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練習者被判刑

發表:2007-02-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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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期又傳出法輪功練習者被判刑的消息。香港居民、上海籍的曾愛華星期一一審當庭被判刑三年;河北石家莊的王博及其父母也分別被判刑四到五年。他們都被認定所謂觸犯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目前,曾愛華、王博的父親正準備上訴。

香港居民、上海籍的法輪功練習者曾愛華去年六月份在上海被逮捕,當地的公安人員指她涉嫌傳播與法輪功有關的信息。據法輪功網站「大紀元」星期天的消息,半年多之後,曾愛華一案於星期一開庭。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只向曾愛華的親屬發出了兩張旁聽證,因此到庭的只有曾愛華的姐姐和丈夫徐學德(音)。徐先生星期一下午通過電話對本臺表示,曾愛華被以所謂「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當庭宣布判刑三年,但她不服正準備上訴。曾愛華的律師溫海波星期一表示不方便接受訪問。徐學德引述溫海波律師在庭上說:

徐學德:律師辯護也辯了,他認為曾愛華以前沒有幹過(散發法輪功資料)。她是一種信念,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事,但這事對社會危害不大。但檢察官李劍軍認為,曾愛華(散發資料)的行為已造成社會危害。到底有什麼危害,他們看得出,我看不出。

記者:判詞怎麼講的?

徐學德:曾愛華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到五月,自己印刷散發「透視中國、演講集、法輪功」等有關書籍,十九本加六十五本,還有一百六十九本沒有散發。

徐學德表示,從一些細節可見,曾愛華的人權沒有得到保障:

徐學德:我老婆八百度近視眼,在庭上眼鏡都不讓她戴。如果在看守所怕她(藉此)自殺或者發生意外不讓她戴,這樣還可以理解。但你出來開庭還是不讓她戴眼鏡,到了法庭等於一個瞎子,什麼也看不見。我姐姐(曾愛華的姐姐)認了半天認不出,我就更不用說了,我坐在離她兩公尺遠的地方,她更看不清老公在哪裡了,我只能用咳嗽「咳,咳」這樣,因為我有這個習慣,這樣她聽出我的聲音,就知道老公來了,但其他有什麼人來她就不知道了。我所以心中很難過很難過,我們還有什麼人權啊!

另外,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練習者、中央音樂學院畢業生王博和她父親王新中、母親劉淑琴上星期六也被指觸犯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分別判刑。

記者星期一撥通了王博的奶奶韓嶺榮家裡的電話:

親屬:我是王博家的親戚。

記者:王博被判刑了嗎?

親屬:是,五年。起訴她「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王新中跟她(王博)的母親各是四年。

記者:也是同樣的罪名,所謂的同案?

親屬:對法輪功還有什麼(犯罪事實),就這樣!

記者:王博上訴嗎?

親屬:不清楚。她父親上訴。

記者:母親和女兒為什麼不上訴?

親屬:不清楚,因為不讓家屬見人。什麼事情也不大清楚。聽法院講好像(母女倆)沒有(上訴)。

記者:怎麼會一家人(同案,有的上訴,有的不上訴)?

親屬:因為他們沒關在一起。

記者:請律師了嗎?

親屬:好像請了。他們三人一審的時候沒有請律師,他們讓他們請,他們上哪裡去請?他們被關著。而且又都不通知家屬,等開庭了(家屬)才知道。

王博和父母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強制洗腦。二零零二年四月王博一家上了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被樹立成所謂「教育轉化」典型。二零零五年,他們向外界詳細講述「焦點訪談」是如何剪輯、歪曲他們的部分談話內容。二零零六年他們被抓,同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多,在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接受審理。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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