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極其珍貴的農婦上訪日記(三)

作者:呂耿松 發表:2007-03-09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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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江姣因不肯將3000元錢「借」給一個鄉政府惡吏,被對方捏造事實,借公權扒掉房子,搶走、砸爛傢俱。這是一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簡單的案子,然而徐江姣告了十二年狀,至今還沒有解決,並且那幫惡吏還在繼續欺壓她。從三州鄉政府到國務院,從基層法院到最高法院,從縣檢察院到最高檢察院,從天臺縣紀委到中共中央紀委,從三州鄉人大到全國人大,從《都市快報》到中央電視臺,中國這麼多的國家機關、黨政機關和新聞機構卻處理不了這麼一個案情明白的冤案,解決不了這麼一件小事。這是一個怎樣的國家?這是一個怎樣的政權?徐江姣告狀十二年,接待過她的官員過百名。這些官員,以每人每年五萬元年薪計算,十二年國家支付給他們的薪金達六千萬元。拿著納稅人六千萬元的血汗錢,竟然幫不了一個無助的農婦,這樣的官員有何用?!

上訪日記;徐江姣(接續)

2003年

3月5日,又到了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了,今天剛好是江勇法官接待的日子。我的案子,一開始就是江勇法官辦的,可事隔近三年了,就應付應付,沒有處理。從2002年9月4日開始預約院長接待,到今天已有半年,就是沒有等到通知書。今天他又要應付我,叫我先回家,等他們商量一下,碰個頭,再給我答覆。我就是不肯。已經等了三年了,難道還沒有碰過頭?這明明是在應付。我就與他們拼(評)起理來,後來他總算同意讓我見院長,叫我下午2半點再去。到了下午2點38分,立案庭的包庭長(女)跟我說:鮑院長下午到省裡去開會去了,叫我下個月接待日再去。就這樣,一個月的一天又過去了。

4月2日,今天下大雨,又到了省高院接待的日子了。今天總算讓我見到了院長,他勝壽,叫壽勝年。壽院長接待了我,我的心很沈重。他問我為什麼要見院長,要我把事情經過講一講。旁邊還有一位女秘書,是做摘錄的,還有江勇法官也在一邊聽著。他們三個人聽我把情況講完,也看了我的證據。最後壽勝年院長說:「我們會把你的事轉到臺州去的,由臺州中級法院處理,到時候會有人找你的。」我問了,大約要多少時間才有消息。院長說,我們這裡是很快的,下面就不知道了。這話一講,我的心就涼了。已經有八年無家可歸,不知還要等幾年。現在的社會,是權大於法,腐敗已經到了極點。

8月10日,今天我給省高院的壽勝年院長寫了信,向他反映將近五個月了,他接待我以後,為什麼還是沒有一點消息。在省高院我已經申訴了三年多時間,可見現在的法院都是皇家裁判,權大於法,官官相護。欺壓百姓的個人行為,都是和政府個別腐敗的幹部合夥詐騙有關係,我請求上級法院查明,嚴處法官中的「害群之馬」,嚴處政府幹部中的「害群之馬」,民心才能安定。我是被這群「害群之馬」的幹部欺壓才不得已走上申訴道路的。我懇求在壽院長的幫助下,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給我一個結果,盡快!

回來後寄信給壽院長(省高院地址:杭州市馬塍路5號,郵編310012,壽勝年副院長親啟)

9月3日,又到了省高院院長接待的日子,今天一大早我就到省高院去排隊。因告狀的人太多,我到了10點30分才排到。誰知8月10日的信是白寫,根本沒人理睬。今天接待的是馬法官,他說我的案子是江勇法官接的,他不知道。我要他幫我找姓江的,他不肯。後來在我的再三請求下,他給我找了個電話問姓江的。江勇說,我的案子他不管了,不處理了。我就要他們用書面的形式,給我答覆,他不肯,我就在那裡跟他們理論,後來馬法官叫我把材料給他,下個月找他,他給我答覆。

10月8日,又到了院長接待的日子,今天是江勇法官在接待,他看了我的單子後,在接待單上著:「已立案複查,請耐心等待結果。江,8/10」。

10月22日,省高院行政庭有一位領導打電話給我(11點12分,號碼057187057758),叫我在星期五上午去省高院,要跟我話。

10月24日,今天是星期五,我去了省高院,由惠法官接待我,問我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有什麼要求。我說,我要討個說法,具體有摘錄。

2004年

1月7日,又馬上要過大年了,我今又去了省高院。今天接待我的法官姓馬,我填了表,問姓馬的法官說,事情處理得怎麼樣了?他給我聯繫了惠法官,可是惠法官不在辦公室,沒有找到。他叫我先回家,他會告訴惠法官的。就這樣,又是一年過去了。

3月3日,今天又是省高院接待的日子,我又去了。還是沒有結果。

4月7日,今天我又去了省高院,從立案到今天已有七個月了,還是沒有結果,只說了一句話:你等著。既然立案了,遲早總會給你結果的。

6月2日,今天我又去了省高院,接待我的是姜法官(女),她幫我聯繫到了惠法官,惠法官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說:準備下星期到下面去調查,具體再通知我。

7月7日,今天又是省高院接待的日子。上午我去省高院,接待室的姜法官說惠法官在開庭,叫我下午再去。我下午去了省高院。惠法官接待了我,同時把駁回通知書也給了我。當時我表示不服,要上北京去告。惠法官說,他很同情我的遭遇,不過同情是同情,說我沒有法律依據,他們不能支持我,我真想不通,真真沒有法律依據就私闖民宅的鄉幹部連一點錯都沒有?錯的還我們守法的好老百姓!這真是只許共產黨的幹部放火,不許老百姓點燈。沒法子,只好上北京去討說法。

7月12日,今天我到省檢察院去申訴,是11號接待員接待我。他叫我把材料放在那裡,他會交給行政科的。我說什麼時候有消息,他叫我下星期一打電話去問一下,會答覆我的(電話88810146,行政科)。

8月2日,今天是省檢察院檢察長接待的日子。我到了省檢察院接待室,先領了一張表填好,然後由徐科長接待我。因為我家的事,徐科長和錢副檢察長都很清楚,在兩年前他們兩位都接待過我,所以今天還算順利。徐科長和錢副檢察長都批示,提出抗訴,按程序認真查,說到時候會通知我的,會有手續給我。

9月1日,又是省檢察長接待日,我去省檢察院查詢我的案子有沒有立案,要求書面通知我,沒有答案。

9月6日,我又打電話到省檢察院去問(88810138),徐科長說,已經查問過了,不符抗訴條件,不抗訴了。我又要求有書面答覆。徐科長說,他們一般都是口頭答覆的。後來經過我再三請求,說下個月檢察長接待日時,叫我再去,叫有關經辦人跟我面談。

10月18日,今天是省檢察院檢察長接待日,我帶了所有的證據,去了省檢察院。可是,檢察院經辦的人連接待都不肯接待,就是一票否決,定死了。我要他們給我書面通知,他們說過幾天再給。

10月24日,到北京上訪。
10月25日,到最高人民法院拿表登記。

10月26日,上午8點50分叫到談話,是一位姓張的法官(代號048)接待的,還有姓包的法官陪同。他們根本不給說話的機會,看了一下判決書,就說他們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對的,行政處罰也是正確的,叫我找其他部門去反映。就這樣打發了。因為是星期二,下午各部門都學習,不接待。

10月27日,今天上午我去了全國婦聯,接待員看了一下,就叫我到國家計生委去。下午,我去了中紀委,接待員看了我反映的材料,給了一張去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地址:東交民巷27號,乘20路汽車到前門下車。

10月28日,早上一早我就趕到高檢門前,只見已有很多人在了。我領了表,一看是11月8日的日子,我傻了,怎麼辦呢?要等這麼多天。我在那邊急了,一位好心的大伯給了我一張10月29日的表,這下我才把心轉過來,馬上謝謝這位好心的大伯,上午我又趕到國家信訪局,領了表,剛填完,就馬上交表。工作人員把我的身份證和反映的情況上了電腦,叫我到三處312號接談,這時已到11時,下班了,明天上午再來,因為星期六下午又是學習,不接待。

10月29日,今天是星期五,一早我先到國家信訪局,等待第一個接待。接待後,信訪局的人說,按照國家信訪條例,叫我到國家計生委去。
從信訪局出來,我馬上坐20路公交車到前門下車,去最高檢察院接待室。接待人員看了我的材料後,叫我到中紀委去,說這是屬於中紀委管的。我說中紀委已經去過了,是他們叫我到檢察院來的。他說要麼有檢察院的書面大印,他們才接案。

11月1日,今天是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接待日,我又帶著材料,去了省院,由徐科長接待我。他說把我的材料轉到臺州市檢察院,由他們辦,到時省院給回覆。

12月2日,寄信:100017,中國北京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國務院總理辦公室 溫家寶總理親啟;310012,杭州市文三路379號浙江省人民檢察院 儲普豐親啟。

2005年


1月4日,今天又是省檢察院的接待日,我去查詢了我的情況。徐科長說,已把我的材料在2004年12月上旬就轉給了臺州市紀委,叫市紀委給我聯繫。
1月5日,今天我去了省紀委反映情況,省紀委是一位姓王的同志接待我。他說要把我的材料轉給天臺縣紀委處理。

2月1日,我去了省檢察院,他們又叫我去跟臺州市紀委聯繫,不要再找他們了。同時還給了我一張單子(04)浙檢托字第1977號。
2月26日,我乘火車去北京。
2月28日,到最高人民法院去填表掛號排隊。

3月1日,到全國人大辦公廳,拿回訪字第200503020049號的介紹信到浙江省人大辦公廳。
3月3日,到中央電視臺反映情報況。
3月4日,到中紀委信訪室,到國家計生委。
3月5日,到郵局寄信到中央各有關部門和領導。
3月6日,先複印材料,然後又到郵局寄信到各部門和人大會議室(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
3月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接待。
3月12日,星期六,到天安門廣場、人民大會堂送材料。9點8分,被請到天安門派出所填表,後被送到馬家樓。15點40分左右,由天臺縣信訪局副局長帶領其他五位幹部到馬家樓把我送到京浙賓館。

3月14日,由縣委陳主任、縣府陳主任、信訪局副局長楊春林,還有縣委辦的小陳及公安局的一位領導、三州鄉幹部老蔣和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新聞記者等一起,向我保證,回家一定把問題處理,時間在一個半月內。下午8點53分,我們坐火車回杭州,3月15日上午9點48分到家。

3月17日,我把北京全國人大給我的介紹信送到浙江省人大,由一位姓王的人大幹部接待我,首先我填了表格,交給他後,他就把材料收下了,說他要仔細地去看,等半個月左右,會給我答覆的。

4月19日,我打電話給縣信訪局的楊春林副局長,問:從北京回來已有一個多月了,問題怎麼處理?楊副局長說縣委召開會議了,把我家的事情已經落實到政協幹部葛海松主管,到時他會給我聯繫的。

5月8日,我去了省紀委,今天是一個姓魯的幹部接待我。我反映了元月15日,我已到過省紀委,問他為什麼至今還沒有落實,到底轉到了哪個單位?他查看了電腦,說已轉入天臺縣紀委。然後,他又看了看我的材料,說再轉下,叫他們在兩個月內給我答覆,如果沒有答覆我再去(這是按照5月1日實施的新《國家信條例》算的)。

5月12日8點15分,我接到了天臺縣楊春林副局長的電話,她通知我說,市領導想見我,叫我今天一定要到天臺縣。下午我乘車趕到天臺,已是6點20分了。

5月13日上午,(臺州)市委書記陳國棟、天臺縣委周書記,還有其他十多位領導聽取了我的意見,接待了我。陳國棟領導叫鄉長要多多關心我,有困難跟他們聯繫。就這樣,問題仍沒有解決。下午我趕回家(杭州),因天氣突然變冷,我們帶的錢不多,買了件衣服,回家的路費不夠,我向楊春林副局長借了150元。

10月18日早上,從家裡出發去北京。
10月19日,上午到北京,下午到國家信訪局、全國人大領表格。
10月20日,全國人大接待。下午到最高人民法院領表、交表。
10月22日,星期六,到天安門。回來領了兩隻包子、兩隻雞蛋(是韓國基督教救助的)。
10月24日,星期一,到最高人民檢察院領表(是早上7點30分至8點發表的)。
10月25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待。後到中南海國務院辦公廳。
10月26日至27日,都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
10月28日,去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待。後去中南海。

10月29日,星期六,去中紀委大部(大樓?總部?——筆者注),地址是平安裡西大街41號。南站坐102路公交車到白塔寺下車。到了大部,給我們每個人登記,叫我們星期一再去,有領導會接待的。

10月31日,我又去了中紀委大部,後北京公安派車把我送到中紀委接待室,這時上午已下班,等到下午1點30分才上班。上班後我領了張表……。中紀委領導對我說,叫我把材料給他,他們幫我轉到浙江省紀委,叫我到浙江省紀委,會給我處理的。

11月1日,我又到最高人民法院去領表、填表,等待接待。
11月2日,生病休息。

11月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並給胡錦濤、習近平寄信:100017,北京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中共中央總書記辦公室 胡錦濤收;310007,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省府大院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習近平收(掛號,3.8元)。

11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門口等待叫號。
11月5日,星期六,去天安門,被派出所抓去,到下午7點才出來。

11月6日,去北池子朱鎔基家,被警察帶到中華門派出所。出來後,到中南海,又去了府右街派出所。下午3點出來。回家(指臨時住所——筆者注)。

11月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叫號。
11月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叫號。
11月9日,等待在上訪村,收材料。
11月1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叫號。
11月11日,到釣魚臺,有六國會合的會議,去觀察。從南站坐102路車到甘家口下車。
11月1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待叫號。

11月15日,上午9點15分,最高人民法院叫到了我。接待我的是女法官,代號(046),同時她還收下了我的有關材料兩份。
(待續)

原載《自由聖火》2007年3月8日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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