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極其珍貴的農婦上訪日記(四)

作者:呂耿松 發表:2007-03-11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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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6 月18 日 上午,徐江姣在杭州市保椒路寶石三弄見到了浙江省委副書記喬傳秀,喬傳秀的丈夫安徽省某領導也場。徐把材料交給了喬書記,喬接過去後隨手交給了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北山派出所的吳警官,吳警官登記後對徐江姣說要"向上面反映"。這就奇怪了,省委副書記難道不是"上面"嗎?如果她對老百姓有一絲一毫的同情心,處理這點小事豈不是舉手之勞?如果還要往"上面",由這對達官夫婦上呈也是事半功倍,何勞一個小警察去事倍功半甚至連"功半"也沒有的"向上面反映"?有一個說法,說"大共產黨"是好的,是"小共產黨"不好,也就是說,中國"上面"是好的,"下面"不好。那麼,"上面"從哪裡開始呢?"下面"到哪裡為止呢?從徐江姣案件看,"上面"和"下面"都是一模一樣的,"上面"比"下面"好不了哪裡。嗚呼,中國人民何不幸有這樣的"領導"!!

上訪日記·徐江姣(接續)

2005 年

11 月 18 日,我又給胡錦濤主席寄了信。

11 月 19 日,我又去了中南海,被府右街派出所帶走。後由臺州市信訪局駐京辦事處的顏邦友把我接走,到京浙賓館。

11 月 21 日,三州鄉的老張來接我,叫我回家,我不回家。

11 月 22 日,張帶我到頤和園去玩,同時到南站拿我的包。

11 月 23 日,我到北京交大法律援助志願團去諮詢。我見到了喬老師。她把我的材料留下,到時給我寄回杭州。

11 月 24 日,在京浙賓館休息。

11 月 25 日,談判沒有成功,我上午 8 點多離開賓館,又去了府右街,進了派出所。等到下午 6點多鐘,駐京辦事處一位姓盧的主任和一位女同志來接,把我接到麗水旅館 30 室。

11 月 26 日,中午 12 點多,京浙賓館的談判人小國來了,談判成功。下午 6點 53分乘 29次列車回杭州。

11 月 27 日上午 8 點 30分到站, 9 點 30分到家。

11 月 29 日,上午我去了省紀委,是姓陳的一位幹部接待了我。我問他從北京轉下來的交省紀委辦的事現在辦得怎麼樣了?他問我是什麼事,我把材料和報紙都給他看了。然後,他查了查電腦,說北京轉給他們的材料 11 月15 日 就轉給了天臺縣紀委,然後他又打電話去天臺縣紀委查詢。天臺縣紀委的領導說,他們已經向上面匯報了。這件事他們不管了。我就要省紀委出手續給我,為什麼不管。他寫了個條子給我,、叫我到省信訪局,因為這件事早年是信訪局派人去解決過的,沒有解決好,這種吃冷飯的事他們不管。

下午,我又到了省信訪局,他們不理我,叫我到紀委去,說這是紀委管的。我說我剛從紀委出來,。他們又說這是計畫生育部門的事,他們管不著。就這樣,沒有人接待。

12 月 14 日,上午我去了省人大,是一位姓王的人(王才彪)接待了我。他很不客氣地說:你的事我早幾年前就知道了,不要弄了,現在三級法院都這麼判了,算啦。我說:這都是政府和法院勾結一起才變成這樣子的,因為當時省高院的領導給我說過,那個月的 20 號到天臺去瞭解情況,結果一到省政府就卡住了,天臺沒去,結果駁回通知書就出來了。這說明問題就出在省政府和人大。你們自己也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就是不改,將錯就錯。你們認為我是一個農婦女,沒花頭的,告不到哪裡去。你到當官的人這裡去告,當官的人當然是官官相護的。十補九不足,讓你去告吧!所以我告不贏。青天啊,你在哪裡?



2006 年

1 月 16 日,今天省人大召開兩會(省人大十屆四次會議、省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我到了兩會的門口喊冤。

1 月 21 日,兩會召開以來,我一直在喊冤,但人民代表不理我。今天會議結束。

1 月 23 日,我又到省人大上訪。今天接待我的是一位姓潘的女人大幹部,她把我的情況記錄了一下,就說叫我等,會給我回音的,具體沒有時間。

1 月 13 日,今天是大年初三,我來到習近平書記家門口拜年,是一位隆吳的警官接待(他叫吳旭升),倪(女)、徐(女)詳細詢了情況,又收了材料,說一定向領導匯報,還留了電話( 13777896635 )。

2 月 20 日,上北京。

23 月 27 日,上最高人民法院領表登記。發去信件共32 封。

2 月 28 日,去中紀委,從北京南站乘 106 路電車到十條下,府學胡同甲 2號。

3 月 2 日,我在最高人民法院門口交表時,被駐北京的天臺縣政府幹部綁別相到京浙賓館地下室,後轉 710 室。

3 月 6 日,他們又把我拉上天臺縣公安車,把我所有的上訪材料和財物全部丟在北京。

3 月 7 日,又把我拘留在天臺縣拘留所。

3 月 15 日,我從拘留所出來,去找縣委書記周學鋒,他不理我。

3 月 16 日,我又去找陳軍雲(天臺縣信訪局局長),要求把我丟在北京的東西找回。

4 月 3 日,我再上北京。到最高法院填表。

4 月 4 日,上午,最高法院接待,是一位代號為 050 的男法官接待的,他查看了電腦,告訴我:你的案子已轉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是 2005 年 11 月15 日轉的,請我等待結果。

4 月 5 日,我去全國人大接待室,接待我的是 5 號接待員,他說叫我去浙江省人大,他們會給浙江省人大一起協調我的案件。等協調好,會通知我的。

下午,我去最高人民法院登記、送信(送行政庭)。下面用掛號信寄到:

100017 ,北京城西城區皇城根北街 9 號 國家信訪局 王學軍局長

100745 ,北京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中共中央 胡錦濤主席

100017 ,北京西城區東交民巷 27 號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庭。

4 月 6 日,北京下雪,我休息。

4 月 7 日,國家信訪局接待,是 5號窗口一個男接待員,把我的材料收下,但沒讓我去樓上接待。後到全國人大領表。

4 月 8 日、 9日是雙休日。 4月 8 日 我給陳統卓發簡訊(13968591699 ):陳主任你好,把我的東西找到了沒有?請回覆(回覆:沒有找到)。我發:那怎麼辦呢?這裡房子已拆,我人已在北京,你們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請回覆(沒有回覆)。

4 月 10 日,我又重發上面的簡訊,仍沒有回覆。

4 月 10 日,到全國人大 4號窗口交表接待。今天是一個女接待員,她叫我到最高人民法院去。我又到國家信訪局領表,可是發表的人一看是浙江的,就不給,這天浙江有好幾個人都沒給。後我又到中紀委,中紀委叫我到公安部去。

4 月 11 日,我給杭州市上城區民生路 62 號(郵編 310002)浙江省公安廳王輝忠廳長寄去一封信。

4 月 12 日,到全國人大交表,到最高人民法院登記,到公安部登記,到府右街派出所登記。

4 月 13 日,寫材料。

4 月 14 日,全國人大接待。

4 月 15 日,發信:

100017 ,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國務院總理辦公室 溫家寶總理收;

100812 ,北京市平安裡西大街 41 號 中紀委記辦公室 吳官正書記收;

100815 ,北京市西單北大街 110 號 中組部部長辦公室 賀國強部長收;

100805 ,北京市西城區西交民巷 23 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辦公室 吳邦國委員長收。

4 月 17 日,休息。

4 月 18 日,去全國人大拿表、交表,接待 3 號窗口,叫我向最高人民半院申訴。

4 月 19 日,去公安部大部登記。去最高法院登記。

4 月 20 日,在最高法院門口玩。

4 月 21 日,去公安部領表( 58 號),填表。 000327號男接待員接待,叫我把程序走完,再找他們。把材料留下,他要了一下情況。下午,去溫總理家登記,去公安部大部登記,去中央電視臺送材料一份

4 月 22 日,去中南海府右待派出所登記。

4 月 23 日,休息。

4 月 24 日,星期一,先到全國人大接待,然後去中南海,下午回家。

4 月 25 日,早上 8點 40分,發簡訊給陳統卓( 13906557393 ):"陳主任你好,我多次與你聯繫,你都不理我,我再給你兩天時間,如不回覆,我會升級上訪。我出事,你負責。"

回覆(9 點 02 分):我們小張在北京,他會找你。

我發::小張不小張我不管,因為我相信你,你有權力處理。如不處理,我出事,你負責。"

4 月 26 日,又發信:

1 、北京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中共中央 胡錦濤主席收;

2 、北京市西城區府右街中南海西門 國務院總理辦公室 溫家寶總理收;

3 、北京市西城區西交民巷 23 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辦公室 吳邦國委員長收。

4 、北京市平安裡西大街 41 號 中紀委記辦公室 吳官正書記收;

5 、北京海淀區皀君廟 4 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 賈春旺檢察長收;

6 、北京市西單北大街 110 號 中組部部長辦公室 賀國強部長收。

同一天,去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登記。

4 月 27 日,去國家信訪局閃表接待。

4 月 28 日,去最高人民檢察院領表,沒有領到。去最高人民法院登記。後去中紀委,沒有接待。

4 月 29 日,早上去中紀委登記、領表。

4 月 30 日,去公安部登記,去東交民巷 17 號登記。

5 月 1 日,去天安門廣場玩。

5 月 2 日,去燕東交民巷 17號登記。

5 月 8 日,去國家信訪局,全國人大領表,去最高人民法院領表、交表,等候叫號接颱風 。

5 月 9 日,等待叫號接待。

5 月 10 日,去中紀委,去溫總理門口,去最高人民法院登記。下午,去全國人大接待, 5 號窗口叫我到最高人民法院去催一下。又去國家信訪局,等待接待(四處 408 室 0.

5 月 11 日,我去了國家信訪局是瀋香玉(408 室)接待員接待,他說會把我的材料轉下去,叫我先回家,

5 月 12 日,上午去全國人大, 3號男窗口接待。下午 3點 10 分叫到了我,是 05號接待員接待,說從 2005年 11月 15 日起,就把你的材料轉到了行政庭,就算是立案了,叫我再等,到時候會通知我的。

5 月 13 日,我被天臺縣信訪幹部張振華接到麗水賓館。

5 月 14 日,下午 3點,上了天臺公安的車,送到天臺縣信訪局門口。

5 月 15 日,早上到達天臺縣信訪局門口,陳軍雲局長接待。對於被他們弄丟的東西,他也認可。答應先幫我把身份證和獨生子女證辦好,其他東西要等上面領導的答覆,到時候他再通知我。

下午我回杭州,是三州鄉丁國強部長送我上車的。

5 月 24 日,天臺縣搞計畫生育,有一位對象戶,已有 8 個月身孕,被針打死,大人在天臺縣人民醫院跳樓自殺。

5 月 26 日,吳山廣場廣播臺、電視臺搞"陽光行動",我送了一份材料給"小強熱線"。

6 月 6 日,下午,我去了上塘路 445 號"小強熱線"現場,我問了小強,你在吳山廣場"陽光行動"的時候,收了我的材料,一直沒有跟我聯繫,你們打不打算受理我的案子,他說你的案子我們管不了,憶經把你的材料轉到天臺縣法院去了(是以電視臺的名義轉下去的)。

6 月 8 日,今天上午,我去了省公安廳,又是姓龍的領導接待我。我問了,為什土特產臺州市公安局到現在還沒有給我答覆?我3月27日 到你這裡來過,你叫我到臺州市去,然後我在3 月29 日又把材料寄給了臺州市公安局,到現在兩個多月了,就是沒消息。他給我在電腦裡查了一下,說:"我們也轉下去了,在3 月底,你還是人去一趟吧 .。"我問:"臺州市公安局有哪裡?是臨海,還是椒江?"他給我查了一下,針後又打電話到臺州市公安局,具體地址在椒江市康平路2 號。省公安廳的電話是0571---87286101 。

6 月 12 日,我去臺州市公局,到法制處。一位姓朱的女警官接待了我,她看了案卷說已經復議好了,是維持。我說你們連通知都沒有通知我,又沒有立案,怎麼就復議完了?那你把天臺縣公安局的答辯書和證據給我看一看,他們是怎麼說的?她說,這是內部的,是國家秘密,不能給你看。人說:不能給我看的東西,也可以作為定我罪的證據?那樣做是違法的。她馬上把電話,把決定書拉一張出來給我,說,我們這裡也已經復議完了,不服你可以到法院去告。就這樣,她走了。

6 月 15 日,今天是省公安廳長接待日,我也去了,廳長沒見著,又是姓龍的領導接待,他說,我知道你有冤,可我們也幫不了你,你應該到天臺縣法院去。我說:公安局是你們的部下,你們應該管,到 法院我已經沒有經濟能力去了。我就求你們幫幫忙,這我主持下正義。後來他收下了我的材實料,說請示一下領導,殼幾天再去問一下。

6 月 18 日。上午我去了保椒路寶石四弄,見到了省委副書記喬傳秀,我把風材料交給了她,她拿去了,她身邊還有她的丈夫在一起。她丈夫是安徽省領導。同時還有吳警官在,也瞭解了情況,登記後說要向上面反映(省委副書記難道不是"上面"嗎?如果她對老百姓有一絲同情心,處理這點小事豈不是舉手之勞?如果還要往"上面",由這對達官夫婦上呈也是事半功倍,何勞一個小警察去事倍功半甚至連"功半"也沒有的"向上面反映"? —— 筆者注)

6 月 20 日,我今天又去了省公安廳,又是姓龍的科長接待我。填了表格後,他說:已經問過領導了,領導說幫不了。我說,如果一個人沒有犯罪,政府叫你們公安局把這個人槍斃了,你們也把他槍斃了?他說:沒辦法,如果不聽話,那財政撥款也不給,那怎麼辦?我說:你們為了錢,寧願做沒良心的事?他笑笑。我要見領導,他叫我 7 月15 日去,他安排。

6 月 23 日,我去了天臺縣。

6 月 24 日,我到嶺頭朱村,看看鄉親們。

6 月 25 日,下午,我到金加坑村,看望母親。

7 月 4 日,我又去天臺縣。

7 月 5 日,我到信訪局去找陳軍雲局長。上午 8 點,我填了表。張振華進去通知局長,說我來信訪了,他就開始躲避,一直到下午 4 點多鐘。他叫來天臺公安局的兩名干警(範誠、許金槍),把我從信訪局叫走,說他們是同一部門。到了公安局,先把我關到城東派出所,關了一夜。後來又自編自導,說我在北京的時候到過使館區"告洋狀",又將我關進拘留所,關了 5 天。




原載《自由聖火》2007年3月10日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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