就趕上泉港一體化開發、拆遷,他家裡得到了14萬的補償款,其中8萬塊錢父母都算在他的名下了。林一傑把這8萬元全部「存到」了閩林集團,每個月拿2800元的利息出來,成天花天酒地,到處尋歡作樂。

閩林集團突然間倒閉,林一傑發現自己兩手空空,一分錢都沒了。吃不了苦,怕累,又沒有技術,都不知道今後怎麼活下去了。

像林一傑這樣的年輕人不在少數,而更焦慮的是他們的父母。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本地官員說:「泉港是一個剛開發的工業區,人們手上的錢都是從征地和拆遷補償中得到的。而這些錢對於他們來說就是生活的全部,他們沒有工作,沒有土地,也沒有一技之長,錢放在口袋裡只能一天一天減少,存到銀行也一樣貶值,所以大多數人把希望放在閩林公司,每個月有著相當高的利息。但是這些錢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這一大批人一沒有住房,二沒有工作,更沒有土地,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呢?孩子要不要上學,生病要不要到醫院去看?這一切,都將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高息集資,並把集資款一卷而走,這種詐騙手法已經不新鮮,前幾年泉州人就曾因「標會」的會頭卷款逃跑吃虧不小。那為什麼人們還盲目信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養老錢、活命錢都押在上面呢?

在與受害者的交談中,記者發現,當地居民「錢不敢花」和「錢沒地方去」是兩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居民告訴記者,泉港區屬於開發區,泉州地區經濟水平較好,再加上之前的福建煉油廠和隨後的「一體化」拆遷,居民手中有不少暫時富余的錢。但是這些錢他們卻不敢隨便花,很多居民剛剛農轉非,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企業職工,所以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醫療保險,加上孩子要上學,要結婚,都是很大的預期開支。

據瞭解,閩林集團集資在泉港能夠如此順利且運行多年,最終成長為一頭「超級巨鱷」,跟福建省「標會」發達有密切關係。標會類似一種地下錢莊,早期中小企業通過標會也融到一些資金解了燃眉之急,但後來多演變成詐騙工具,已被國家明令叫停。但是在福建,「標會」根深蒂固,有深厚的民間基礎,在這種慣性心理下,加上政府的默許,標會的變種——閩林高息集資,最終獲得了強大的生命力。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非法融資在企業方面也是有操作動力的。閩林集團開出的月利率從2%到3.5%不等,大量方便快捷的資金注入,十多年時間很快使閩林石材廠從一個小廠成長為集生產、貿易、投資、開發為一體,同時從事石製品開採加工、房地產開發投資、大型零售業、進出口貿易的省市先進企業和福建省百強企業。資本對企業發展的作用是明顯的,但是目前國內金融市場還不完善,企業的融資渠道還太少還不通暢,風險投資基金更少,如何更快更多地聚集到資金一直是很多企業的追求。

據悉,目前福建省仍然有不少企業的融資方式屬於非法融資,其集資絕大多數未經依法批准。有學者分析認為,在現行法律制度中,非法集資打擊取締辦法存在明顯缺陷,缺少保護民間融資的法律,缺少規範社會集資的法律法規,無法可依造成正規民間融資和非法融資的界限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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