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中央黨部決議:當局應立即釋放郭泉!

民主先聲220

作者:鄭思潮 發表:2008-05-2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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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本黨代主席郭泉被當局強行帶走及被抄家一案,下午會議如期召開,首先新民黨中央黨部全體同仁起立、向在四川大地震中死難的同胞默哀三分鐘,並撞響了長鳴鐘。隨後由新民黨南京黨部匯報了本黨代主席郭泉被帶走一案,案情如下:5月17日下午6點左右郭泉先生在接其孩子回家的路上遭到7、8名警察強行帶走,隨後警察到郭泉家抄走電腦。18日下午,來了3名公安口頭通知郭泉的家屬:對郭泉教授處以治安處罰。家屬問及罪名,警方稱,郭泉沒有罪名,但必須被拘留十天,十天後再做處理。並警告家屬,對外不要講太多,講得多對郭泉不利。 經本黨同仁對案情進行分釋,一致認為郭泉代主席對於近期發生在四川大地震事件中發表的救災言論遭到當局的刻意報復。5月16日四川成都黃曉敏先生也同樣遭到當局的拘留。

本黨經中央黨部同仁投票通過現做決議如下:特通告全黨同志知悉:

一:警方稱,郭泉沒有罪名,既然沒有罪名為什麼要拘留郭泉,難道"莫須有"罪名在溫家寶先生的"中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下又再出現?新民黨為此向當局提交特別抗議文本。要求馬上釋放郭泉先生。

二:在當局未釋放郭泉先生之前,新民黨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莫須有"一案進展。並接受各方援助。

三:中國新民黨海內外黨員都可以以個人身份向當局提出抗議,要求馬上釋放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但必須採取非暴力原則,保持克制。並繼續關注災區情況,隨時向中央黨部通報。

四:在本黨代主席郭泉先生未恢復自由之日起,本黨黨務工作臨時由秘書長鄭思潮先生代行主席職務。

以上決議由中國新民黨中央黨部通過,由秘書長鄭思潮簽發此決議。

2008-5-19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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