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規定:氣象情報列為國家機密

發表:2007-01-15 00:3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本月12日,中共頒布有關「氣象探測資料管理規定」並即時實施,規定外國人或組織在無得到許可下,禁止在中國國內進行氣象觀測以及設置氣象臺,否則,當作泄露國家機密或間諜遭到處罰。同時該條例亦適用於中共國家機關人員。不過,有熟悉外交渠道人士對此表示難以理解,當局意圖令人揣測。

據日本媒體報導,該規定並根據「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國國家安全法」,涉及到外國人在無許可下進行氣象觀測,將被當作危害國家安全及違法獲取國家機密的刑事處罰。另外規定還指出,外國組織或個人,在中國領土內以及直轄海域內,進行氣象觀測,或者轉發有關氣象資料時,需要遵守條文規定。但其中並無列明直轄海域範圍。

對於當局將氣象情報也並入國家機密的覆蓋範圍的新措施內,有熟悉外交的人士表示不解,「難以想像當局連一般的氣象情報也不允許讓人知道。不得不令人揣測當局背後意圖。

據中共官方媒體報導,2000年至2006年期間,有八成外國組織在無許可下進行氣象觀測,指責此類活動屬於侵犯國家主權,對國防帶來重大影響,又指出日本企業去年在新疆收集氣象資料。不過當局並沒有說明氣象情報流出海外對國家安全造成怎樣的影響,中共官方媒體對此亦無任何說明。

目前,在中國國內,獲取比例尺在五萬分之一以下的電子化地理資料,以及使用衛星測位系統(GPS)的測量均牴觸「國家機密」因此受到限制。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