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被判三緩五 各方解析判決

發表:2006-12-2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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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各方關注的北京人權律師高智晟一案,官方星期五宣判,關注時間的法律界和人權人士對判決做出分析。

官方新華社對外有償新聞,星期五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當天對維權律師高智晟案作了宣判,據稱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不過在對內的新華網上搜索不到這一消息。

新華社的新聞稿還稱法院宣判時,高智晟的家屬到庭旁聽。

但直到當晚記者截稿前,都聯絡不上高的妻子耿和。而他遠在陝北老家的哥哥高智義一家也是在媒體等外界途徑得知宣判消息。高智晟的侄子說----

高智晟侄子:「前面有人告訴我們今天宣判。」

記者:「事前不知道麼?」

高智晟侄子:「不知道。」

記者:「你嬸子她們又沒有去聽判?」

高智晟侄子:「我嬸子沒給我們打電話,她打電話也不方便,暫時找不到她。」

記者尚未得知高智晟會否提出上訴。

家人為高智晟聘請的律師莫少平星期五接受記者訪問時說,按照程序,高智晟將於日內獲釋。他還從法律角度解析了當局這一一審判決----

莫少平:「在緩刑期間,很多公民權利是被限制的,甚至不能接受採訪,選舉被選舉權、寫文章出版的權利都沒有。緩刑考驗期最高是五年,而且三年有期徒刑也是緩刑允許的最高刑期,判三年半都不能緩刑。」

一直參與營救高智晟的維權人士胡佳認為,這個判決是使當局既能減低國際壓力,同時又能減低高智晟影響力的兩全之策----

胡佳:「主要是在緩刑五年上作文章,如果你真的把高智晟投入監獄三年,正好跨越奧運會期間,多少國際社會的譴責。現在法國那邊已經有聲音抵制北京奧運會,國際奧委會也因對中國人權問題的關注承受了空前的壓力。

中共在評估這事情時發現,如果把高智晟投入監獄三年,會讓他影響力日增。而且期間讓奧運會的舉辦受杯葛,千瘡百孔。這樣的代價它覺得不值了。用什麼樣的辦法來制衡呢?就是把他判緩刑。

讓高智晟律師五年之內受到著約束,沒辦法發聲,更重要是它可以名正言順隨時派警察騷擾監視你,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妙的方法。你把高律師放在牢獄中三年不會有人忘記他,但如果你五年不讓他發出聲音,說不定他就真的被忘記了。」

而新華社引法院判決稱,被告高智晟採用撰寫文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並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等方式,誹謗、煽動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鑒於其具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立功表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胡佳質疑這種說法----

胡佳:「高律師能檢舉揭發什麼,我們做的哪些事情是真正違法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公開的。新華社的新聞稿說他有檢舉揭發,實際上是要打擊他的形象、打擊他的影響力,或者也要讓另外一些和他有交往的朋友人人自危。要說我對此的看法,我根本對這新華社稿件嗤之以鼻。」

除了判決的基本內容,新華社的報導中還提到一些案情細節,主要是對律師和媒體一直批評非法的幾點官方行為做出了回應,其中包括當局以高智晟表示不需要律師辯護為由拒絕莫少平的會見申請,其後卻又在庭上指定其他律師為高辯護的前後矛盾做法。

官方報導說:高智晟表示他本人就是律師,不需要再聘律師為自己辯護,他也不同意其親屬為其委託辯護人。在此情況下,法院為保證高智晟的訴訟權利,仍依法為其指定了兩名辯護律師,高智晟表示接受。

莫少平指,這樣的解釋根本站不住腳----

莫少平:「這講不通,拒絕任何人辯護包括給你指定的律師也應該可以拒絕。而且他這種情況不屬於那種。只有被判死刑的沒有請律師、未成年的、需要法律援助的沒有錢請律師,那才要為他指定律師,高智晟不屬於這種情況,他完全可以自己決定請不請律師,請不請當然我們希望是當他的面來確認。」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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