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聚會被勞教 罪名類同法輪功

發表:2007-10-09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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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衝擊家庭教會活動,對九名來自各地的家庭教會領袖判處勞動教養,過程中更對病人實施虐打。

據總部設在美國德州的基督教團體對華援助協會消息,今年七月中在湖北恩施州家庭教會聚會時被捕後失去下落的9名來自湖北、安徽、河南和山西的基督徒,家屬近日收到消息,九人全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處以一年或一年半的勞教。其中兩名婦女李梅和秦道敏分別因重病以及家有幼兒暫時獲釋,在押的仍有4 男3女,楊思團、杜東亮、馬超、王彩章、秦道芳、胡榮和任現學。

來自安徽家庭教會,因病獲釋的李梅星期一告訴記者:「說我們傳邪教,我們要請律師他不給,我們就給自己辯護。那個什麼聆訊,就是走形式,他也不管你有理還是他有理,就給你判了,然後讓我們簽了字。」

記者當天致電三名女教徒被關押的武漢市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電話,工作人員承認秦道芳等人被關押,當被問到相關罪名和罪行時她則稱不便透露。

七月十五號當九人在秦道敏家聚會時,遭警察抓捕。而秦道敏並非信徒的父親秦宏軍遭警察毆打後被判十天行政拘留,他星期一告訴記者當時的情況:「當時就是聚會、禱告、唱歌,都是普通的形式。我沒有參與,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抓人,我是出於公道勸他們不要違法,他們把我揪到溝裡,就打我。 」

李梅在被羈押期間血崩,看守人員在她大量流血不止兩週後才送院,一直用手銬將她扣在病床架上,其後在未痊癒時就強令出院,更實施虐打。羈押近一個月後放她回鄉看病,最終因延誤治療,被迫切除子宮。李梅說:「我一直要求去醫院,看守所那個女醫生還一直說我沒事,直至三十號,我快不行了才送院。。我現在想起來都很難過。三十一號和四號作了兩個手術,警察六號就接我出院讓我簽字同意,我說醫生讓我再住院治療我就不簽。他們就上來打我。還說我把看守的兩個女警弄病了,我辯解說我一直被銬在病床上,去廁所也不自由、水也不給喝,怎麼是我把她們弄病了呢?」

據瞭解這次九名家庭教會領袖的旅行佈道小組從七月十一日起到達湖北恩施少數民族地區,活動包括到烈士紀念碑和電視塔集體唱歌、禱告及舉行簡單宗教儀式表達信仰;走訪農戶家傳教以及到福利院用表演的形式向60多名老人講道。對華援助協會的新聞稿批評湖北當局將福音派教會的正當行為視為邪教活動。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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