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中院執法人員辦案遭圍攻毆打

發表:2007-03-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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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和執法人員日前到湖北省荊門市辦案,先後兩次遭遇上百人圍攻毆打,隨行記者也被打傷。

據河南大河網報導,南陽中院和配合執行的荊門市中院的十二名執法人員中,有六人被打傷,其中南陽市中院執行局局長、法官丁建民被打昏,隨行採訪的《大河報》駐南陽記者站記者郭啟朝被打斷三根肋骨。本臺記者打電話到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無人接聽,記者又打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值班人員表示不知道此事---

記者:‘河南法官在湖南被打,有沒有這個事情?’

值班人員:「我不太清楚,沒聽說,您打電話到辦公室問一下吧。」

不過,河南省《大河報》的值班編輯向記者證實了大河報記者被打傷一事屬實---

值班編輯:「是的,報紙上已經有了,他是跟法院的去採訪,現在還在治療。我可以把寫這個追蹤報導的記者的電話給您。」

《大河報》的報導說,南陽法官到湖北執法,主要是為瞭解決一起十二年前的購銷合同糾紛案。十二年前,河南省高院判決湖北荊門市五三罐頭廠償付河南省鎮平縣馬莊冷凍廠二百五十萬元人民幣,迄今被告所欠本金加利息累積人民幣五百多萬元,巨額欠款討不回。對這起法官和記者被打事件,美國東密歇根大學法學教授曹立群認為,中國目前的社會不是無法無天,而是有法不依,即使法官判了案,底下仍有很多不執行的情況---

曹立群:「現在常常會出現,99年和 2001年有個叫做執法年,就是把所有法院判的案全部執行到底。在中國不是個容易的事,我想河南執法局想通過湖北來辦這個案子,辦不成就派人越境辦理,受到了地方保護主義的圍攻,跟中國的法制觀念有很大的關係,再加上所謂地方保護主義也有很大關係。但是如果在湖北辦的話,說不定效果完全不一樣。或者如果把湖北的利益也照顧進去的話,可能湖北那邊的人也更願意執行這個案子。」

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表示,在中國,法官、記者被打是很常見的現象,地方保護主義在各地都很普遍---

浦志強:「按說法院是一家,不應該是湖北的法院是湖北的,河南的法院是河南的。但同一個事情的立場不一樣,一方面本地法院的司法力量可能更側重於保護本地的地方利益,這些利益有可能是合法的,也有可能不是那麼合法,比如說公事私辦和私事公辦在中國是非常普遍的,方方面面的管理都存在漏洞。河南法官在湖北被打,那湖北的法官前幾年還到河南做假案,把人抓走,綁架,就是為了完成訴訟費,所以這種事情在中國是太正常不過了。其實這種正常是法制社會的一種不正常。」

浦志強說,目前雖然不知道河南法院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是否存在問題,但不管怎麼說,一個生效的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毆打法官、警察和記者的行為需要譴責和制裁,湖北有關部門要對這樣的暴力抗法事件負責任。

據悉,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將此事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高法責令湖北嚴查此事。浦志強對此表示,誰都知道打人犯法,難道法院的人挨打就需要高法出面嗎?他說,高法下這樣的命令,本身就說明這個社會沒有法度和司法意識,要從根子上啟蒙和培養。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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