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極其珍貴的農婦上訪日記(二)

作者:呂耿松 發表:2007-03-08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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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採訪浙江省天臺縣三州鄉嶺頭朱村村民徐江姣時,她多次提到她在日記中有記載。我問她是否有上訪日記,她忙說有,從1995年以來寫了好幾本。我問她可否拿來讓我看看,她說可以,但要回去找一下。過年前幾天,她拿來三本用小學生的練習本記的《上訪記事本》,說還有兩本被報社的記者拿走了。我翻了一下,雖然文字表達不是很順暢,記的也不很詳細,還有錯別字,整理起來比較費勁,但覺得這是一份非常珍貴的資料,它反了底層民眾告狀的艱辛,更反映了中共政府及官員對待老百姓的冷漠,產生了要想把它整理出來的念頭。我問徐江姣願不願意將上訪日記發表,她說當然願意,她願意將她的冤屈讓天下人知道。於是我就抽空整理這份日記。現陸續發表,以饗讀者。

上訪日記;徐江姣(接續)

2000年


5月18日,寄信給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彭佩雲,(萬家福)掛號(0358)。


5月29日上午,我去了浙江電視臺,打電話給《新聞現場》3306(分機)問此事,可他們(指《新聞現場》——筆者注)不讓我進去,叫我把材料放在門口傳達室。後來傳達室的同志說,這是應付你的,你去浙江教育臺《走進今天》欄目投訴好了,他們比較好。


5月29日上午我先生打了3532的電話聯繫,(王科)她們接待了我,把我的材料和電話號碼留下,說會給我聯繫的。《走進今天》的聯繫電話是(潘)8077050—3532。


5月29日下午,14點38分,我給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打了電話(010—68348899),花了4.60元。對方叫我等回電。


5月30日,我去了省政府反映我家的情況,突然有一位同志說:不相信會有這種事情,你是誣告,是要犯法的。然後我把5月3日的都市快報給他們看,證明這是事實。後來他們就大發雷霆,說既然程偉鋒會幫你說話,你就去找程偉鋒解決好了。還說早些時候是李澤民幫你,現在他不是省委書記了,可他還是省人大主任,你去找他好了。他們還說,這場官司你如果打贏的話,我們就跟你賭了。看來當時罰得還不夠多,罰你個幾千,看你怎麼樣。他們還說,鄉里有鄉規民約,是不能違反的。我問:「違反了法規也要執行這個鄉規民約?」他們說:我們是要支持地方政府的,你講法律到法院裡去講,不要在這裡講,這個我們不要聽。最後還說,你把記者去叫來,他為什麼知道得為麼清楚?


6月1日上午,我又去了《新聞現場》欄目(5月15日上午我去過一次),是一位姓張的同志和另外一位姓什麼不知道的同志接待了我,說我的事情他們已經都知道了。可也有一些難處。他們說等夏學民同志回來後問問他是怎麼向領導匯報情況的,然後再向領導反映反映,看會不會下去,到時候叫我可以打電話去問問(電話是8077050—3307)。


6月2日上午,我打8077050—3307的電話問了此事,一位姓張的記者告訴我說他們已經同夏學民說過了,夏設想,可能近來記者很忙,不大會下去。還說:不是每個人來反映情況都要去的。


6月2日下午3點,我又去了浙江教育臺,是一位姓朱的小姐接待我的。她說向記者反映一下情況,如果做的話記者會跟我聯繫的。她還說,不管做不做,她都會通知我的,免得我一直等下去。


6月7日,今天是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入倉待日,我去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由姓馬與姓江的兩位法官接待。說:如果有必要審理的話,會通知我的,過法院不是「萬人xiang」,法律也不是「萬人xiang」(法官語,無從考證是什麼意思——筆者)。


6月26 日,星期一,今天省檢察院在吳山廣場接受群眾舉報,受理不公平的案件。我也去了吳山廣場,接待我的是省檢察院的錢副檢察長,聽完我的訴說後,錢檢察長作了批示,由法紀處處理這件事情,叫我等回音。


7月3日,晚上11點30 分,我打進了「古山夜話」熱線(8076446,導播:高祥),把我接進了直播室,主持人是楚文。在直播室我向主持人反映了我家所受的廹害。有位聽眾聽到有關政府部門這樣扯皮,很是氣憤,打進熱線發表自己的看法:你這場官司,要麼就判他坐牢,如果官官相護一直不處理的話,那就把炸藥拿去,給他的家也炸掉。他不給你好過,你也不要給他好過。主持人說:你還有其他辦法嗎、這個辦法我們不支持。同時,主持人也叫人繼續上訪,如果省裡真的還要保的話,就叫我到中央,向《焦點訪談》反映。電話挂了,主持人評說了幾句,呼籲有關執法部門不要說大話吹牛,還是好好地為老百姓辦幾件實事吧!


7月4 日,我在網上向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發去了求助的材料。


8月2日,又是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接待日的時間了。我又去省高級法院請問,我6月7日來高院申訴的案件,是否立案。江勇法官告訴我,他們已經叫下面在查,到時會告訴我的。


9月1日,是省檢察院接待日。上午九點,我到了檢察院,請問了在6月2日吳山廣場錢檢察長接待了我的控告同,同時也作出了批示,由檢察院法制處處理此事。已經兩個多月了,現在怎麼樣?檢察院有同志查看了登記本後說:法制處的同志還在調查此事,具體怎麼樣還不知道。我問了大概要多長時間,他們說:總要三四個月以後吧。叫我再遲一點去問問。


10月11日,又是省高級法院院長接待日,我又去了省高院,把9月26日我請律師寫的申訴狀和14份透環婦檢的證據給了江勇法官,把我的想法給江勇講了。

2001年


3月1日,是省檢察院接待的日子,一位姓徐的同志接待了我。說:「下面的回覆已經上來了,說你透環婦檢有幾次沒有參加。」然後我把每次都參加透環婦檢的證明給他看。事實上,我是每次都參加的,從未漏檢。他看了我的證據後,批了字,說:他們再去查。


3月7日,又是省高院接待的日子。從2006年6月7日至2001年3月7日,整整過去了九個月的時間,我曾幾次去問情況,都沒有任何消息。這次也不例外結果一查,連中院有沒有立案都不知道。接待人員推來推去,每次去問都說下面在查,看來老百姓告狀太難了。上無人線,口袋無錢。這些當官的,就是推來推去,不辦事情,只拿工資。這次是姓馬的同志(男)接待,我要見高院院長,他又不肯,我該怎麼辦呢?


3月14日,我打電話給省高院(7057773),是馬維青小姐接的,她說臺州中院在搬家,電 話換掉了,聯繫不上。


3月23日,我又打電話給省高院(7057773)又是馬(女_)法官接的電話,說:她問過了,臺州告申庭已尼立案了,可還沒有結果。


5月9日,4月4日馬維青說了:告申庭已經立案了,叫我等回音。到了今天,我又去找了馬維青法官,她說,她老是去催不好,叫我到告申庭去,叫告申庭的同志去催。這樣看來法院就根本沒有在辦這件事情。後來,我要求見高院院長,他們就是不肯,結果打電話到中院去查。回答是:本來這個案卷是由檢察院調去了,剛剛拿回來。可檢察院給我的回覆已經有四個多月了。我說,我是先到法院申訴的,為什麼還是檢察院先給回覆呢?到了下午,馬維青說:我們內部商量一下,還是去調卷自己複查算了。


5月14日,上午9點49分,馬維青法官打電話告訴我:她已經檢查過,看過我的案卷,說有一份省信訪局的兩位領導寫的報告,說他們親眼看到了三州鄉政府把我的房子修好了,說我還要上告是多餘的。我說,這是他們在說謊。請問他們既然修好了房子,那麼他們在修房子的時候給我加了多少張瓦片?用了多少木料?去了多少人?是哪些人去修的?請講清楚。她(馬維青)沒有回話,就說既然有省信訪局領導的一份材料,他們就不打算複查了,我說:那你們聽信他們的說謊,不自己到群眾當中去瞭解實情,要結案的話,就把判決書給我。她就說:你要判決書幹什麼?我說你們不為我作主,我要到北京去告,她說,你拿終審的判決書去好了。我說:「我的申訴,,你們受理已經一年了,就憑省信訪局領導說了個謊你們就不弄了,連書面材料寫個給我都不行。我要你們查出來的說謊的材料,用書面寫個判決書給我,我要到北京去告。她說沒判決書的,就把電話擱了。我打算到6月6日,再去高院申訴。


6月日,我到高院去問此事,卻被告知「駁回申訴」。問其原因,叫我找省信訪局領導,他們吃不消管。


6月日,我給省高院副院長楊育林寫了一封信,及其他材料(申訴狀、婦檢複印件、報紙、事情經過的材料各一份)。


7 月4日,我又到省高院上訪,是蔣鼕鼕庭長接待我的。他看了我的有關材料,說準備派人下去看一看,到時通知我。


9月5 日,又到了院長接待日的時候了,我又去了,問事情處理得怎麼樣了。但又是被江勇法官拒絕在外,他說:「你飯吃下去沒事做,一天到晚來鬧事。我們領導接待過你了,還要弄不靈清。」在我的再三懇求下,他又說了一句,:「你如果問我,我就駁回申訴,不來管。」在旁邊還有一位姓周的法官,在他的言行中看出來,都市不敢接待我。無奈之下,我只好拿著接待表返因家中。

2002年


3月6日,我又去了省高院。今天同以前不一樣了,接待我們上訪的人,要提前預約,所我們見不著領導,只能填寫好表格,到時再去問。可姓潘的一位法官說,在一個月內會通知我們的。可想而知,老百姓告狀是多麼的難呵!


4月3日,又到了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了,可我一直沒有等到省高院給我的回覆,下午我又去了省高院。姓潘的法官依然還在接待。我問他:你說一個月內會給我消息的,為什麼一直沒有消息呢?他說,那你再等吧!我說那還要等多長時間,他說他也不知道。後來在我的再三請求之下,他才進去叫了行政庭的一位法官出來見我。這位法原來是江勇,他又叫我把材料放在那裡,他同領導說一聲,又叫我填了張表格,寫了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叫我再等回音,他們會通知我的。其實在省高院,我已經給了他們很多材料,只不過是廢紙一堆,老百姓的錢和時間,真的一點也不值錢。


6月5日,今天又是省高院接待的日子,我又去了省高院上訪。可他們今天是這位,明天又那一位,根本無人真正管起老百姓的事情。在高院門口,從而2002年2月起,史要來上訪的人,就要按規定填好表格,不管院長是否接待,在一個月內都會通知本人,不必每月人都市去上訪。可事情並非如此。我等了三個月了,根本沒有接到院方的通知書。人去了,來接待的人也是敷衍了事,一問三不知。這樣的接等方式有損於高院的形象,難道共產黨的官員就是這樣為民辦事,拿獎金的嗎?


7月3日,今天又到了省高院接待的日子了。上午8點,我準時到了省高院,今天又換了一位,是位女法官,姓呂。我把材料給她看了,她一看就知道,說我是老上訪。我說:對呀,在你們這裡就有兩年多了。她說,你的事我們都知道了,難啊!我們已經在 6月10號把你的案子轉給了臺州中院,等他們複查有回音,我再知你。我問:你們交辦的案子,法律規定的期限最長應該是多少?「她不肯回答。 我說難道還要再等兩年嗎?她朝我一看,沒有回答。無奈又只有下個月去跑了。等啊等,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出頭。


7月日8日,寄信給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
8月7日,又到了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了。今天,我跟往常一樣,來到接待室,填好表格,等候接待。可今天接待的就是上個月接待過的姓呂的女法官。隊伍排到,輪到我了,可姓呂的女法官不接待我,把下一位剛進來的接待了。我問她為什麼不按次序接待?她就說:我要先接待後來的,你想怎樣?等她把這一位男同志接待完了,她又接待其他人了。可其他這幾位同同志卻說:應該先接待這位女士了,我們等一下。這位姓呂的女法官卻說:她是老上訪,我吃不消解決,叫她找院長去。我問她:我很早就提出讓我見一下院長,你們又不肯,現在你們又說吃不消解決,院長又不給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無奈之下,我從接待室出來,找到了立案庭的包庭長。我把我的情況向包庭長反映了,包庭長叫我把材料和報紙都去複印一份,交給她。她去說,叫我下個月再來。


9月2日,今天又是到了省檢察院接待的日子了,我到了省檢察院。按照他們的要求,填了張表,然後去見了錢檢察長下面的一位徐科長。他很清楚我家的案子,因為他接待過我多次。他說了,省高院院的判決書不下來,他們無法抗訴因為他們最終還是要省高院定案的。我說這兩年多來,每個月省高院的接待日我都到,可省高院就是不給結果,難道這就算啦?他說,後天是省高院的接待日,再去試試,好事多磨嘛,沒辦法只有這樣。


9月4日,今天是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是一位姓葛的法官接待。他看了我的材料後,就帶我到門口預約院長接待的地方做了登記,又叫我在家等通知。就這樣一個月的一天又過去了,還是沒結果。


10月9日,又到了院長接待的日子了,我今天又去了省高院。又是姓呂的女法官接待。姓葛的男法官不在,預約院長接待的事情,問誰都不知道,都是推來推去。問立案庭說是行政庭管,問行政庭又說她不知道。就這樣一拖拖到下班了,誰也不管,一個月的一天又過去了。


11月6日,又到了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了。從9月4日預約院長接待到今天已有兩個多月時間了,就是沒有收到高院的回音。究竟是接待我,還是不接待我,總該有個回答吧!為什麼會一點消息沒有呢?我今天又去問。這位姓呂的法官小姐,一問三不知,最好就是避開我,不想見。姓葛的法官又不來接待,就是找不到人。難道省高院貼在大門口的那張告示,也是在欺騙老百姓?


11月15日,今天將信和材料寄給北京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親啟(郵編100745),第0238號(掛號信上的號碼),100克重,資費6元。
(待續)
原載《自由聖火》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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