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店面被搶 屋主反遭刑拘勞教(圖)

發表:2008-04-03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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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翠英16年來不斷上訪告狀,先後被刑拘四次、勞教一年,至今仍在北京上訪。

江蘇南京民眾胡翠英的兩處私房,當地政府以拓路為由遭強行拆除,16年來不斷上訪告狀,仍得不到合理解決,她因上訪遭到當地政府打擊報復,先後被刑拘四次、勞教一年,至今仍在北京上訪。

胡翠英父母位於南京市黃金地段的兩處私房(有住房和店面房)分別於1992年和2000年被非法拆遷,在沒有談妥條件下,用"先搬後談"的方式,強行將他們房屋拆除,用於商品房開發。

胡翠英弟弟胡延奎表示,他們靠這家店面吃飯,父母親原來身體很好,做手工業為生。因失去房屋後,長期無處棲身,經濟陷入絕境,身心遭受沈重打擊,先後含冤離開人世。他自己也因拆遷被車撞傷致殘。

當地政府拆遷時,拒絕胡家"產權置換"的要求,店面房也未得到應有補償和安置。因補償款太低,胡家無法購買天價住房而流離失所,兩次非法野蠻拆遷,導致胡家直接經濟損失慘重。

胡家人為此無數次到省、市各部門上訪未果後,逼得他們進京到國務院、建設部等信訪部門上訪。

胡翠英說:"我上訪是依法正當的、文明的,沒有任何違法行為,2003年7月、11月、2004年4月的三次遭到非法拘留。"

2004年4月7日,胡翠英去江蘇省信訪局上訪,碰到宋懷珠、宗祥懷、郭同英及傅國恆等八位拆遷戶,在那裡一起等待建設廳王家強處長的接訪,一直等到下午4點多,王家強數次電話承諾,一定會到省信訪局接待,但始終未來。

由於天氣寒冷和飢餓,八位拆遷戶只好進入第二接待室繼續等下去。一位上訪人宗祥懷因隨手翻閱了桌上的資料,其他七人未參與。最後當地政府以"南京04年4·7團夥盜竊國家機關公文案件罪"陷害他們,將八人先後刑拘30多天後取保後審。宗祥懷和胡翠英還被勞教一年。

胡翠英是一名退休幹部,當地政府為阻止她上告,遭到地方官員的打擊報復,她說:"從03年7月到06年1月,我基本上是在牢中渡過的。我冤上加冤,到死也不服。因上訪,就報復他們,她沒有參與,確被冤枉勞教一年。"

胡翠英表示,為了討回公道,她出來後,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複查及申訴。經她多次據理力爭,南京市勞教委才於07年6月26日給予書面答覆,但該答覆仍聲稱對她的勞教是合法的,她不服,繼續上訪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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