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允許單位自行建房引爭議

發表:2007-03-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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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府不久前出臺新政策,允許單位自行建房,解決職工住房問題。這一作法引起爭議。有經濟學家對此表示反對,主張政府應當建廉租房,而不應回到單位建房分房的老路上。

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會」理事長茅於軾在接受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政府手裡有錢有地,就應該幫助建廉租房。他說,允許單位自建房的做法挺危險的,因為手裡有土地、資金的,除了國有企業,就是政府機構,只有他們可以把這些它轉化為對內部人員的好處。私營企業在這方面就沒有優勢。

茅於軾認為,對房改前後產生的住房不公平問題,不能採用允許單位自建房的辦法來解決,這只會產生新的不公平,開歷史的倒車。對茅於軾提出的觀點,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經濟系教授徐滇慶表示完全贊同,他說,允許單位自建房確實有許多漏洞---

茅於軾:「因為單位的地到底是單位所有還是全民所有,如果是單位所有,憑什麼單位有地,老百姓就沒有?單位蓋房子就是在以前計畫經濟時做的,在國有企業有一份工作就可以拿到一份額外補貼,不在國有企業工作,就拿不到這份補貼。明顯就是對非國有經濟的廣大勞動者的歧視,而且也擾亂了市場秩序。這樣大家都要通過單位來取得免費的土地供給,誰來決定這個單位是有土地還是沒土地?那當然是官員, 就造成了新的一輪的群租活動,造成腐敗。這樣做在向計畫經濟開倒車。」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也就此表示---

胡星斗:「我基本上同意茅先生的看法。單位自建房很難操作,很容易釀成不公平,因為現在有些單位和地方政府機構用公款為領導幹部建別墅。如果允許單位自建房,那可能為一些地方領導幹部以權謀私開了方便之門。」

不過胡教授同時表示,他不同意把住房僅僅看成是市場產品。在他看來,住房是半市場產品,政府應當進行適當干預,他說---

胡星斗:「我認為住房是屬於半市場性質,一半是屬於公共品。公共品政府還是應該介入,政府介入不一定是每個單位都要介入,所以這方面我又同意茅先生的看法,應當國家來干預。國家掏錢來建廉租房租給那些需要住房的人,廉租房是有進有退的,如果收入超過標準就應該從廉租房退出。」

對茅於軾提出的政府應當幫助建廉租房的觀點,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經濟系教授徐滇慶表示贊同,徐教授說,廉租房不涉及市場活動,西方國家在解決窮人住房問題時,也都是採用提供廉租房的作法,即由政府出錢蓋房子,收很低的房租給低收入家庭居住。徐教授說,雖然這些廉租房的檔次比較低,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貧困人口居無定所的問題。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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