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於長武被拘前受訪:罷官分地求公道

作者:張敏 發表:2007-12-17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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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崗村罷免村官平分失地 *

11 月底、12月初,黑龍江省富錦市長安鎮東南崗村村民依照現行《村民組織法》規定程序,罷免了本村村官,選出八位村民代表,將該村被侵佔的 996公頃土地在全體村民中平均分配。

* 村民代表於長武受訪自介,簡介事件背景 *

這次行動的領頭人、八位村民代表之一於長武先生12月 10日、11 日兩天接受了我的專訪。

他先介紹自己:"我今年五十二歲,是黑龍江省富錦市長安鎮東南崗村村民,1976 年入伍,當了四年兵。"

問:"您當兵然後回到村子以來,有沒有擔任過村裡的行政職務?"

答:"沒有,我就是一個農民,就是個種地的。我告狀維權維了十三年,我代表我們村屯九百多口人上訪十三年,從1995 年開始告。

1995 年以'參與國家項目'為名,把我們土地給收去,在我們這村屯收去996公頃土地,給我們的補償只有十八萬九(千元)。把這土地收去之後,又給別屯、別的鄉鎮頭林鎮興林村和九隊這兩個村屯種。

先就是我挺身而出,後來這九百多口人知道這土地是怎麼收去的,他們也支持我,選出代表,推薦我代表這個村屯上訪。

十三年沒有得到什麼結果。我們就按照《村民組織法》罷免村官,五分之一人就可以(動議)罷免,我們開了村民大會,全村民主選舉代表,罷免村官分土地,保護我們的集體資產。"

。。。。。。

* 胡佳:於長武12日被抓、家被搜查,合作者王桂林避走 *

對於長武先生的這次採訪錄音還沒來得及播出,12月 12日就傳來他被拘捕的消息。

一直關注富錦市農民土地維權的在北京的維權人士胡佳先生12月 14日晚上說:"於長武在 12月12 日中午11點多,被富錦的國保人員扣押,後來他倒是通知了他的現在還不是妻子的。。。按當地的話講叫'對象'吧,告訴她,他沒辦法來北京了,被扣留了。

到下午五點多,已經天黑,警方對於長武在東南崗村裡的家進行了抄家搜查。警方是拿著正式的《搜查證》來的,《搜查證》上的理由,據於長武的家人講,跟他屢次上訪維權有關係。他們抄走了於長武維權中的那些資料、證據等東西。

在這個情況下,與於長武合作的(農民維權代表)王桂林也得到了於長武被扣留的消息,同時富錦官方。。。其中農委,與土地相關的官員曾經也打電話問王桂林在哪裡,地方派出所的人也曾經去他家裡看。

王桂林很機敏,感覺到形勢非常緊張,就離開了家。現在他尚處於躲避當局追捕的狀態,至少從今天我獲得的消息,他還沒有被捕,他有可能會離開富錦。這個消息都是有具體來源的。"

* 王桂林家人證實於長武被拘,與王桂林聯絡中斷 *


12 月12日晚上,農民維權代表王桂林家的電話還能夠打通。王桂林的太太證實了於長武被抓和王桂林與家中聯絡中斷。

問:"您知道於長武的消息嗎?"

答:"我聽別人叨咕在國保大隊呢。"

問:"於長武是什麼時候被國保大隊帶走的?"

答:"今天。"

問:"王桂林先生出去他說什麼時候回來?"

答:"今天不回來。"

問:"他的電話為什麼沒有開機?"

答:"嗯哪(方言:'是'),我也找不找他呀。"

問:"平常您打電話能聯絡到他嗎?"

答:"能啊。"

問:"那您覺得有問題嗎?"

答:"只要是不在家抓他,他就沒事兒。"
* 胡佳:於長武13日被以"涉嫌破壞生產經濟罪"刑拘 *

胡佳先生得到更詳細的有關情況報告。

他說:"12月 13日下午,我們又從於長武的家人那裡獲得信息,於長武的兒子已經收到官方給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破壞生產經濟'"。

胡佳認為:"這個罪名很奇怪,我們以前聞所未聞。我和當地村民進行交流,村民中因為長期在法律方面已經所謂'久病成醫',在跟官方維權過程中瞭解很多,連他們都講,說《刑法》中沒有這項罪名。

胡佳先生表示:"也不知道這些官方的人是把老百姓當法盲,還是官方本身就是法盲。或者是這些黨政官員認為權力就是法律,他們可以隨意創造罪名給老百姓安上。

當地村民長時間維權,所以對公安局、看守所並不陌生。今天有位於長武的朋友,一位先生,他對這個事情很瞭解,說這個看守所給在裡面關押的人一天只吃一頓。這個肯定不合法,其實也是酷刑的一種。飢餓、不讓睡覺,都是酷刑的一種。

* 胡佳:東南崗村兩百多名村民按手印,要求釋放於長武 *

胡佳先生也瞭解到村民於長武先生被刑事拘留後東南崗村村民作出的一些反應。

胡佳說:"今天(14日)有許多於長武帶領分地的村民。。。儘管他們也處於壓力恐懼之中,但是大家還是在一起商討對策。分到土地的村民有些人明確表態,說等到來年開春的時候,還會繼續下種。

另外許多和於長武一起分地的老百姓感覺到於長武現在是為大家所蒙難,不能讓他一個人這樣承受壓力,所以大家就按手印,今天有兩百多名村民按了手印。他們把這個案件的簡單背景加上老百姓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於長武的這個信,準備了七份,我聽說是給富錦市委書記、市長、公安局、法院還有當地抓於長武的派出所,馬上就要遞交上去。"

* 胡佳:村民希望外界關注,讓高層知道,糾正富錦錯誤 *

胡佳瞭解到:"現在於長武的家人。。。兒女年紀都比較輕,幸好村裡還有人、還有村外支持於長武的人在一起商討這些情況。當地村民想在富錦請一個律師,哪怕先去富錦市公安局看守所看看於長武,瞭解他的現狀。

當地村民和我之間保持著一定的溝通,他們也表達了希望外界關注的願望,無論從司法方面還是對外宣傳方面。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一個權力當道、權力大於法律的國家,這些情況如何讓中國政府高官知曉,來糾正富錦的錯誤。

昨天我看到國土資源部,包括前幾天溫家寶總理說要嚴肅查處佔用土地的這種案件,要清退(土地)給農民。我覺得在這個時候,富錦抓人完全是一種'頂風'作案的性質。

地方當局無理、無法無天壓制那些依法維權的農民,突顯了在中國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而法在被當權者隨意使用,來加之於老百姓罪名。它只起到這樣一種作用。"

* 於長武細說罷村官分失地原委 *

十三年告狀無結果──

農民維權代表於長武先生現在被關押在富錦市看守所。

就在他被拘捕前兩天,接受我的採訪。詳細講了這次村民罷免村官、平分耕地的原委。

於長武說:"現在農民都沒有錢,經濟挺困難的。我當過兵,我從親屬、戰友手裡借了點錢,代表我們這個村屯九百多口人上訪。告狀維權十三年,讓我們市政府把我們996 公頃土地返還給我們。市委、市政府根本就不答應這個條件,我們十三年當中也沒有得著什麼結果。"

問:"您告狀一直告到什麼地方呢?"

答:"黑龍江(省裡)我也去過,北京我也去過,但是始終沒得著解決,沒得著各部門正確答覆。到省裡,省土地廳給個答覆,富錦市頂著不辦,不作為,沒得著什麼結果。

按《村民組織法》罷免村官後分失地,遭恐嚇──

最後我們想出按照我們國家的《村民組織法》罷免村官,我們有文件,總理溫家寶講話。我們就按這個開始罷免,罷免的過程中受到我們長安鎮政府的恐嚇。

罷免在11月 28日開始,我們開了村民大會,發動全村民主選舉代表,罷免村官分土地,保護我們的集體資產──這 996公頃土地。民主選舉我們八個代表。選完之後,全體簽字、按的押,都是同意要這些地,也同意選我們這八個代表把我們這 996公頃土地給老百姓分下去,每家每戶每人都有。"

八位當選代表都是種地者 ──

問:"我能請問您是什麼文化程度嗎?"

答:"我是小學文化程度。"

問:"你們選出的八位代表大概都是什麼樣情況?是一直在耕種的農民嗎?"

答:"都是地地道道的種地者。"

問:"有外出打工的嗎?"

答:"沒有。"

因被阻撓,村民於寒冬室外抓鬮──

問:"罷免了原來的村官,選出新的村官村長了嗎?"

答:"現在我們不敢選村長,選出村長他也不敢領著分地。我們選出八個代表,有權說話,來保護我們這個集體資產。成功之後,再選村長。

11 月29日、 30日下去打地(丈量土地),我們12 月1日開始'抓鬮'。

抓鬮過程中,我們鄉政府派人,不讓我們在村委會抓,讓我們看村委會的老頭把門鎖上,不讓給我們開門。在寒冷的冬天,我們就在外面抓的鬮。

抓完鬮之後,2月 3日,我們開始正式分地。"

* 分地第一天,胡佳與現場村民通話*

胡佳先生提供了在村民分地的第一天,12月 3日,他與在分地現場的於長武和另一位村民通電話的錄音(播出經剪輯)──

於長武回顧征地項目取消,失地劃給別村──

胡佳:"你們現在情況如何?"

於長武:"我們現在罷免村官分地,一會兒九點準時分地。我們是公平合理處理的。市政府跟鄉政府根本是兩手空空,我們讓他們拿出什麼批文、批示,啥也沒有,我們啥證據都有。"

胡佳:"我知道以前他是說跟韓國人要開發這塊地方。。。"

於長武:"打著南韓的旗號,把我們地收上去的。不是有南韓收地這個項目嗎?現在在我手裡就有(這個文件),但沒有(包括)我們這土地,他就硬劃過去的。"

胡佳:"噢,以前其實就是按他們的徵收方法,其實也只是到你們這個鄉的邊界,而不應該把你們這996 公頃土地分進去?"

於長武:"對對。"

胡佳:"那個項目後來等於就取消了?"

於長武:"就黃了(方言:沒弄成),不了了之了。"

於長武:省長講話讓還地給農民,富錦市頂著不辦──

胡佳:"土地一直沒有還給大家?"

於長武:"都沒還給大家,沒還給我們老百姓。田鳳山省長讓處理給老百姓分下去土地,田鳳山現在犯錯誤了,他這個講話還有。他們富錦就是頂著不辦。"

胡佳:"那也就是說,沒有把這個地分配給老百姓是富錦市的責任?"

於長武:"對,富錦市委的責任。要用這些地賣錢,往他自己腰包揣,或者我們老百姓告狀,他拿這個錢往上送禮。"

於長武:村民失地,生活不夠溫飽──

於長武:"十三年了,現在我們東南崗老百姓根本就是取暖、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現在有的人家連煤都買不起,孩子有上不起學的。"

胡佳:"你們現在室外氣溫多少度?"

於長武:"十二度、或十度、八度不一樣。"

胡佳:"零下的是吧。"

於長武:"對。零下的。有些人家煤都買不起,燒苞米瓤子取暖。我們的土地被無償劃走,富錦市委硬劃走的。"

胡佳:"這十三年中村民每一戶平均還能剩下多少土地呢?"

於長武:"剩八畝來地,根本不夠溫飽生活。"

村民:我們這回一定要進行到底──

胡佳:"你們已經開始分地了吧?"

於長武:"正在分。"

胡佳:"第一塊地分給了誰?"

於長武:"第一塊地分給了周臣。都可高興了。"

胡佳先生採訪了另一位在現場的村民。

胡佳:"您的地已經分了嗎?"

農民:"正在分哪。現在我們分了能有十來多家,還往下繼續分。"

胡佳:"平均到每一口人的話能分多少?"

農民:"能分八畝地。"

胡佳:"現在政府部門的人還沒有過來干預?"

農民:"現在還沒來人呢。昨天下午通告我們,由我們大隊書記下去通知,說今天來抓一批人,心裏就有點害怕。有沒敢來的,但是陸陸續續還有來的,我們這回一直要進行到底了。"

胡佳:"現在在現場有多少村民?"

農民:"分完了的就回去,還有陸續往這來的,二、三十個吧,不需要來那麼多人。"

胡佳:"分了地以後大家怎麼來表明那是自己的地呢?"

農民:"各有各的記號,自己作的記號。"

* 於長武:受到恐嚇,有的村民和代表害怕,分地繼續進行 *

於長武先生12月 10日、11 日接受我採訪的時候談平分耕地的經過,其中談到一些細節。

他說:"12月 1日開始抓的鬮,在抓鬮過程中受到我們長安鎮的恐嚇,給我們下了個通告,就是不讓,說明東南崗村這塊地已經劃給頭林鎮興林村和九隊這兩個村莊了,而且還給了十八萬九(千元)。下的通告第一條這麼說的,這說明這塊地是我們的。而且還恐嚇我們,又說晚上要抓人了。。。攪亂民心,不讓把我們的事情搞下去,搞成。

有的代表不辭而退,害怕了,怕抓去。但是我們村民和我們幾個代表繼續進行。到12 月6日,一看沒人來抓。。。有些老百姓不害怕了,有的代表也不害怕了。今天( 11日)進行到第九天。

因為這期間有結婚的,間斷了兩天,要不10日就分完了,現在可能還得三、四天全部分完。

這土地996公頃是我們鄉政府打下的數字,是轉圈打的,裡邊有誤差,有壕溝啦、磨牛(牛拉犁轉彎)地啦,水面啦,都給算成耕地了。所以我們怕分'冒了'(每人分多最後不夠分),先按八畝往下分,分完剩餘土地,再分一茬。"

* 於長武:討公道,分的是承包田,未提私有化 *

問:"你們這次分土地,外出打工的人也有一份嗎?"

答:"也有。他們有些親屬經過電話聯絡'同不同意罷免村官?分土地你同意不同意要啊?'親屬和外頭打工的都聯繫上了,都同意。"

問:"現在有什麼擔心沒有?"

答:"現在土地老百姓已經拿到手了,挺高興,現在已經是成功了。老百姓最不放心的是來年種地的時候能不能來人阻擋,或者打壓,或者抓人。"

問:"現在你們分的土地,是確定它的所有權,還是使用權,還是承包田?"

答:"從我們來講,是承包田。"

問:"你們整個過程口號沒有提到私有化?"

答:"沒有,不是我的本意。現在就是我們集體的土地"

問:"你們現在要爭取的是使用權,還是耕作權,你們是怎麼講的?"

答:"這些土地本來就是我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是我們的。興林村也承認是我們東南崗村土地。這是原有的我們的耕地,我們的歷史地。當中有我們的承包地、撂荒地、荒原,總共996 公頃,所有權本來就是我們的,富錦市政府非法強行劃走的。他們以為他們嘴大,有權、有錢,有勢,拿我們農民好像就是不在乎似的,說'你們能告到哪兒?哪兒還不是聽我們往上匯報的嗎?'。

當前這個社會是金錢社會,或者官官相護。國家要求解決民生問題,但是到富錦這個地方,他就不在乎你民生。是農民都知道,'信訪辦'哪天都掉不下(方言:不少於)幾十人,就是找(方言:要求還回)這個土地的。我們作為一個農民,只是想能討個公道,但是討不來公道,他不給你公道。"

* 於長武:太太上火病逝,家人擔心我再被抓 *


問:"您家裡是什麼情況,對您作代表參與做這樣一件事,家人態度怎麼樣?"

答:"我太太已經去世了。她也是因為我告這個狀,上火得的病。再就是上訪沒少花錢,原先把這個土地收回去,也上火,一股火得的病死去的。

我兒女他們跟農民是一樣支持我,不反對,擔心的是我被抓。

我被抓過一次(今年七月,因土地維權),我根本就沒罪,沒犯錯誤。公安局讓國保給我們抓去,送到佳木斯,關了二十七天。"

問:"他們有沒有出示什麼法律文書?"

答:"啥也沒有。到了二十七天,給我們放出來之後,還給我和王桂林來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票上寫著'無罪'。無罪,還給我們關了二十七天!無罪,為什麼還給我們取保候審?這個事情早晚我們要向公安局或者政府討個公道。

他們(家人)現在仍然擔心我被抓。"

* 第二天,於長武先生被抓 *

第二天,12月 12日,於長武先生被抓。13 日,他的家人接到警方《刑事拘留通知書》,涉嫌罪名是"破壞生產經濟罪"。胡佳先生說,熟悉法律的朋友在現行中國刑法上沒有找到這個罪名。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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