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假還是包子假?── 海內外輿論反應

發表:2007-08-1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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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一篇 判刑一年*

首先看看新華社關於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訾北佳被判刑的報導。

新華網北京8月12日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2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紙箱餡包子」虛假新聞泡製者訾北佳涉嫌損害商品聲譽案。訾北佳因犯損害商品聲譽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新華社公布的犯罪事實是:現年28歲的訾北佳,2007年6月間通過查訪,在沒有發現有人製作、出售肉餡內摻紙的包子的情況下,為了謀取所謂的業績,化名胡月,冒充建築工地負責人,對製作早餐的陝西省來京人員衛全峰等四人謊稱需定購大量包子------要求衛全峰等人將浸泡後的紙箱板剁碎摻入肉餡,製作了20餘個「紙箱餡包子」。在節目後期製作中,訾北佳採用剪輯畫面、虛假配音等方法,編輯製作了虛假電視專題片《紙做的包子》。

根據新華社的報導:「訾北佳作為北京電視臺生活頻道《透明度》欄目的臨時人員,故意捏造事實,編製虛假新聞,並隱瞞事實真相,使虛假節目得以播出,造成惡劣影響。其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的行為,損害了特定食品行業商品的聲譽,情節嚴重,已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依法應予懲處。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中國法院根據的相關法律是《刑法》第221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即"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違犯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海內外輿論對中國法院這次速判速決提出不少疑問。

*動作何其快 被指政治化*

首先,這個案子引起關於法律政治化的討論。

中國問題觀察家昝愛宗在中文網際網路上發表一篇文章指出:「假包子事件,從7月8日事發,到8天後被抓,以及1個月後訾北佳被判刑,可謂效率很高。但是僅僅如此處理假新聞製造者,不從體制入手解決,恐怕並不能根治假新聞。「

昝愛宗認為,假包子事件,令人感到是政治化運作──這在法治國家恰恰是最不能容忍的。他呼籲應該「將新聞的歸於新聞,將政治的歸於政治,將司法的還給司法,將公民權利的還給公民權利」,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能根除假新聞繁衍和寄生的空間。

*速決重判是為誰?*

在中國,新聞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事實為路線服務的傳統,雖然經過幾代中國新聞有識之士的呼籲,在一黨專政的威權體制下,至今無法加以根除。這次對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的「速判速決「,中國政府的出發點,顯然不是擔心包子行業的商業信譽。

觀察家指出,訾北佳真正的罪名,是被所謂「境外一小撮反華勢力」利用,給妖魔化中國提供了炮彈,損害了中國共產黨「偉大、光榮、正確」的形象。

一些媒體分析人士認為,同樣是假新聞,同樣是新聞報導失實,同樣是記者擺佈、導演畫面,後期加工加料,如果是正面新聞,歌頌的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大好形勢,那麼失實再大也是小事;如果是負面新聞,給黨和國家抹了黑,失實再小也是大事。 

*新聞假還是包子假?*

而很多中國民眾寧可相信這條假新聞是真的,而不肯相信個體包子行業的商業信譽是信得過的。中國問題評論家陳破空在一篇文章中援引一些中國網民的跟帖說,就這起事件,他們寧願相信包子是假,而不相信新聞是假的;即便新聞有假,但包子更假。另有民眾表示,不管包子是假,還是新聞是假,反正,小商鋪賣的包子,以後盡量不吃。這表明,在假包子與假新聞之間,絕大多數民眾是有自己的判斷力的。

陳破空指出,如果真的要打擊假新聞,那就要從中直新聞機關開始打起。他指出, 「中共最高喉舌,諸如《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中央電視臺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才是始作俑者。篡改的史實、虛構的故事、塗抹的人物、刪節的畫面,大量地,長年累月地,在這類媒體上販賣。如果當真要杜絕假新聞,何不從這類喉舌下手?拘捕它們的編導,關閉它們的欄目,宣布它們是"假新聞"的最大製造者。如此,上行下效,上下整肅,假新聞無從生根,假冒偽劣產品更無從遁形。國外的"中國威脅論",豈非"不攻自破"?

中國問題觀察家劉洪波也注意到中國的新聞公信力一直存在巨大的危機。劉洪波舉了兩個例子,說明中國官方媒體公信力在民眾心目中下降到何等地步。中國民間有一種說法,官方媒體刊登的東西,"除了日期是真的,什麼都是假的"。1976年四五運動後有人給人民日報寄了一封人民來信,信封上寫著:"人民日報社戈培爾總編收 ",表達了人們對官方新聞虛假的無奈與憤怒。

*美國保護記者 誹謗罪名難成*

新聞造假和報導失實,中國和美國都有。但是不同的是美國新聞工作者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在受到誹謗案的指控時,美國法官會把媒體工作者報導失實,放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框架下審視,考慮到媒體作為第四權力機構在保護公眾利益方面的社會功能。美國新聞史上的一些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控訴媒體誹謗案件中,美國法官很少對報社或記者編輯作出誹謗罪成立的判決。

*案例對照*

這次中國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訾北佳製作的紙箱假包子新聞,和1980年華盛頓郵報記者採寫的一篇關於青少年吸毒問題的調查性報導失實有很多相似之處。華盛頓郵報的假新聞案例,也是在美國新聞學院或新聞研究著作中學者們經常提到的一個案例。

首先,這兩個假新聞的記者年齡相彷,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訾北佳今年28歲,而1980年在華盛頓郵報撰寫調查性報導《吉米的遭遇》的華盛頓郵報女記者珍尼特.庫克當年 27歲。

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訾北佳和華盛頓郵報女記者珍尼特.庫克在假新聞上栽跟頭的動機也類似,都是為了搶新聞,求業績。

訾北佳在接到北京民眾說有不法商販出售紙包子的報料,立刻率領攝製組赴現場採訪。但是在連續數天捉不到真實畫面的情況下,採取模擬畫面的方式製造了這條假新聞。

而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女記者珍尼特.庫克知道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地區有很多青少年吸毒。庫克為了「搶新聞」,與其他記者「競爭」,就編了一個關於吉米的故事:八歲的黑人男孩子吉米,和單親媽媽一起住在貧民窟。母親的男朋友給他注射了海洛因,因而染上了毒癮。庫克的報導非常精彩感人,並因此獲得了美國普利策新聞獎。

中國紙包子新聞和小傑米吸毒的新聞,都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震動。中國北京出動大量執法人員,調查記者如何造假。而美國華盛頓警方則要求報社提供吉米的真實地址,以便調查。幾百名警察和便衣在報社提供的地區偵查了三個星期,沒有發現這個叫吉米的八歲吸毒小孩。華盛頓郵報記者珍尼特.庫克最後發表聲明承認「《吉米的遭遇》這篇報導基本上是杜撰的」。

中、美新聞界都出現過假新聞,然而不同的是記者的命運。

*庫克失去工作和獎金未失去自由*

儘管華盛頓郵報記者珍尼特.庫克造假新聞的動機是為了打擊青少年吸毒現象,然而,她褻瀆了西方新聞界最神聖的「新聞真實性」原則,只有把離開新聞界作為她唯一的出路。

珍尼特.庫克在辭職聲明中說:「我從來沒有遇見或訪問過一個有海洛因毒癮的八歲孩子。1980年9月28日《華盛頓郵報》刊登的文章是一次使我深感遺憾的嚴重歪曲。我向我的報紙道歉,向我所從事的職業,向普利策獎委員會和追求真理的人們道歉。面對真理,我今天已提出我的辭呈。」

珍妮特.庫克所受到的懲罰,除了辭職之外,還有退回普利策新聞獎的獎金。這也是普利策獎有史以來唯一的一次把獎金退回的事件。

而中國的記者訾北佳就沒有這麼幸運了。由於訾北佳的這條假包子新聞出籠的政治時機不好,因此不但被逮捕法辦,還被判處了一年徒刑,罰款壹千元。

*誰處罰?用刑法?*

一些媒體專家指出,記者報導新聞失實的現象,中外媒體都有。它屬於新聞道德討論的範疇,應該由新聞機構自己進行行政處罰,而不應通過國家司法機關進行司法審判。

中國媒體《財經》援引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主任展江的話,也認為對於傳播不實信息的公民和媒體從業者通常不宜採取刑事手段。因為公民有其憲法權利和其他民事權利,而媒體從業者造假的結果,是在業界和社會上身敗名裂,懲罰已經相當嚴厲。因為媒體公信力被濫用,要從系統中查找原因。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這次判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訾北佳的罪名也值得商榷。中國媒體援引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浩的話說,有意見認為《刑法》中對訾的行為沒有適格條款。這個案件的爭議性很大。如果以行政處罰代替對訾北佳的刑事追究,可能更合理。

*網壇非議聲*

一位網友在中文網際網路論壇上發表意見說,這次判記者所引用的「刑法221條,損害商品聲譽罪,聽上去很怪。好像中國商品聲譽了得,那麼好的商品的聲譽被損害了,就像過去的貞女被摸了一下,......搞得像真的似的。要說損害商品聲譽,恐怕最受損害的是北京電視臺這個商品的信譽了。」

北京律師李和平提出疑慮說:「如果說是侵犯商業信譽的話,肯定要有個受害人。那這裡面的受害人是誰呢?包子在中國是個通用食品。那麼他侵害的是哪個牌子的包子呢?」

還有一位網友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意見說:「我的感覺是,這類假新聞,電視臺道歉一般就行了,造假記者由電視臺處分即可。至於社會影響,誰受害由誰起訴追究。要是追究假新聞判刑的話,中國電視臺得判多少人,得判多少年才行。那些宣傳政績的電視新聞哪個是真的?」

中國採取法辦記者的方式打擊假新聞,捍衛新聞真實性原則,被國際人權組織認為是中國政治干涉司法的又一個案例。

中國新聞媒體的假新聞這麼多,有償新聞這麼多,新聞界的各種歪風邪氣甚囂塵上,從來沒有看到中國政府這樣認真,這次為什麼給朝陽區的個體包子鋪商業名譽受到損失維權呢?其中原因何在呢?

*背景和幕後*

讓我們看看旅美著名學者何清漣女士的分析。何清漣女士認為,主要原因是紙包子新聞來得不是時候。何清漣說:

「目前‘中國製造’正在國際社會飽受圍剿,美、日、歐盟國家等不斷要求本國商家從市場召回各類中國製造。各種退貨要求與指責,令近些年來一直陶醉於中國經濟神話當中的中共政府感到極大的壓力。」

何清漣說:可以說,在近幾個月有關中國製造的各種壞消息當中,北京紙板餡包子算是讓中共政府丟臉丟到家了,它既非質檢不嚴格出現的食品質量問題,也非個別商販一時一地的無良行為,而是存在了10年之久的行業不傳之秘。這至少證明了兩點:一是北京當局的正當管制能力已經糟到不能再糟,連天子腳下的幾畝地都沒看住(對異議人士的管制則當別論);二是被中共一向自詡為「勤勞善良樸實」的社會底層之墮落已經沒有任何底線。2008年北京奧運會已進入倒計時,一個上層極度腐敗、底層墮落毫無底線的國家,又如何能在一年內迅速修復國際形象?

由於中共大規模封鎖網際網路,中國官方媒體報喜不報憂,何清漣認為,「北京電視臺絕對沒有要與政府過不去的念頭,要怪只怪北京當局信息管制太過嚴苛,即使連媒體人都對國際社會動態不甚了了,不知自己的政府目前正處於艱難時期,因此用這該死的紙板餡包子為黨和政府添了麻煩,讓國際「反華勢力」好好利用了一回。」

這才是北京電視臺特約記者被判刑的真正原因。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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