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談美國弗吉尼亞工業大學槍擊事件!

作者:曉睿 發表:2007-04-25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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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名無辜的師生在美國弗吉尼亞工業大學槍擊事件中遇難死亡。本事件成為了我們國人和各個媒體高度關注的一個熱點——人們紛紛討論著這一事件,可謂是熱火朝天。

由於近幾年美國校園內槍擊事件頻頻發生,並且這次校園槍擊事件是由一位名字叫趙承熙亞的裔韓國男學生所為再加上此次槍擊事件死亡人數達到了美國校園槍擊事件的歷史之最。於是很多國人透過本次事件從美國的槍支管理制度以及美國的種族政策為思考的出發點開始懷疑甚至否定美國的自由民主體制是否合理與真實。

這位亞裔韓國人所製造的校園槍擊事件也只能證明該事件是由於其個人的心理的病態因素所導致,也正是由於其個人的心理所存在的病態因素才會導致他那樣喪心病狂的開槍殺死32個人。當然,心理疾病的形成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必然和客觀環境有著一定的關係,客觀環境造就了他的變態心理,客觀環境也可能激化了他進行瘋狂殺戮的病態心理。但是這終究還是個人因素。 我們完全可以通過隨便猜測他作案的具體原因得到他作案的根本原因甚至總結出他這樣做更深層次社會背景。由於立場不同或者強烈的主觀偏見,我們也可以牽強附會的把這個偶然事件和很多想當然的社會因素聯繫再一起。但是在沒有充分的證據前,這一切推測只能是主觀的臆想。我們畢竟不是偵探,也畢竟不是社會心理學家。

美國槍擊案頻繁發生,這在美國其實是正常現象。由於美國媒體的市場化與自由化,所以曝光的都很及時與迅速。槍擊案發生的原因要視具體事件進行具體分析而判斷。首先,案件一定是與其個人精神出現問題有關,趙承熙事件和美國槍支管理政策的漏洞有一定的關係,但不能完全歸咎於此,這種偶發性因素也不能完全歸於美國社會的原因。因為美國首先畢竟是一個有著複雜移民背景的國家,其次槍支的擁有在美國擁有合法性。

(一)簡談美國的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問題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現有種族200多個,黑人和其他少數民族佔人口20%左右。其中黑人人口最眾,達3100多萬,佔12.1%。美國所謂的"少數民族"就是由非洲裔美國人,亞裔美國人,拉丁裔美國人等眾多有色人種構成的。美國有近五百年移民歷史,現在,世界各國不同膚色的移民仍然不斷的繼續湧入美國。這些過去和現在湧入美國的移民在各方面的貢獻可以說是美國強大和繼續保持強大的必要前提。

在美國這樣一個有著複雜移民背景的國家中,數量居多的白色人種對於包括黑人在內的其他各有色人種的歧視也一直是美國社會存在的一個痼疾和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不可能對美國政府解決這個社會問題要求的盡善盡美,但是隨著歷史的變遷與美國社會的進步,美國政府通過並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與明文的法令用以禁止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

我們回顧一下歷史,這也與黑色種族掀起的一次又一次的反種族歧視運動有著很大的關係。比如影響力巨大的歷史事件有:1960年美國各地黑人為抗議公共場所的種族隔離,舉行大規模靜坐示威。這一鬥爭蔓延了20多個州,有20多萬人參加,最後迫使14個州和南方28個城市取消了種族隔離政策。1968年4月4日,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被種族主義者暗殺,這一事件激起了美國100多個城市的抗暴浪潮和全世界人民的憤怒。1992年4月29日,美國西部城市洛杉磯發生了大規模的種族騷亂。1995年10月16日,美國黑人在首都華盛頓舉行了「百萬黑人大遊行」,這是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黑人集會遊行。在這一系列的歷史事件當中甚至曾經還出現了黑人與白人政府的武力對抗,正是在這種黑人要求平等權利的大背景下與自由平等的歷史大趨勢之下,一次又一次的衝擊著美國白人主體社會中所存在的對於有色人種歧視的傳統思想,也使得美國政府不斷的修繕有關禁止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等社會行為的法律與條令。

在美國,除了有非常嚴格禁止種族歧視的法律規定之外還有著名的「平權法案」(平權法案是美國針對弱勢族群的一個保護法案,黑人、拉丁裔、亞裔等都從中受益。「平權法案」,不是一個單獨的法案,它的一部分是來自於1964年聯邦民權法以後的一系列法案裡,性質相同的一系列條款。)自從六十年代美國民權運動以後不僅僅使美國政府在立法方面取消了種族隔離,而且還使自由派思潮得到了廣泛的流行。此後,保護每個個體的平等權利的觀念浮到了表層之上並且逐步的落實。尤其是對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比如美國的少數民族,婦女,殘疾人等等,他們的權利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從此開始,美國白人在這種思潮與民權法案以後的美國教育的潛移默化之下他們原有的種族歧視觀念逐漸的改變與淡化。

現今美國白人中的絕大多數人已經不再以膚色和種族判斷一個人的社會價值與社會功用。我們可以從當今的美國電影,爵士樂;美國的籃球運動以及美國的街頭音樂中得到答案,雖然我們中國的主流媒體一再挑刺兒或者對觀眾進行誤導。但是我們自己是有眼睛的,在美國除黑人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族裔比如亞裔的華人,日本人和韓國人等等還有猶太人之類的少數族裔都對整個美國社會的繁榮與穩定作出了巨大貢獻。他們活躍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各個領域。可想而之,這些人已經融入了美國社會甚至有的已經進入了美國社會的主流與上層。

少數民族在美國可以成為政府要員,電影明星或者成為科學家。更或者有的人僅僅只是一個普通的美國公民,要麼現在還正在為得到美國國籍而奮鬥。但是,這些來自外國的不同膚色的美國公民也正是因為美國自由健康的競爭環境而實現了自己大大小小的"美國夢"。自己主觀努力的程度已經成為他們改變自己境域的關鍵因素。假如美國是一個種族歧視氾濫的國家,美國會出現這種繁榮嗎?怎麼還會有那麼多的外國人對美國國籍趨之若婺的情況存在?在此,請問有誰見過其他膚色或者其他國家的外國人能夠進入中國的政壇,即使這個人能力很強,即使這個人能得到中國的國籍即使他一心一意,塌塌實實的為中國人民服務

在美國種族隔離與歧視問題的確存在,但是這只是因為美國複雜的移民背景和歷史原因而存在的個別社會現象,已經不具備普遍性。美國為了吸引優秀的移民在法制與政策上針對這個問題落實的是很好的。

(二)簡談美國槍支存在的合理理由

在美國,很多州是允許民間擁有槍支的,況且及弗吉尼亞州的槍支管理相對來說更加寬鬆。美國人保存和佩帶武器的權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美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與建國理念、歷史、和現實民意等多方面因素有關。從美國建國起美國公民就可以合法的擁有槍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公民有攜帶武器的權利。保存和佩帶武器是美國憲法明文規定並且真正賦予人民的權利,美國人從小時候小便開始接受 「只有政府才可能是公民的最大敵人」此類思想教育的灌輸,因為憲法允許公民用手中的槍支對抗殘暴的政府;當政府粗暴踐踏公民權利,對公民的財產甚至生命等構成威脅的時候,也就是政府不再具備合法性與民意的時候,美國公民理所當然的可以反抗國家的暴力機構甚至完全可以用武器推翻政府。

但是美國的法律對使用槍支也有嚴格的規定。比如:公共場合可以攜帶槍支但是不能漏出來,漏出來就犯法。你可以在自己家和家門前一米的範圍內使用槍支對抗暴力,你在家自己對著牆壁放搶沒人管你,但是假如你驚擾了鄰居,你也一樣是犯罪。 因為,一個公民無論何時面對比自己強大的政府,保護自己的最最保險和有效的方法就是擁有武器,這遠遠強於等待媒體幫助或者在強大的武力威脅下放棄自己的正當利益而向該死的政府妥協投降。

我們把政府具體化,它就相當於是中國的一個警察,一個武警或者甚至是一個脾氣暴躁的城管等等諸如此類的執法人員。當你手上有了一支槍面對手持武器而又超過合理執法範圍的執法人員,你至少已經具備了一個可以和他進行公平合理談判的籌碼與保證。當然了,我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這樣的:這支槍已經不是實際意義上的槍了,而是把個體權利這個抽象概念的形象化的表述。.這支槍是上天賜予你的權利,也就是千千萬萬個稱之為"你"的個體的權利;它是自然而然,理所當然的個體權利,只不過是通過了人間的法律條文加以強調而已,而且主要是針對一個非常強大的權利所進行的必要的強調,這個非常強大的權利就是政府。正是因為你手裡有了槍所以這個強調才不會再是茫然無助的吶喊,而是實實在在的保證。這個和美國"分權與制衡"的原則也是相一致的。也正是這種法制化的具體強調與保證才使得"分權與制衡原則"在美國不會落入假大虛空。

槍支的擁有與管理和一個國家人民的道德素質也有很大關係。槍在道德素質高的人和善良百姓手中是自衛武器,甚至成為個人的收藏品,而在惡徒與罪犯的手裡便會成為了殺人的凶器。美國鄉村與城市的許多人手裡都有槍,可是也許他/她一生中根本就沒有使用過。

美國政府是一個合法的民選政府,所以美國政府必須尊重民眾的選擇也不可能懼怕和拒絕美國民眾的民主選擇。至於說因為槍火貿易利益集團的利益所使是有一定的關係和合理性。但是這個絕對不是美國槍支管理政策的關鍵因素與決定因素。關於公民手中是否有槍這個問題:必須贊同美國政府的政策(包括槍支管理的政策)必須由那一個國家(州)的人民來決定,而不是政府把政策強加在人民頭上。這也是民主與獨裁的區別。也只有獨裁政府不會讓人民自主的去選擇或者懼怕人民去選擇是否可以擁有槍支。我們中國能擁有槍支和武器的人主要對象只可能是公檢法之類的執法人員和國家的暴力機器中的軍人,請問難道他們就不會犯罪,他們犯罪就少嗎?或許他們犯罪起來正是因為手中的槍械和特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所以在我看來美國弗吉尼亞工業大學槍擊事件只是發生於美國的又一個不幸的災難,我們不僅僅不能幸災樂禍的譴責美國的政治體制甚至是凶手本人,相反更應該深深的對包括凶手在內的死難者表示同情。美國政府做的就很人道,除了為死難者降半旗致哀而且還對凶手不僅不譴責相反也被當作遇難者一樣表示同情。鳳凰衛視國際時事節目主持人阮次山在做訪談節目的時候說出了一句大實話:「美國社會已很成熟,民眾會冷靜的去譴責殺人凶手的個人行為。」

至少我們中國現實中存在的很多社會問題其實遠遠要惡劣於也多於美國社會中的所存在的社會問題。比如同為校園事件的中國"馬家爵事件",試想一下,假如他不用錘子而是用槍,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呢?還有馬家爵之所以變態,是一天兩天嗎?中國的教育體制就沒有問題嗎?難道不是因為中國政府人為造成的貧富差距與城鄉差距這個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嗎?中國政府人為造成的這種貧富隔離與歧視還有城鄉隔離與歧視和美國政府法制所禁止但又現實存在的人種隔離與歧視有什麼本質區別?而且中國現實中很多的社會問題我們完全可以合理的歸咎於中國現行的社會體制以及現實的社會環境,我想假如一旦被抨擊起來,一定要比抨擊美國的自由民主體制更加的多,更加的具備說服力。(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幽情睿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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