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中共與我的丈夫

作者:袁偉靜 發表:2006-10-17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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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妻子袁偉靜陳光誠妻子袁偉靜在華盛頓郵報刊文:中共與我的丈夫

8月20日,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名判處我丈夫有期徒刑4年3個月。

事實是:我丈夫替被迫墮胎的村婦提供法律和人權方面的建議,負責生育控制的官員擔心他的活動會使他們受到懲戒。

我從丈夫在3月被正式關押後就沒見過他,當時我們已經被軟禁和監視長達6個月。地方官員一直禁止我探視他,他原先被關在拘留所,現在被關在監獄。我從未收到關於我丈夫被開庭審理的時間和地點的通知。後來我從一位村民那裡聽到開庭的時間,我當然想參加。但是,我被地方官員限制行動自由,所以我無法去。

我非但沒有出席開庭,反而被拘禁在派出所。警方威脅我說,除非我不再提這件案子,否則我也會被控告「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

在我丈夫被判刑大約1個月後,我仍未收到來自沂南縣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件。但是某人以電子郵件寄給我判決書,我看了悲憤填膺。我必須控制我自己,因為我還得照顧2個幼兒以及婆母,婆母因為恐懼地方官員的威脅而生病。我將我自己埋在農務裡,地方官員雇來的保安人員跟蹤我,並在農田裡距離我很近的地方監視我。

3位與我丈夫同時被捕並以相同罪名起訴的村民在8月20日被釋放。他們每個人都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我問他們經歷了哪些事,他們覺得有愧於我,但是他們告訴我,他們無法忍受審訊期間的酷刑折磨。所以他們再三重複有關當局要他們說的話,這些話後來被用來充當指控我丈夫的證詞。

警方威脅他們,如果不對我丈夫做不利的證詞就得死。他們說,警方將他們的手反綁在背後長達3天以上。他們被剝奪睡眠長達15天。當他們睡著時,警方就拉他們的頭髮並踢打他們。他們其中有一個人告訴我:「我怕死。我的孩子還小。」我乞求他們在上訴中證明陳光誠無罪。他們拒絕了。他們說:「我們因為做了違背意志和良心的事而被釋放。那就是我們被釋放的代價。從現在起,我們不敢再做任何與陳光誠有關係的事。我們的家人還得生活。」

我同情這些村民並瞭解他們的恐懼。我只能為全中國農民遭受的不幸處境感到悲痛。

在我還沒嫁給陳光誠之前,我是一名英文教師。我的父母反對我的婚事,因為他是盲人。現在他們要我搬回去和他們一起住,但是我婉拒了。因為我仍被軟禁,我只好請他們照顧我的孩子,他們在那裡可以上學。我不後悔嫁給陳光誠。

去年9月,地方當局在我們家前院設立哨所監視我們每天的活動。自從警方在3月將陳光誠帶去拘留所後,這些保安人員就整天監視並跟蹤我。

我想要捎個訊息給我的丈夫─—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儘管他們把你關在監獄裡,但是他們無法關押你的思想和心靈。你要好好照顧你自己,將來繼續你未完成的志業。

── 原載 新世紀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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