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夫婦強烈要求黨中央、國務院秉持公道

作者:廖祖笙 發表:2008-01-22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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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

這是我夫婦倆第三次為獨生子廖夢君慘烈遇害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之事來北京奔走了。在一場慘無人道、古之少有的迫害中,我夫婦倆不但家破人亡,而且傾家蕩產,已是流離失所。在此,我懷著悲憤的心情,簡述以下基本事實,強烈要求嚴懲絕人之後的凶徒和助紂為虐的酷吏!

遇害學生廖夢君系作家廖祖笙之子,生前就讀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906班。因揭露佛山地區的教育高收費、亂收費,痛斥教育積弊,筆鋒直指教育系統最高長官,在血案發生之前,我與教育系統有過一些過節。我孩子生前一向品學兼優,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年年是班幹部、三好學生或文明學生,他一路自豪走來,獎狀、證書盈尺。

我與孩子所在的學校交惡後,廖夢君在校內經常受到該校有些老師的百般刁難,甚至公然毆打。在中考的前兩天,該校政治教師譚觀南因為學生之間借用橡皮擦這等芝麻小事,在課堂上當眾"發威",對廖夢君手掐脖子、拳打肋骨,事後又逼迫廖夢君在教員辦公室面壁了一整天,對其實行精神上的殘酷虐待。

2006年7月16日傍晚,譚觀南以"領畢業證"之名,讓廖夢君的一個同學用公用電話將廖夢君騙進已放假的學校,涉嫌夥同該校教師梁細波、鄧玉海、該校保安李江華,將我孩子殘忍殺害,而後拋屍。當時在場的梁細波此前兩次對廖夢君表示要"揍你"。凶器水果刀為校方老師所有。

血案發生後,"目擊的3名老師因換號頻繁,校方無其聯絡電話,參與協助的1名保安也因換班難於聯繫"。我們尋找到的目擊者則稱,當時有3名老師和一個保安將我孩子從操場上追殺到3樓;群眾反映,校方事後將2樓、3樓、5樓牆壁上有血跡的地方敲掉,而後找人重新粉刷;拋屍現場第一目擊者稱,孩子一落地就已經是一具屍體!屍體的落點、症狀也足以證實是拋屍,而決非掩人耳目所說的"跳樓自殺"或"不慎墜樓"。

案發當晚我們向當地警方報失人口,警方稱"要等上面的通知",在我孩子慘死校內8小時、現場也已改變之後,才肯告知我們噩耗,且不給任何報案憑據。慘案發生次日,《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等6家媒體採訪了這一血腥慘案,當地政府官員要求記者"先別報導,要統一宣傳口徑"。記者欲前往殯儀館給廖夢君從頭頂到腳面都是傷、刀口纍纍的遺體拍照,被警方和當地政府官員阻止。同日夜晚,廣東媒體被告知不要報導這一血案,媒體採編好的新聞稿就此被塵封。隨後佛山市與破案無關的部門幾次開會討論怎麼發通稿,統一宣傳口徑後的"新聞"通稿信口雌黃,將我一向品學兼優的孩子誣為"涉嫌行竊--行刺老師--跳樓自殺"。

警方在"涉嫌行竊"的場所和"贓物"上均提取不到我孩子的指紋。"贓物"據稱是幾本書和一個U盤,然而,其中的幾本書我家多年前就有了,我家也有3種性能、容量遠超U盤的移動存儲設備。一個在校揀到200多元現金,尚且能主動找尋失主的孩子,16年來素無劣跡,其優秀為校內外所公認,被老師叫到學校去"領證",母親還在附近的商場裡等他,有沒有可能去"偷"這些他並不需要的小物件?我孩子怎麼在被人追殺的情況下去"涉嫌行竊"?

孩子被人打得腦出血、右額塌陷、七竅出血、面部傷得不成樣子、有明顯被拳擊過的瘀傷、頸部有明顯手掐瘀痕、兩隻骼膊全被打斷(手上沒有任何因撐地造成的挫傷)、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爛、肝部有傷、肺管脫開、左腿被捅2刀、右腳面青腫、右腿一大塊肉不見了、連骨頭都露了出來......有誰見過這樣"跳樓自殺"或"不慎墜樓"的孩子?當地警方的屍檢結論公然造假,"偷工減料"一筆帶過:"1.廖夢君符合高墜死亡;2.廖夢君體表5處銳器刺穿傷為非致命傷。"

我孩子刀口纍纍的遺體至少已被屍檢兩次(其中一次警方未徵得我夫婦倆同意,我們也不在場),可時至今天,我們和律師仍然看不到被稱為"國家機密"的屍檢報告,律師不被允許依法調閱相關卷宗,也無法詢問任何當事人。我對該案提出了近80個疑問,強烈要求當地相關方面書面解答,當地對這些疑問至今無言以對。律師到殯儀館取證,欲拍攝我孩子身上的傷口,受到野蠻阻攔,後以特快專遞致函三級公安機關,請求允許家屬給自己孩子從頭頂到腳面都是傷、刀口纍纍的遺體拍照,對方不作任何回應。我們訴諸法律,兩級法院居然均不受理!

當地政府組成了一個所謂的協調小組,該小組的核心成員是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分管教育的副鎮長梁慶昭,以及大瀝鎮教辦主任葉磊明(名字系其自稱,不一定準確,音yelei ming),這兩個人在案發次日積極參與掩蓋血腥,一個帶著政府工作人員向記者們散發統一宣傳口徑的列印材料,並宴請記者;一個則信口雌黃,向記者們提供虛假消息,給一向品學兼優的廖夢君栽贓。

一起血淋淋的虐殺學生的慘案,"協商解決"竟成了唯一的解決方案,這樣的"和諧盛世"何其可悲!一個湖南老人的孩子莫名其妙死在廣東佛山南海,未等他趕到廣東,他孩子的遺體就被火化,法院判賠他3000元;丈夫"自己撞死"在佛山的羅雙紅,最後拿到官方給出的13萬元,灑淚黯然離開廣東;廣州軍醫尹方明在街頭遭到槍殺,據悉當地以200多萬元私了;我孩子廖夢君被虐殺在校園之內,當地政府一會兒說"資助"我們50萬元,一會兒託人來說給85萬,一會兒又說"連85萬也不想給了"......這一件件血淋淋的命案,是否都可以這樣了結?維繫社會和諧,是否意味著就可以不擇手段包庇殺人犯?

當地目前已不再刻意維繫廖夢君之死起源於"涉嫌行竊"的謊言,現在的焦點之爭,乃廖夢君到底是"自殺"是他殺,而要澄清這一點,當地警方就應當遵守屍檢前、屍檢中對我們的承諾,亮出我孩子的屍檢報告和傷情照片,讓律師依法調閱卷宗,是"自殺"是他殺,便也一目瞭然。然而當地警方卻以"國家機密"為由,表示"屍檢報告絕對絕對不會給你們",也至今不讓律師依法調閱本案卷宗,強行將此慘案辦成假案、冤案的意味非常明顯。我夫婦倆訴諸法律,兩級法院也不受理;四處上訪、申訴,又十之八九不給任何到訪憑據,更別說是主持公道。如此,我夫婦倆到底該到哪兒去尋求公道?

我們此前兩次來京為兒鳴冤,兩次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街頭遭到南海官方明火執杖的非法綁架。在為兒鳴冤的過程中,我夫婦倆先後被抓、被打、被恐赫、被頻繁監視跟蹤、被一再限制人身自由、被逼迫得連續數月行乞街頭。就連賣房自救,我們也一度受到官方的刻意刁難......我夫人前後被官方非法綁架了3次,我前後被官方非法綁架了4次!有人挂來恐赫電話,有人警告我不要再公開發表文章......我的3個博客和30多個網站,在這期間先後被封刪。長期堅持為百姓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呼籲的我,在家破人亡之後,竟然於國內媒體和網上熱門論壇完全失去了話語權。這一切,對一個作家來說實質已構成了嚴重的迫害!

種種跡象表明,廖夢君案是百分之百的假案、冤案,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事件的背後,存在著一根巨大的掩蓋罪惡的鏈條,有些黨政官員和執法者在草菅人命、迫害良善的路上漸行漸遠,越陷越深。雖然他們醜態畢露,不擇手段,一再倚重新聞封鎖、封刪博客和網站、強權壓迫、操縱司法等下作方式掩蓋血腥,但這一事件已引起海內外華人的廣泛關注,繼續這樣拖下去,讓正義得不到伸張,讓罪惡得不到遏制,嚴重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損害的是公權的公信力,也必將導致罪惡的進一步蔓延和人心的進一步流失!

人命關天,一件血淋淋的校園慘案被野蠻公權硬性操作至此,太過離譜,已草菅人命到了令人髮指、曠古難覓的程度!為和諧社會計,為依法治國計,廖祖笙夫婦強烈要求黨中央、國務院秉持公道,嚴懲絕人之後的凶徒和助紂為虐的酷吏!

廖祖笙 敬上

2008-01-22

■廖祖笙目前電話:13799156861 13860527331 13528908198
註:我們已被迫害得流離失所,無法再提供固定的聯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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