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縣民遭官員打死 四年未葬家屬吁緝凶

發表:2008-01-1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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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間縣縣民李春普於2003年12月1日至束城鎮政府討回被非法搶走的電視機,遭官員毒打致死,至今沒有立案,屍體還停放在太平間內,家屬吁政府徹查此案,別包庇壞人,速逮捕凶手歸案,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李春普是河間縣束城鎮李南寨村村民,據家屬說,2001年李春普的弟弟外出,將土地交由姐姐耕種,未按時交納農業稅,但鎮政府幹部王立根等人卻以此為由闖入李春普家,把李春普家的彩色電視搶走。之後一年多,李春普多次向鎮政府要回電視機,而王立根等人卻一直蠻橫不講理,拒不歸還。

2003年12月1日,該村幹部建議拿錢請鎮政府幹部們喝頓酒,把電視機要回來。當日上午8:30分左右,李春普帶上幾百元錢在村幹部、村支書、副支書的陪同下,至束城鎮政府要電視。到鎮政府一段時間以後,三名村幹部先行騎摩托車回村,李春普仍被留在鎮政府樓內。中午12點左右,家屬接到消息,李春普被送到鎮衛生院,待家人趕到時,李春普已口吐白沫、腦出血,生命垂危,當晚轉到滄州市中心醫院,12月2日晚8點多,李春普不治死亡,死時才47歲。

滄州市人民檢察院法醫鑑定報告稱,李春普頭部、身上多處損傷、胸骨骨折、胸左側四根肋骨、右側兩根肋骨骨折。死因是腦幹出血死亡,不排除外力作用為其誘發因素。

其遺霜劉寬義女士,先後到縣、市各政法部門投訴,曾被拘留過。其子李兵凱說,2006年正月初八,鎮政府工作人員把他們關到一個屋裡不讓出去,24小時有人看著,他們失去了自由一個月。

河間市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也曾組成專案組調查此案,並在2004年5月做出不立案通知書及李春普死亡的結案報告。

李兵凱表示,該報告指稱,李春普的死和所調查的鎮村幹部無關,但內容疑點重重,矛盾之處也不少,諸如:死者身上多處骨折,未查明原因;王立根前後說法不一致;死者身上的衣服、錢、假牙都不見了,如何解釋等等。不立案通知書說"經調查沒有犯罪事實",實際上不是沒有犯罪事實,而是沒有嚴查犯罪事實。

據陳家另一子表示,他父親現在還在滄州市中心醫院太平間,遺體存放每日費用是200元,已經四年多了,現已積欠醫院20多萬,他們更無力支付這筆費用。
記者致電束城鎮政府,接線人員稱上面有規定,鎮政府不得接受媒體採訪。

政府曾想給他們10多萬元了結此事,但他們說他們不要錢,希望有關部門查清事實,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告慰他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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