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唐網路發帖「侮辱」縣委書記事件調查

發表:2007-12-21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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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07年1月1日,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因為之前在網上發帖稱"沒錢
了,還搞什麼建設"被指侮辱縣委書記孫蘭雨,被送進高唐縣看守所,同時被關的還有王子
峰、扈東臣,他們被當地電視臺報導為「重大網路刑事犯罪團夥」。

  快要35歲的扈東臣沒事總是盯著一張《拘留通知書》發呆,不是因為這張通知書記錄
了自己一段難忘的經歷,而是這張通知書籤發的日期——2007年1月1日,是自己34歲的生
日。

  同樣一張通知書,對於47歲的董偉而言,意味著自己的2007年從開端就不同尋常——
快一年了,他一直為自己的命運奔走,希望能夠早日得到公道一些的「說法」。

  他們都工作、生活在魯西北平原的一個縣城,名叫高唐。

  高唐,中國書畫藝術之鄉,書畫大師李苦禪的故鄉。這個位於山東省西北部、人口4
7萬的全省改革試點縣,近年來提出了建成「全國經濟百強縣」的口號,一些目標的設定
,比如,要在「山東西部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要成為「區域性中心城市」等等,刺激
、激勵著一些高唐縣的決策者,也關係到普通百姓的生活。據稱,高唐縣名列山東省「縣
市競爭力十強」第六位,2007年,預計實現生產總值147億元。新建的多個城市廣場,場
景浩大,新修的水面壯闊的湖泊,景色宜人。被高唐縣有關官員稱為「城市規劃上水平,
城市形象顯特色」。然而,出於對民生問題和公共事務的關心,不斷有人在網上發表對當
地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些看法,這些並非歌功頌德的言論觸怒了當地的某些領導。2007年初
,隨著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等人因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帖子被刑事拘留。董偉
,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王子峰,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扈東臣,高唐縣一中體育教
師。他們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誹謗」現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

  由於種種原因,這一事件從發生至今,一直沒有公開,不為外界所知。為此,本報記
者趕往山東省高唐縣進行了調查。

發帖之後

「我沒有受過任何處分,也無任何生活污點。」在經歷了被拘留、逮捕之後,有著3
1年機關工作經歷的董偉,依然強調著這些事關自己聲譽和清白的履歷。甚至在反映情況
的申訴書和拘留通知書、釋放證明書等資料之外,總不忘出示一張「全省地名工作先進個
人」榮譽證書。

董偉,男,47歲,1976年參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高唐縣民政局地名
辦主任,副科級幹部。

據他回憶,2006年12月20日左右,他與幾位老同學聚餐,喝了點酒,於當天22時30分
左右回到家裡。接著,他用臥室裡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裡的帖子,有
一條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為經濟領頭羊」。此時,董偉想到的是地方財政吃緊
,他的「醫療保障卡」裡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了。一時興起,他跟了兩條留言
,一條是「孫爛魚更黑啊」,一條是「居家過日子都要量入為出,沒錢了,還搞什麼建設
」。

高唐縣委書記名叫孫蘭雨。至今,董偉依然認為,自己發帖子只是表達對地方建設、
地方領導的個人觀點,並無出格之處。

2006年12月31日16時30分,董偉正在高唐縣民政局三樓自己的辦公室裡,兩名警察突
然出現在他面前。警察問他一些諸如「你是董偉嗎」、「你家裡有沒有電話」、「你上網
嗎」等問題。隨後,表示「你跟我們到局裡去一趟,有個事情需要調查落實」。

就這樣,董偉上了警車,被拉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在這裡,他被繼續追問「
有沒有在網上說過什麼不負責任的話」。

此時,董偉早已將自己上網跟帖的事情忘了。經過警察提醒「內容涉及縣裡的領導」
,他才恍然大悟,態度誠懇,主動承認「有這種情況」。

隨後,他被縣公安局留置,21時左右,一名年輕警察問他:「餓不餓,要不要買東西
吃?」董偉心裏格登一下,這意味著當天可能不能回家,他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就
說:「我不餓,就是煙不夠,你去給我買盒煙吧。」旁邊一名警察聽後,從屋裡拿了盒煙
給他。

2007年新年鐘聲即將敲響的時刻,他和另外兩個年輕人被集中在一起。當時,他們互
相並不認識,後來知道,另外兩人分別是醫生王子峰、教師扈東臣。

扈東臣回憶,自己根本沒有在網上發帖,是警方根據電話網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學,
由於是公家的電腦,究竟是誰發的帖?說不清。而警方認定是他發的,隨即把他帶到縣公
安局刑偵一中隊。但他堅持說自己沒有發帖子,「態度不老實」,被用手銬銬在了椅子上
。3個人默默無語,被關了一夜,他們誰也沒有料到,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第二天是2007年元旦。上午,董偉問一名警察:「我們這事很簡單,沒什麼事,就讓
我們回去吧。」得到的答覆是:「等著,領導要聽匯報,等領導定完再說。」

王子峰也對「等著,領導要聽匯報」的答覆記憶深刻。

此時,董偉的妻子方文菊聞訊趕來,給他送來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和衣服。由於身患糖
尿病,董偉離不開藥物。面對妻子困惑、痛苦的表情,董偉說:「我沒什麼事,就在網上
寫了‘孫爛魚更黑啊’6個字,放心吧。」

事件升級

2007年1月1日16時,他們3人被送進了高唐縣看守所。當時,董偉感到「腦子有點蒙
」,「轉不過彎來」。在刑事拘留手續上簽字的時候,他感到旁邊還有人扛著攝像機在攝
像。

一份交給家屬和單位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高唐縣公安局「於2007年1月1日16時將
涉嫌侮辱罪的董偉刑事拘留,羈押在高唐縣看守所。」

幾天後,在高唐縣看守所裡,董偉、王子峰、扈東臣被安排收看電視,在高唐電視臺
「警方在線」節目中,他們看到了自己戴著手銬走進看守所、在拘留手續上簽字、被審訊
的畫面。為此,縣公安局副局長還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解說詞裡,他們的名字變成了董某
、王某、扈某,並說破獲了「攻擊縣委、縣政府」的「重大網路刑事犯罪團夥」。由於沒
有任何遮蓋處理,他們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個高唐縣廣為流傳。

此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高唐電視臺播出這些內容。

在看守所裡,他們還看到了高唐縣公安局以「案情複雜」為由作出的「延長拘留」的
決定。形勢變得越來越微妙。1月14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
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不准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檢察院,檢察院作出了對
3人批准逮捕的決定。

此時,方文菊從聊城請來了律師,但律師到當地後,沒有被准許會見正在羈押中的董
偉。

此時,家屬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方文菊交納了1.5萬元律師費。

出乎意料的是,1月21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撤銷對董偉的逮捕。同一天
,高唐縣看守所發出《釋放證明書》,對董偉予以釋放。

走出看守所之後,家人把董偉領到了浴池,讓他洗個澡。面對痛哭流涕的妻子,董偉
說:「哭什麼,就當我(進看守所)體驗生活去了。」

1月31日,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和「發現不應當追究其刑事
責任」為由,分別宣布對董偉、王子峰、扈東臣的案子予以撤銷。

3月5日,董偉向高唐縣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該局賠償自己拘留期間聘請律師而損失
的5000元錢(被釋放後,原來交納的1.5萬元律師費被當事律師退回1萬元)。並希望高
唐縣公安局以「相同方式」在縣電視臺對自己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高唐縣公安局接
到了申請,但一直沒有回音。

2007年6月19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發出《刑事賠償決定書》,以該院「違法侵犯人
身權」為由,決定賠償董偉人民幣1756.86元。王子峰、扈東臣也得到了數目大致相同的
賠償。

沉默,還是發聲?

2007年12月18日,記者在高唐縣人民醫院找到王子峰時,他正在病房進行查房。王子
峰,37歲,畢業於濟寧醫學院,從醫14年,現為高唐縣醫院血栓中心主治醫師。

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裡,想到在醫院聽到有病人抱怨
,說工資、醫保費用都沒有按時發放,就發帖子說:「高唐這麼好,怎麼搞得工資都發不
出來?」還不指名地罵了縣委書記一句髒話。「就是藉著酒勁兒發句牢騷。」王子峰事後
這樣認為。

當他從家裡被帶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後,他也被追問「在網上發過什麼言論」
這樣的問題,不同的是,他不斷被追問「為什麼攻擊領導,誰指使你幹的」等問題。

被釋放時,是單位一把手簽字擔保,王子峰表現出猶豫、矛盾的神情。為了不給單位
帶來麻煩,他選擇了沉默,沒有主動向外界反映自己被羈押21天的情況。面對記者,他小
聲說,還是希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恢復名譽」。

在高唐縣一中,記者找到扈東臣時,他還堅持說網上的帖子不是自己發的。對電視臺
播出他戴上手銬走進看守所等鏡頭,他至今感到難以面對自己7歲多的孩子,覺得「難以
解釋」。「我需要平靜地生活,校長也對我很好,我認了。」他淡淡地說。

3人中,只有董偉還在為此事奔走。被釋放後,在家裡休息了一週,他就開始向聊城
市紀檢委、檢察院和山東省紀檢委、檢察院反映問題,至今沒有結果。甚至,向上級寄送
材料,他和家人都心有餘悸,不敢在高唐縣寄出,而是選擇到附近的縣市寄出,大多石沉
大海。

董偉、王子峰表示,即使他們真的「侮辱」了縣委書記,也應該是民事糾紛、自訴案
件,就是縣委書記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他們,而不應該動用刑事警察、網路警察,甚至由
檢察官出面,進而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拘留、逮捕等方式來追究刑事責任。

方文菊的理解比較簡單,看到丈夫被拘留、逮捕,她曾大哭一場,悲傷中,她曾想,
也許領導「在氣頭上」,自己代表丈夫「賠禮道歉」,「磕頭還不行嗎?」

被釋放後,董偉還是經常上「百度高唐吧」,在一個批評高唐現狀的帖子背後,他看
到了這樣的留言:「已閱,轉公安局長,批捕樓主(指發帖人),速!!」隨後的跟帖有
「樓上真逗」,「你沒膽量,就該讓別人說實話啊」,「發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擔心你
!」

董偉眼睛一熱,署名「佚名」發出了《加強對縣委書記的監管刻不容緩》的帖子。在
帖子裡,他寫道,縣委書記作為黨的基層機構的首腦、地方百姓父母官,官職不算大,權
力可不小。誠然,多數縣級領導都能潔身自愛、廉潔從政,但也不能否認,縣裡個別領導
大搞一言堂,只顧及個人官位,不考慮造福一方,遇事只允許講政績,隱瞞自己從政方面
的各類失誤,為自己升遷鋪路。這樣的幹部,損害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敗壞了黨
在基層的形象和威信,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障礙。為此,他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強
對縣委書記的監管;中央和省級紀檢、組織部門應盡快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對縣委書記
的從政業績每年定期查訪、考核,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予以公開,以
安撫地方百姓。他希望以此「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董偉說,在網上發表這個帖子,他不是針對某個人的。

至今,他還希望縣公安局、電視臺能夠對他作出經濟賠償,至少,應該彌補家裡聘請
律師的花費,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為此,他曾草擬了一個協議,只要公安機關給予一定
經濟補償,自己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這一協議擬出後,就沒有了下文。

記者來到高唐縣公安局,曾負責並參與偵辦該案的高唐縣公安局網監大隊隊長劉清廣
表示,這一案件,公安機關是依照程序辦案,逐級匯報,公事公辦。至於最後辦得怎麼樣
,不是公安局哪一個人能決定的。

在高唐縣電視臺,副臺長陳洪春表示,當初播出刑事拘留董偉等人的畫面和新聞,是
縣裡定的,有領導審片,當時領導指示連續在《高唐新聞》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臺
連續播出5天後,就自行決定停止了。事後,還曾擔心領導追問此事。

来源:中國青年報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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