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案件申請旁聽的風波

作者:呂耿松 發表:2007-07-1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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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中國民主黨人陳樹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將要開庭。為了爭取旁聽此案,陳樹慶的妻子和朋友連續三天到杭州市中級法院去申請,但受到法院方刁難,惹了一場風波。

今年六月四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根據該意見第15條的規定,公開審理的案件,我國公民可以持有效證件旁聽,法院應當妥善安排好旁聽工作。公開審判是憲法規定的一條原則,公民旁聽也是一項憲法權利。但實際上,中國法院以涉及國家秘密為藉口,剝奪了公民對所謂顛覆國家政權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其他一些案件的旁聽權、知情權。它們或直接把公民拒之門外,或設置一些障礙阻止公民旁聽。今年上半年對張建紅、嚴正學案件的審判,是直接把公民拒之門外,7月份對郭飛雄案件的審判,則是設置障礙阻止(真正想聽的)公民旁聽。

7月8日,我和幾個朋友在杭州見到了陳樹慶的辯護律師李建強。談起陳樹慶案子,我們說,在旁聽池建偉案件時,我們發現公訴人把我們也作為控方證人,並且把把我們的「證詞」都作了改動,變得對控方有利,這使我們有口難辯。我們擔心陳樹慶案件也會這樣(警方對我們都進行過刑事傳訊),想去旁聽。李律師說,今年6月份最高法院有個文件,根據這個文件精神,陳案也可以旁聽。當天晚上,我跟陳樹慶妻子張東紅取得聯繫,告訴她我們想去旁聽陳案。第二天上午,張東紅跟法官聯繫後對我說,法院同意陳案公開審理,可以旁聽。她讓我去跟杭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梁以東聯繫,電話是(0571)87393103。當天下午,我給梁以東打了十多次電話,但一次也沒有人接。7月10日上午,在旁聽朱虞夫案件前我打通了梁以東辦公室的電話,一個女法官說梁以東不在,她問我叫什麼名字,等會她轉告梁法官,我留下名字後就去旁聽朱案了,下午4點多,我和王榮清、鄒巍、劉進成、王富華五人到杭州市中級法院找梁以東要求旁聽陳樹慶案件的開庭,梁說正在開會,叫我們先回去,明天會給答覆。我們沒有回去,在大廳裡等。後來看到一個法官出來,把意思告訴他。該法官給梁打了電話,梁與我們通了電話。梁在電話中說,旁聽只有40個位置,已經定完了,只給陳樹慶的親屬留了兩個。我問他,為什麼會這樣?我們今天才得知消息,而且家屬已經跟你們聯繫過了,是你們說拿身份證來申請就可以了。今天離陳樹慶開庭還有一個星期,應該說我們的申請已經很提前了。梁以東解釋說,有個政法學校的學生要來旁聽,旁聽證全部給他們拿完了。我問他是不是故意設置障礙,他說不是的。這時王榮清接過電話,對梁以東說:我們對你們的做法很不滿意,明明說好了叫我們來申請,我們這麼大老遠趕來,你們又說沒有了,是不是刁難我們?梁以東又解釋說有政法學校的學生要來旁聽,座位定完了。王榮清說,那你們是不是可安排一個大法庭。既然政法學校的人要來聽,我們也來聽,大家一起受教育,那不是更好嗎?王榮清好說歹說,梁法官還是不同意。

10日晚上,我們把杭州市中級法院不同意我們旁聽的事告訴了張東紅,張東紅叫我們把身份證送到她家,明天她去申請。我們把身份證收攏後,讓徐光關到陳樹慶家,這時已經很晚了。11日早上,張東紅特意請假到中級法院去申請旁聽證。梁以東回答說,叫旁聽的人自己持身份征來申請。張東紅說,昨天他們已來過了,你們不同意。梁以東向他講起了政法學校學生要來旁聽了故事。張東紅說,那我們親屬讓出一個給陳樹慶的朋友好了,我們來一個人,但梁以東馬上搖頭說不行。就這樣,張東紅也無可奈何,只好將身份證交還給我們。

今天(13日)上午,王東海、王榮清、王富華、胡俊雄和鄒巍五人再次去杭州市中級法院找院長,要求旁聽。院長沒有出來,還是梁以東接待了他們。據王榮清說,今梁以東的態度很差,堅決不同意我們這些朋友去,說我們沒有資格。這句話說漏了嘴。既然某政法學校的學生有資格旁聽,為什麼我們就沒有資格旁聽?大家都不是陳樹慶的親屬,但都是中國公民,為什麼他們就有資格,而我們就沒有資格?這只能有一種解釋,即謂的政法學校旁聽是用來搪塞我們的,至少到當時為止並沒有這麼一回事。王榮清等堅持要見院長,但對方推說院長有事,要他們等。一直等到吃午飯,法官們吃飯去了,但沒有見到院長出來。這時江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人打電話給王榮清說,下午有事要找他。王榮清告訴國保大隊,下午會來的,但遲些時候來。下午,王榮清等人又去中級法院要求見院長,但院長仍沒見到,見到了法院紀檢主任陳炳有(電話0571-873933060)。陳炳有還是梁以東的那一套說法,但態度比梁要好多了。到此,我們這些要旁聽陳樹慶一案的希望徹底落空。據王永清說,他們曾就池建偉案件和嚴正學案件中我們的一些「證詞」被改動向杭州市中級法院的梁法官和陳主任提出過自己的顧慮,但對方要他們「儘管放心」。

後來王榮清告訴我,江干國保是為申請旁聽一事叫他去的。國保對他說,位子確實沒有了,勸他們不要到法院去上訪,否則會對審判陳樹慶不利。對方說:梁法官給你們一搞,情緒很不好,這對審理陳樹慶案件有影響,這話跟紀委主任說得差不多。後我把這事告訴李建強律師,李律師說,旁聽是公民的權利,國保不應該干涉,也沒有資格干涉。

来源:中國人權論壇 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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