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在新:拘留張起 令中共貽笑大方充當活靶

發表:2006-06-2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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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發生的泛藍管理員張起被捕事件,正在成為中國大陸侵犯人權的典型案列,迅速受到包括臺灣民進黨在內海內外各界廣泛關注。

昨天,較少介入大陸事務的臺灣民進黨已經就張起被捕事件發表聲明,呼籲中共大陸當局立即釋放張起,無數大陸網民也在各種論壇熱烈討論,六四天網、博訊、自由亞洲電臺、大紀元、泛藍網、維權網、希望之聲電臺、民主論壇、新世紀新聞網、明報等各家中文媒體都寄予了持續關注。

令中共貽笑大方的很多問題各位已經論及,這裡,我僅僅從拘留張起的違法性談起。


六四期間,中國泛藍聯盟重慶社區管理員張起,以中國國民黨的精神黨員的名義在重慶紅岩烈士墓與網友聚會時,懸掛了中國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旗。22日夜裡11點,張起突然遭到重慶市國保大隊以「非法組織從事非法聚會活動」為名行政拘留。我認為,中共拘留張起是非法的,是濫用權力踐踏公民基本權力的又一典型例子。

23歲的張起剛剛從大學畢業,是中國泛藍聯盟重慶地區的管理員,是一位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的尊崇者。為了紀念六四,並希望中共當局能正視統治以來所犯下的種種暴行,6月4日張起與四個網友相約在重慶紅岩烈士墓,並懸掛起象徵世界大同的青天白日旗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期待中國人能夠相互寬容,以經濟改革之模式尋求政治體制漸進改革,尋求中國和平民主統一的政治主張。

從客觀事實上分析,中國大陸泛藍聯盟不是所謂的「非法組織」。中國大陸泛藍聯盟只是一個網路社區,沒有組織綱領和組織結構,只是一個大陸信仰三民主義的網友自發創建的為國民黨精神黨員服務的一個社區,網友都是義工,沒有任何經費。中共把這樣一個網友群組說成是什麼「非法組織」,實屬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張起等人的活動也不是什麼「非法聚會」。作為一個青年的張起與四個網友一起嚮往自由民主和平、以懸掛中華民國國旗表達一下自己的願望,這樣一種簡單的表示,中共卻強加指控是什麼「非法聚會活動」,實讓天下人笑掉大牙。

從法律上分析,張起的活動也不構成什麼「以非法組織從事非法聚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05年)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只有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註冊登記,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被取締後,仍進行活動的才構成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本案中國泛藍聯盟不是什麼社會團體,中共也從來沒有發文取締中國泛藍聯盟,既然沒曾取締過就不能適用該法的第五十四條條款。

還有,根據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不聽勸阻的,才構成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本案張起等幾個網友在一起紀念六四,宣揚三文主義,本身就沒有任何違法。況且如果違法中共也要依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予以勸阻,並且還必須是張起等人不聽勸阻的情況下才構成違反該條。


當局拘留張起的例子說明,他們尊崇國父孫中山並與國民黨謀求統一臺灣政策的虛偽性,希望兩岸人民認清北京當局的本質,共同團結起來,呼籲當局釋放張起、停止人權迫害,共同推動中國大陸民間維權,因為,只有保障大陸民主政治的健康發展才是兩岸人民平安生活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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